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整第一、第二節的文獻探討,憂鬱情緒、求助態度、求助污名化與性別是 影響與區分當事人是否付諸行動求助的重要變項,以下則依序整理這四個變項與 求助行為的關連性。
一、憂鬱情緒與求助行為
(一)大學生憂鬱情緒的盛行率與特徵
就發展心理學的觀點,大學時期是介於青少年晚期至青年初期的過渡時期,
對由高中踏入大學的大學生來說,除了要面對不同於以往更多元、要求自主的學 習環境,人際關係也更加複雜之外,同時,也被期待要決定未來的生涯方向,其 壓力不可謂不大,而其適應問題也很容易反應在憂鬱情緒上(王嘉琪,2010;張 雍琳,2000;劉鎔毓,2003;謝琇玲,1998;Hunt & Eisenberg, 2010)。
憂鬱是一個涵括多面向的名詞,張春興(2006)認為憂鬱是悲傷、頹喪、消 沈等多種不愉快情緒綜合而成的心理狀態,且憂鬱為多數精神疾病的共同特徵。
Nurcombe(1994)以 6 種不同的向度來解釋憂鬱:(一)憂鬱是一種暫時的感受
(affect);(二)憂鬱為持續一段時間的情緒(mood);(三)憂鬱是與真實或象 徵性的失落有關的情節(complex),此情結乃由存在於意識或潛意識之中的意念 或情感交織而成;(四)憂鬱作為症候群(syndrome)之意時,指的是一組以憂 鬱情緒為主,同時伴隨的症狀(symptoms)或徵兆(signs);(五)憂鬱作為異 常(disorder)之時,指的是一類憂鬱症候群,此類型與其他類型是截然不同的;
(六)憂鬱作為一種假設性疾病(hypothetical disease)時,意指此種憂鬱症與特 定的遺傳、生理病理或結構上的異常有關(引自許文耀,2001)。也就是說,憂 鬱一詞具有多重意義,它可能是暫時的情緒狀態,也可能是一組症候群,或是一 種疾病。
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TR,孔繁鍾譯,
2007)中,對憂鬱症的診斷是最常被應用的。依據 DSM-IV-TR 的定義,常見的
憂鬱症主要包括重鬱症及輕鬱症,其症狀包含:憂鬱心情、失去興趣或樂趣、胃
吳元蓉
總括來看,台灣大學生的憂鬱情形已經到了不容忽視的程度,憂鬱情緒常常 是當事人承受壓力、困難、挫折或人格因素等的混和結果,本研究的目的並不在 於探討憂鬱或憂鬱情緒的成因,而是瞭解為何他們使用或不使用心理諮商資源。
(二)憂鬱情緒與求助行為關連性的研究
憂鬱情形愈嚴重,是傾向求助心理諮商專業抑或是相反?在以求助態度為依 變項的研究中,多數研究結果支持心理困擾與求助態度呈正相關,也就是心理困 擾愈嚴重,求助態度愈正向。黃盛蘭(1998)的研究結果指出,高中學生的行為 困擾問題與求助態度呈正相關,但相關數值偏低。藍菊梅等人(2006)以護理人 員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指出:有憂鬱傾向者,其承認輔導的必要程度較高。
Kuo 等人(2006)指出,愈覺得有壓力的大學生,對求助態度持較正向看法。
在以求助意圖為依變項的研究中,Deane 與 Chamberlain(1994)的研究結 果指出:心理困擾程度會影響大學生求助的可能性。Cramer(1999)指出:心理 困擾對求助意圖有直接的影響關係,心理困擾程度愈高,求助意圖愈高;社會支 持網絡及傾向隱藏自己問題等變項,並不會直接影響求助意圖,而是對心理困擾 程度有直接的影響關係,也就是社會支持網絡受損、隱藏自己的問題者,心理困 擾程度愈高。簡言之,心理困擾程度愈高,求助意圖也愈高。
以求助行為為依變項的研究,多同時蒐集已求助與未求助者的資料,並比較 兩者在心理困擾程度或其他變項上的表現是否有差異存在。O’Neil 等人(1984)
指出,憂鬱嚴重度是預測是否會使用醫療資源的最重要指標。Rickwood 與 Braithwaite(1994)同時由人口變項、人格及社會網絡三個角度來探討求助,研 究結果顯示:心理困擾與性別變項,比社會網絡及人格變項更可以預測求助,心 理困擾愈高者與女性較傾向實際求助,其中有七成以上的人曾求助(包含向心理 專業與非心理專業者求助),七成中又有二成左右的人會向心理專業求助。Roness 等人(2005)針對挪威民眾進行普查,結果發現:13%的憂鬱症患者與 25%的 焦慮症患者曾求助。Judd 等人(2006)以鄉村居民為受試,研究結果顯示,曾
求助者有心理困擾程度愈高、較不會壓抑情緒,情緒的表達較自由等特徵。
Hepworth 與 Paxton(2007)的結果顯示:症狀加重與心理困擾增加是促使飲食 障礙病人求助的最主要原因。張虹雯與陳金燕(2010)以已進入求助者為受訪對 象,研究結果指出,「問題影響加劇」及「強烈的情緒經驗」是主要趨使受試者 求助的重要因子,「決心面對問題」及「問題影響加劇」則是催促受訪者向專業 求助的決定關鍵點。
綜上所述,多數的研究結果支持憂鬱或心理困擾程度愈高,當事人的求助態 度愈傾向正向、求助意圖也愈高、實際求助的可能性也較高。但上述結果與第一 章陳述的吳元蓉(2005)、吳政航(2006)、葉雅馨與林家興(2006)等人的研究 中,反應台灣憂鬱大學生求助心理專業的比例偏低(2.3%)卻是有落差的,是 否對台灣的大學生來說,有其他阻礙或影響其決定不求助的因子,因而造成較歐 美資料中更偏低的求助率。故本研究除了探討促發因素(例:憂鬱情緒變項)對 求助行為的影響之外,也同時探討阻礙因素(例:求助污名化變項)對求助行為 的影響。
二、求助態度與求助行為
(一)求助態度
態度的定義為何?Fishbein 與 Ajzen(1967)認為態度是指個人對某一種行 為的評價或情感本質。李美枝(1979)認為所謂「態度」是指個人對一特定對象 所持有的一種評價感覺,包括有認知、情感與意向的成分,態度是一種內在的行 為傾向,因此,態度也可以說是影響行為的一個因素。張春興(2006)則認為態 度是指個人對人、事、周遭世界所持有的一種具有持久性或一致性的傾向。綜言 之,態度是個人對人、事、物的一致或較持久的看法或評價。
過去有關求助主題的相關研究中,主要以求助態度做為依變項,研究對象多 為大學生,研究的目的則放在了解影響當事人求助態度的因子,進而希望藉由減
Fischer & Turner ,1970;Kim & Omizo , 2003;Manthei , 2006;Shea & Yeh, 2008)。
但是態度可能完全解釋或預測行為嗎?
