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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根據上述的研究結果,本研究對於國中教師、教育主管單位及未來研究 者,分別論述其建議於後。

壹、對於國中教師管教學生的建議

一、

運用多元管教的方式

教師在管教學生上,承認使用體罰的確可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迅速 改變學生行為,但是有時會產生一些副作用,例如使學生心靈受創、破壞師生關 係及讓學生學習用暴力解決問題等。況且國家已經訂立「零體罰」政策,教師體 罰就是違法,不可不甚之。而真正有經驗、有方法的教師會使用其他的方式管教 學生,並達到使學生改善行為的目的。除了體罰外,教師可以使用的方式有很多,

如前所述,且教師還可以針對不同的學生使用不同的管教方法,產生所謂因材施 教,並可自行創意、發明及產生一些有趣的管教方式,讓學生因藉由教師的管教 改變之前不良的行為,讓其回至正途,並可順利成長。

二、考量學生問題行為的成因

根據結論可知,教師在管教學生必須注意的因素為家庭功能差異、年齡的差 異、行為的動機、學生本身的人格特質、族群…等因素。這些因素影響教師管教 學生的態度與方法甚多,但除了個別的因素影響外,更重要的是其各種因素交互 作用的影響,使得教師在進行管教學生上必須多留意其各種差異與各種可能,讓 教師在管教學生方面上可以更加公平也更加有成效,才能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學 生。

三、尋求多方的管道與資源解決

教師或學校在管教學生上,必定會遇到許多問題或困難,此時就必須尋找多 方的資源管道。一般教師再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時,會轉介到學校訓導處或輔導 室等,進行輔導管教。但是若是學校各處室管教再無效時,就必須尋求外面的資 源協助,如社區資源、觀護人、警察、少年隊、心理醫師等其他政府或民間專業 機構。孩子在轉換地方後,接受更專業的協助與輔導、更豐富的資源,對學生、

教師都是一種極大的助益。

四、以正向管教代替體罰

教師管教學生應摒棄過去那種負面語氣與體罰學生的作法,而是使用正向的 管教方式,重視學生人格差異,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發展學生的長處。教師看 見的不是學生的缺點,而是學生的優點,肯定其優點,並鼓勵學生正確、優良的 行為。讓學生對自己有自信,並願意改變自己不足、錯誤之處,慢慢改變、逐漸 成長。

五、教師做好自我情緒管理

邇來教育現場中,學生行為問題越來越多元、狀況亦越來越嚴重,很多時刻 學生會有很多不尊重的態度與脫序行為產生,使得學生越來越不易管教。故教師 也會出現情緒不穩定的時候,甚至情緒失控。身為教育工作者,也是學生榜樣的 教師,切勿讓情緒影響了自己的判斷與處理事情的能力,情緒失控除了有失教師 身份外,更會傷害學生,故教師不可不慎。在進行教育工作時,平時除了要提升 自己的管教專業知能外,遇有不開心或甚至情緒不穩時,需提醒自己要穩定自己 的情緒,才是學生的好榜樣,也才能幫助學生解決問題。

貳、對於主管單位的建議

一、推行「零體罰」,必須教育教師管教知能

教師在政府推行零體罰政策後,風行草偃的推行到全國,很多教師未來的及 準備,還來不及提昇自己的管教態度、能力與技能時,就已經要執行了,造成第 一線教師措手不及,非但議論紛紛,還怨聲載道。故政府應重視此現象,要多花 時間教育教師管教技巧與方式,例如舉辦研討會、說明會、研習、教師受訓等,

務必將管教的概念與技巧教導予全國教師,並且給予教師緩和時間,讓其有機會 時間熟悉、沈澱自己的教育理念,並進而改變管教態度與管教方式,如此對於此 政策的確實推行才是上上之策。

二、對於管教方式,應更具體規範

教師管教方式雖規定禁止體罰,但是法規上的規範仍是模糊,讓許多第一線 的基層教師倍感困擾,使得讓教師在管教學生上綁手綁腳,不知所措。故建議主 管單位應該對於教師的管教方式有具體的詳述與規範,讓教師可以有例可循,何 者是不可為的事,何者是被允許的管教,讓教師可以知道各種管教的具體規範 下,充分發揮管教的功能。

三、應保障教師的用心與管教權

現今社會大環境的轉變,學生家長權力地位大增,教育現場上一有狀況,教 師即馬上成為「過街老鼠」,更在媒體大力渲染下,教師似乎成為十惡不赦之徒。

有些情況是教師本身行為有缺失,該受到檢討,但是更有一些情況是教師出自一 片苦心,循序誘導教育學生,很多學生非但不領情,反而促擁家長、民意代表、

媒體,攻擊教師,逼使教師不得不道歉,也使得更多的優秀教師因為心寒,而只 願獨善其身,只求不犯錯,再也不願用心,失去了當初那股熱誠、衝勁。教育主 管單位遇此狀況,應清楚的調查清楚,不應懼怕民代與媒體的勢力,對於用心良 苦的教師應給予支持鼓勵,不然教育界上教師相頓成為弱勢,如此只會抹煞、流 失更多的好老師,受最大傷害的是我們的學生與國家。

四、發展出管教的替代方案

教師在管教上因為零體罰開始,不少教師仍有管教的困難,或許是教師管教 專業不夠,但亦有可能是學生本身狀況特殊,教師實是難以管教,加上學生家長 地位高漲,使得教師在管教上困難重重。政府可以採如採取第三人體罰模式,由 相關專業機關來行使體罰、或建議可以由相關單位來協助教師管教,或讓學校少 數教師擁有更多的管教權力等等。體罰不體罰非絕對,重要的是讓學生改善行 為,尤其在東部有更多的學生的家庭是沒有功能的,故學校必須扮演家庭與學校 的雙重功能,必須有更多更寬廣的管教權力,對於某些特殊學生才能更有幫助。

叁、對於後續研究的建議

一、可以更多樣本瞭解目前教師對於管教的方式及態度

本研究上採用訪談法,針對教師及訓導處人員對於目前教師管教方式,做一 調查研究,但研究的廣度不夠。故未來的研究者可以採用調查研究法,針對目前 全國教師所採用的管教方式,作一探討,可以知道目前教師所使用的管教方式為 何。再者,可以針對目前零體罰政策下,全國教師對於管教的看法與意見,如此 可以知道目前整個管教的概況。

二、可針對個別難管教問題,作更深入的探討

目前教師管教現況會遇到許多的困境,同理,全國的教師多半也會遇到,故 後續研究者,可針對這些難以管教的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看看是否可以發現良 好的解決之道,或者更深入調查相關的管教問題,提供建議予教育現場的教師們 預防或良好的管教態度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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