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丁易東易學的特色
第四節 強化變易的釋《易》觀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8
八卦相重之爻數,是巧合?是天意?雖不知作《易》者之本來原意,然丁易東能 發明此衍數之算法,盡合於《易》之推演,亦是他過人之處。
三、其他諸圖
經細研《周易象義》一書,丁易東提及諸多圖式以進行對《易》的理解與闡 釋,諸如:《後天八卦》、160《河圖》、161《洛書》、162《二十八星宿圖》、163《卦變 圖》、《十二辟卦》、164《八陣圖》、165《二十四節氣圖》、166《納甲》、167《納辰》、168
《六日七分圖》、169《卦氣圖》、170《伏羲六十四卦圓圖》、171《京房八宮卦圖》、172
《先天八卦圖》173等諸多圖式交互相輔以釋《易》。
綜觀丁易東圖式釋《易》相當豐富,既顯示能將前人象數之學的融通,又呈 顯出他對於圖書與易理的匯流,其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與篤行全然鎔鑄於是 書之中。能汲取前人易理闡述之菁華,既能過濾先儒之注《易》之流弊,更能夠 創新自我釋義之匯通,確實不易。
第四節 強化變易的釋《易》觀
丁易東在其《易》著中尤其強調變易的精神,在釋《易》的內容上,卦爻辭 與卦爻象的聯結,皆呈顯出卦爻變動與卦爻辭義闡釋之間的密切關係。釋義的應 用上特別在於卦變與變卦兩大釋義系統上之表現,呈現了他對於變易精神的鎔
160 有關於《後天八卦》之內容詳參本章第三節之內容。
161 詳見本章第二節以數釋《易》中以《河圖》之數釋《易》以及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十三,
頁 711、卷十四,頁 739。
162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十四,頁 739。
163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一,頁 493、卷二,頁 517、卷四,550、卷八,頁 624、卷十 五,頁 745、卷十六,頁 770。
164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二,頁 519、卷三,頁 534、卷八,頁 619、卷十二,頁 508、
卷十三,頁 709。
165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二,頁 510。
166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二,頁 519。
167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三,頁 532、卷七,頁 596,597,598,601,609、卷八,頁 617,629、卷十三,頁 716、卷十四,頁 718。
168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四,頁 543。
169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四,頁 544。
170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四,頁 544、卷八,頁 619、卷十二,頁 703、卷十六,頁 765、
卷十六,頁 771。
171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八,頁 621、卷十一,頁 671、卷十五,頁 742、卷十六,頁 765。
172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十一,頁 681、卷十三,頁 709、卷十四,頁 722。
173 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十五,頁 742、卷十六,頁 765、卷十六,頁 76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鑄。所以,他強調:
有變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辭,有辭而後有占;不得于變勿求于象,不得 于象勿求于辭,不得于辭勿求于占。卦之變如此,則卦之象如此;卦之象 如此,則卦之辭如此;卦之辭如此,則卦之占如此也。174
在變後產生象,有象才有辭,有辭才有占。他明白指出求象在明其變,知變明象 才能了解辭義,占得吉凶之示。由此可知,丁易東對於明變之所在,乃學《易》
占斷吉凶之重要關鍵。
所以,在卦變與變卦的釋義上,丁易東如蛟龍戲游於淵,遊刃有餘,恣意揮 灑,雖接受傳統先儒之見,又不受制於前人規範之拘束,總有個人之觀點,尤其 彰顯出其變易之精神,乃由於他深切認知,要深入《易》海識其辭而覺其吉凶休 咎,必須明象,明象在於知變。於變卦的觀點上,他在《周易象義》中指出十二 種釋《易》之類別,以變釋《易》的角度提出對於前人的評論:
以變論易者,若沈氏該,都氏潔是也,其說本左氏筮《易》。如乾初爻變 則為姤之類。沈氏既用變卦,又用變爻,若乾變卦為姤,則變爻為巽。都 潔但論變卦,則多以之卦取義,於本卦反畧焉。夫變卦誠不可少,然爻爻 以之卦言,則不通矣。175
丁易東歸結先儒對於易學的研究成果中指出,沈該與都潔是專以變來論《易》。 關於變的精髓,他認為應於變卦上來生發卦爻辭之內涵,但必須兼採本卦來釋 義,不能僅取一方,以免有所偏頗。對於沈氏與都氏在變卦的釋義上,丁易東認 為兩者皆各有所失,未能達到變易的精神。所以,以他的角度來看,變卦的重要 內涵,首先必須兼採本卦與之卦取象以釋《易》;再者,變卦以重卦而言,不是 以經卦來看,如此才能符合變卦的精神。綜論丁易東易學思想上對於釋義上「變」
的原則與理念主張之實踐,以下略分幾個重要的變易之哲學觀點加以論述,並引 述釋例申論之。
一、一言以蔽之曰「變」
丁易東所以貫通整體易學思想,以及其處理釋義上,實如時乘六龍以御天,
與時偕行,與時偕變。不受局限於某個釋義《易》例或是某一種解《易》的形式。
他的釋義充滿「變」的氛圍,其中變的精神,表現在不受拘於先儒之釋例上。整 體來看,他對於義理的詮釋以及取象的原則,皆以此「變」為基礎、延伸、貫竄,
不會拘於一隅。他指出:
174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後序》,頁 787。