社會心理學者早期在探討態度與行為的關連性時,多將態度等同於行為,也 就是態度可以解釋或預測行為表現,但有愈來愈多的研究發現態度並不足以完全 解釋或預測行為,有許多其他的因素也同樣會影響行為是否發生。Triandis(1971)
甚至指出在影響行為的四個因素(態度、社會規範、習慣、對行為結果的預期)
中,態度對行為的預測力最低(引自徐宗國,1996,頁 125)。
再者,Fischer 與 Farina(1995)在重新修訂被廣泛使用的求助態度量表
(Attitudes Toward Seeking Professional Psychological Help)時,特別強調無論是 舊版的求助態度量表或新版的求助態度量表-短式(Attitudes Toward Seeking Professional Psychological Help-Shortened Form),其測量結果都不應被直接等同 於實際的求助行為,兩位研究者強調求助態度與後續求助行為間的關連性是不清 楚且不明確的,求助態度只是整個求助歷程中的一個部分,而不是全部,兩位作 者並建議,應系統化檢視在不同的情境下求助態度如何影響行為。
總括來說,求助態度反應了當事人對心理諮商是不是可以做為解決其困擾的 策略之整體性看法與評價,但求助態度不是決定求助行為的唯一因子,也不足以 完全解釋或預測行為。因此,同時涵蓋其他變項以探討求助行為是否發生的確有 其重要性。
(二)求助態度的測量
Fischer 和 Turner(1970)所編製的「求助態度量表」(Attitudes Toward Seeking Professional Psychological Help,以下簡稱 ATSPPH),是 1970 至 2000 年間,國 內外研究測量求助態度的最重要研究工具(林幸台,1979;郭國禎,1986;陳淑 娟,2000;Deane & Todd, 1996;Tata & Leong, 1994;Vogel & Wester, 2003)。
ATSPPH 最初的編製動機是想找出求助與非求助者在態度及人格上的差異,以有 效區分兩者。
ATSPPH 包含四個分量表:(一)心理諮商的必要性(recognition of need for psychotherapeutic help)(二)容忍污名的程度(stigma tolerance)(三)人際間開 放的程度(interpersonal openness)(四)信任心理諮商人員的程度(confidence in mental health practitioner),共包含 29 題,量表採 Likert 式四點量表,總分得分 愈高者表示求助態度愈正向。Fischer 和 Turner 分別以兩群不同樣本進行總量表 之內部一致性考驗,結果分別為0.86(N=212)、0.83(N=406),分量表的內 部一致性信度依序為0.67、0.70、0.62、0.74。Fischer 和 Turner 針對 5 個不同群 體的學生分別間隔5 天、2 週、4 週、6 週及兩個月再次進行量表的施測,其再 次信度介於0.73 至 0.89 間。在有關四個分量表間的關連性考驗部分,除了「心 理諮商的必要性」與「信任心理諮商人員的程度」的相關較高(0.58)之 外,其餘分量表兩兩相關值皆偏低,介於0.25 到 0.35 間。因此,Fischer 和 Turner 宣稱這四個分量表是相互獨立的。
雖然Fischer 與 Turner 最初編製 ATSPPH 的動機之一,是區分求助與未求助 者在人格上的差異。但最後Fischer 與 Turner(1970)表示:受試在 ATSPPH 的 得分是可能會改變的,其對求助的態度也可能會由負向轉為正向,或由正向轉為 負向,換言之,ATSPPH 測量的是可能轉變的態度,而不是較穩定的人格特質。
Fischer 與 Turner(1970)的研究結果也指出:ATSPPH 可有效區分曾使用治 療資源及未使用者,曾使用過治療資源者,求助態度較未使用過者正向與積極,
且兩位研究者指出:承諾心理諮商的必要性及信任心理輔導人員的態度,比容忍 污名及人際間開放的程度具有更直接及重要的影響。再者,由其分量表來看,
ATSPPH 測量的是一個複合的概念,不僅包含對以心理諮商解決其困擾的態度或
ATSPPH 測量的是一個複合的概念,不僅包含對以心理諮商解決其困擾的態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