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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擬訂無障礙相關法令整合之分期分項研究計畫,以擴充並落 實本所「全人關懷生活環境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之分年執行 策略: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無障礙空間具有連續性,對於高齡者、行動不便者而言,完整之 無障礙生活環境,除了建築物之外,社區及都市環境等相關設施亦須 達成「移動順暢化」之境界,方能提供一個安全、便利、友善的居住 環境,支持其獨立生活行動。

都市無障礙環境中的各項空間類型並非獨立存在,然而為了研究 分期需要,本研究暫依使用頻繁程度區分重要性,前期著重在提升無 障礙居住環境水準,逐一檢視都市環境設施,將無障礙相關規定加以 統整,後期則納入各類型福利機構規劃設計之考量。然而,由於法令 架構及涵蓋範圍龐大,須逐年進行障礙相關法令整合之分期分項研究 計畫,以落實本所全人關懷生活環境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之分年執 行策略。研擬課題如下:

第 1 年度:整合建築、道路與公園無障礙相關法令研究 第 2 年度:建築物及停車空間無障礙相關法令整合 第 3 年度:交通場站建築無障礙設置規定研究

第 4 年度:醫療保健、照顧服務及社區營造與空間環境法令之整合

建議二

研擬重點示範地區推動計畫,規劃納入本所「全人關懷生活 環境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之分年執行策略: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本研究之長期目標,擬劃建置重點地區示範案例,藉以驗證相關 法令整合研究成果,作為未來推動之參考模式,並輔以研訂各類型居 住型態建築規劃設計基準、情境式行為實驗及通用化設備的應用,配 合相關照顧服務政策與科技,以使所有人都能享有安全、便利與友善 之居住環境。

初步構想為,篩選民眾日常生活必需到達的地點,例如以車站為 中心,延伸到縣市政府、購物中心、醫療院所範圍內,研擬分期分區 改善計畫,打造一個適合所有民眾使用,友善、便利且舒適的環境。

希望藉此建立優良無障礙建築典範,推廣以通用化生活空間達成造福 全民的理念。依序完成以下相關計畫:通用化重點示範地區案例調 查、通用化重點示範地區規劃、通用化重點示範地區推動執行。

建議三

研提建築無障礙環境法令整合之對策及修正建議,提供相關 單位修正法令及研訂策略等業務推動參考: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本研究之長期目標,擬逐步針對建築、道路與公園,建築物及停 車空間,交通場站之建築物界面,及醫療保健、照顧服務及社區營造 與空間之無障礙環境法令整合。應符合憲法增修條文之精神,及身權 法所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範圍之架構,提出權責歸屬建議;再

以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 10 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專章涵括之各項「公共建築物」類型,以及依第 170 條「公共建築物 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種類及適用範圍」修正對照表中所列之 設施為基礎,再檢視與其他法令之競合關係。

最後,歸納建築、設備維護、資源及宣導等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

依據法令性質、位階及功能、修法時效性等,綜整後區分期程及目標,

研提具體之法令、參考手冊之修正內容草案,及可行之建議事項,提 供相關單位修正法令及研訂推動策略之依據。

附錄一

期初簡報會議紀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0 年度第 1 次研究業務協調會議紀錄

一、時間:100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正 二、地點:本所簡報室

三、主席:何所長明錦

記錄:靳燕玲、雷明遠、陳柏端、

盧珽瑞、呂文弘 四、出席人員:詳簽到簿

五、主席致詞:本所研究業務協調會之宗旨,係提供同仁知識交流平 台,藉以增進不同研究領域之相互了解,提升研究能 力,請同仁積極參與。

六、研究案主持人簡報:(略)

七、發言要點:

(一)「都市無障礙通行環境改善之研究」案:

1.應回顧過去相關文獻之研究成果,以與本研究課題區別,並 說明預期成果之特色。

2.某些無障礙通行問題較不適宜透過法令層面解決,宜說明研 究範圍及限制。

3.有關法令系統之整合建議事項,宜考量提供相關單位參考之 可行性。

4.本案與建築無障礙環境相關法令有關,為與探討主題、預期 成果及研究內容更為切合,題目應刪除「都市」一詞,並就 字義再做調整。

(二)「建築公共安全管理調和火災風險評估概念之研究」案:

1.建築物整體防火安全風險的處理手法與營建管理之 TQC 概 念相近,建議可以參考。另宜有火災災例與研究成果相互印 證,具體研提評估準則。

2.建議應先深入瞭解英國相關法規、火災評估要項、實施方法 及近年來成果,並研提本土化具體建議。

3.火災風險評估是否能夠應用於國內採用性能設計建築物之 後續使用管理,如大規模、複合化使用的建築物。

4.建議題目「公共安全」修正為「防火安全」,另宜考量國情 因素,將人為活動可能影響安全部分納入總體風險評估。

5.建議考量現行建築及消防法令在建築物使用管理上之模糊 性,違規使用如何釐清權責。

(三)「含扭轉型支撐鋼梁之撓曲韌性行為」案:

1.本案請依 99 年度研究之結論建議,研擬 100 年度之研究課 題。

2.請俟課題之研究內容擬妥後,再提研究業務協調會報告。

(四)「高層集合住宅外牆磁磚剝落原因與解決對策探討(2/2)

-水泥砂漿硬底壓貼工法之實驗研究」案:

1. 請調查國內高層集合住宅外牆磁磚張貼施工方法?及其相 關施工規範?