175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頁 479~48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0
聖人之心,不出于一理;大易之象,不出於八卦。隨時變易,將以從道而 已。所謂如珠走盤,而不出於盤者;其聖人作《易》之謂歟。故善觀象者,
兼此十有二例而推之,則無不通矣。176
綜歸前人釋《易》以知聖人作《易》之心皆出一理,他強調《易》隨時變易的精 神,善於觀象者,只要能掌握變之精神,兼用十二種釋例,則能通澈無虞。丁易 東強調變的理念,在書中提到「隨時變易」、「《易》,變易也」等,大凡有二十餘 次之多。177他強調的是《易》中的變易精神,故他對於釋《易》的態度特別有「變」
的內涵。他尤其說明《易》的占筮過程中就是一個「變」字,他說:
蓋占必用變者,縱爻不變,亦因其變,而知其不變。故一言蔽之曰:「變 也。」178
因此,可以知道丁易東在釋義上是以變為他的主體原則。在變的思維角度上,趙 中偉先生指出:
《周易》的形上辯証思維,是以「變」為思維重心,上以結合太極和易,
以產生變化,生生不息,源源不絕;下以推動天道、地道和人道的「變」,
以建構整個世界模式。換言之,沒有「變」,《周易》的形上辯証思維體系 就無法建立,對於太極的生化,萬物的生成,就無法起作用。而且,由陰 陽爻所形成的八卦,以及「因而重之」的六十四卦之卦象結構,也是陰陽 爻的「變」,剛柔相推,以成其變化。準此,「變」就是由體成用,用以備 體,由象明理,以理証道,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因素。179
因此,「變」為《周易》形上辯證思維的重心,同時也是由體成用,用以備體,
由象明理,以理證道,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因素。
同樣的理解,丁易東在變的釋義下,對於《周易》的書名理解「《易》者,
文王所繫六十四卦之名,蓋以變易取義;周國名也,以其文王所繫,故曰:《周 易》」180為變易之主體。對於《易》中卦、爻象的理解,也是以《易》為「變易」
的角度進行卦象的闡述,藉此進一步對內在義理之哲學思維的論述。同時他強調
176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頁 483。
177 其中提到諸多變易精神的內涵,例如:兼正變而取象者,可以變,可以无變,惟時義所在也。
是可但論其正,不論其變乎,夫易變易也。詳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序》,頁 478。又:《易》
一太極而已矣。太極一理之極至而已矣。《易》變易也,以其變易而無窮,故謂之《易》。參 見前揭書頁 483。又:《易》之取義,大抵各據其位而言,隨時變易故也。參見頁 503。又:
陰陽交通之象,隨時變易而取義不同。參見前揭書頁 520。諸多變易的論述鋪陳於其著作之 中,今僅陳數例以示之。
178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頁 725。
179 見趙中偉:《《周易》「變」的思想研究》(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9 年 3 月初版),頁 1~2。
180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頁 48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文王又以六十四卦,各變為六十四,而成四千九十六也。以九六為變,故謂之 易」,181文王以大衍之數九六變卦為占的推演,每一卦可以變六十四卦,六十四 卦共可變成四千九十六卦,故統觀丁易東易學內涵即在一「變」字之上,以古今 之論著觀點為基砥,向各種不同角度延拓。這正呈顯了他提出十二種釋例應用在 釋義上,即使是某種釋例,同時也不斷強調《易》隨時變易,故多有與前人拘泥 法則上的突破,而未能克遵前人釋義的特別規範,其主要原因,即是在他釋義,
僅以「惟變所適,不可為典要」的重要依據。
諸如在卦變上的根據,某卦由某卦而來,雖大抵依據先儒之卦變原則「一爻 相易」取象,然諸多變例,有捨一爻相易而用兩爻相易,或不依十二辟卦而取卦 變者,甚至於與前人大相異趣者等等,詳見本章第一節所述。這種種表現都是丁 易東以其變的原則來釋析卦、爻辭取象之所得。但他並非漫無根由地以個人意識 進行卦變的釋義,他的重要依據線索是根據《彖傳》的內涵而來,他說:
若知其或自一爻變或自兩爻變,各隨其彖辭而消息之,則無疑矣。182 又曰:
按某卦自某卦來之類,皆以陰陽多寡為類相易,此卦變也,彖辭言其本體 所自來也。183
上述云云皆說明他對於卦變釋例的根柢,是由《彖傳》為其明確的依據。同時暗 指先儒泥於典章規範,而不知變通,故偶有陷於無法自圓其說之憾,這一切變通 釋義的表現皆緣肇於他對變的認知與實踐。
二、隨時變易以從道
程頤云「《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以順 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務之道也」。184他強調變易為
《易》之重心所在,並遵循著「隨時變易以從道」的規則,故能成其廣大悉備,
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丁易東承繼程頤對於《易》為變易的主體原則下,以 變易的角度對《易》的取象進行理解,強調隨時變易以從道的實質內涵,將此觀 點應用在其釋義詮解範式的概念之中。所以,丁易東在此釋義的變化內涵中強調 兩個重點,一是「隨時」,亦即「變」的原則是隨其時位而不斷遷移,這個「時」
的概念,不單純指的是時間,而其實質意涵有時機、環境、條件等的囊括,也就
181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頁 488。
182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中》,頁 481~482。
183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凡例》,頁 487。又可詳參見本章註 18。
183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凡例》,頁 487。又可詳參見本章註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