2. 請針對國內與日本外牆磁磚之國家標準作比較分析。

3. 本研究之實驗項目甚多,須掌握研究期程。

4. 請於報告中將研究內容、目的說明清楚。

5. 請採用 CNS 或國際標準之測試方法進行實驗。

(五)「綠建築節能效益調查研究-以住宅類及其他各類綠建築為 例(2/3)」案:

1.請先檢視目前已經取得綠建築標章之住宅類綠建築個案數 量,俾符合調查樣本數統計需要;另請妥善規劃綠建築個案 耗能調查方式,並應針對調查結果進行查核,以檢證問卷結

果的可信度。

2.除綠建築 EUI 調查分析外,節能設計相關因子亦應進行解 析,並探討個案節能技術,強化預期研究成果的參考價值。

3.99 年度前期研究未進行檢核之辦公類綠建築個案耗能資 料,建議於本年度計畫中予以強化,必要時可正式行文請求 配合辦理。

4.建議以住宅類綠建築為主要研究對象,計畫名稱修正為「綠 建築節能效益調查研究-以住宅類綠建築為例(2/3)」。 八、會議結論:

(一) 同仁參與之所內外各項會議,若有長官指示重要研究議題,

應即回報並就研究課題及期程妥為規劃。

(二) 研究課題應考量與相關研究之延續性或統合性,若從往年累 積之研究成果出發,宜釐清問題癥結及邏輯脈絡,並區別研 究重點之異同。

(三) 會議簡報資料統一格式為橫式雙面黑白列印、每張 4 頁方式 印製。

(四) 後續會議請確實開啟視訊系統連結功能,使南部各實驗中心 同仁可同步收視簡報內容並參與討論。

(五) 與會同仁之寶貴意見,請各計畫主持人納入後續研究參採,

使研究成果更為豐富完整;除「含扭轉型支撐鋼梁之撓曲韌 性行為」案須修正後再提研究業務協調會報告外,餘 4 案同 意辦理。

九、散會:(下午 4 時 10 分)

附錄二

騎樓中間(詳報告書p.17、p.80)。

4.有關日本無障礙空間新法之中文內容已擇要

1.本研究旨在探討,為支持行動不便者日常生

體區域(詳報告書 p.5)。

(disable)在特定建築物及公共交通機關為對 象,2006 年後以高齡者及障礙者(handicap) 的移動為對象,使用者及環境範圍加大不少。

下設置一個無障礙小組,統籌全國有關無障礙

報告書 p.91)。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改善,因涉不同權 屬及大廈管理委員會持不同意見等因素,導致改 善項目若涉及共有部分(如:避難層出處口及增 設坡道、共用之室內通路、電梯增設無障礙設施 等)倍增困難,本府目前案例:改善者願意負責 辦理改善,惟該大廈管理委員會不同意,由於本 府後續處分,係以該被檢查場所負責人為處分對 象,由於該共用部分非屬該負責人完整支配範 圍,故有所爭論;建議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將涉及共用部分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改 善,納入管理委員會職責或配合事項,畢竟建築 物內部共用空間及設備,亦是室內公共空間之延 伸,並納入公寓大廈補助,以利建築物無障礙改 善之推動。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本所 100 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改善之研究」暨

「建築無障礙環境相關法令之研究」自行研究 2 案 期中審查會議記錄

一、開會時間:100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30 分 二、開會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討論室(二)

三、主持人:毛組長犖 記錄:廖慧燕、靳燕玲 四、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表

五、主席致詞(略)

六、研究計畫主持人報告:(略)

七、綜合討論

(一)古蹟歷史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改善之研究案(依發言序登錄)

1.賴教授光邦(依審查表登錄):

(1)古蹟歷史建築受文資法規範,於進行無障礙環境改善 時,需Case by Case,不宜以法令規範。

(2)本案建議以案例分析方式,提供未來改善參考,替代 第叁章第五節。

(3)第叁章國外古蹟無障礙環境改善作法介紹,建議增列 國外相關法令規範。

(4)有關無障礙環境改善分級可配合星數標示。

2.王建築師武烈(依審查表登錄):

(1)很好的研究計畫,目前文資法系列下已十分重視無障

(1)很好的研究計畫,目前文資法系列下已十分重視無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