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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酒品消費相關之文獻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制度簡介

第一節 影響酒品消費相關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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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制度簡介

本章將以過去文獻為基礎,第一節先介紹有關影響酒品消費相關之文獻,

第二節則為酒品消費外部性相關之文獻,第三節則是各國酒品管理制度的介 紹。

第一節 影響酒品消費相關之文獻

過去的研究顯示,酒品價格的確會影響到消費者的購買意願,而經濟學家 也認為酒品價格對酒品的飲用是存在價格彈性的。Leung and Phelps(1993)針 對美國的酒品彈性進行研究發現,啤酒、紅酒及烈酒的需求價格彈性分別為-0.3、

-1.0 及-1.5;而 Clement et al.(1997)也針對 1950 至 1980 年歐盟地區的酒品需 求價格彈性進行估計,結果顯示啤酒、紅酒及烈酒的需求價格彈性分別為-0.35、

-0.68 及-0.98;吳再益等人(2010)亦針對臺灣地區各類酒品價格彈性進行估 算,結果顯示臺灣整體酒品的價格彈性為-0.886,其中啤酒為-1.301、其他釀造 酒為-0.268、米酒為-0.15、其他蒸餾酒為-0.944、再製酒為-0.199 及酒精為-1.212。

另 Elder et al.(2010)針對 50 餘篇學術期刊進行回顧整理發現(見圖 2-1-1),

各國對於烈酒(Spirits)、啤酒(Beer)及釀造酒(Wine)的價格彈性中位數分 別為-0.79、-0.50 及-0.64。我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也指出,根據國際研究 發現酒的價格每增加 10%,短期酒品的使用量約下降 5.2%,長期則下降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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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健康局研擬酒害防制法初稿,http://health99.hpa.gov.tw/Hot_News/h_NewsDetailN.aspx?TopIcNo=568 0。檢閱日期: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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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1:各國對於主要酒品之價格彈性估計結果

資料來源:Elderet al.(2010)。

而影響酒品需求價格彈性的因素還包括可支配所得、消費型態、性別、行 業及年齡等。Manning et al.(1995)研究發現,適量飲酒者(median)的需求 價格彈性為-1.19,輕度及重度飲酒者(light and heavy)的需求價格彈性為-0.5,

而重度依賴者(Heaviest)的價格需求彈性則趨近於 0,顯示適量飲酒者對酒品 的價格變動較敏銳。Kenkel(1993)研究指出,在美國 18 至 21 歲族群的酒品 需求價格彈性為-2.24,遠高於成年人的需求價格彈性-0.9;而女性的酒品需求 價格彈性較男性大。另 Sewel(2002)及 Slama(2006)的研究顯示,價格提 高對於藍領階級的購買量影響較大,而對白領階級的影響則相對較小。

由上述文獻的可知,各國酒品的需求量與價格大多是呈現負向關係,因此 酒品價格的提高,除了對於重度依賴者(Heaviest)無法產生有效約制作用外,

的確可以有效減少酒品的購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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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酒品的消費除了價格彈性外,吳再益等人(2010)針對臺灣地區各類 酒品所得彈性進行估算發現,臺灣整體酒品的所得彈性為 1.018,其中啤酒為 1.062、其他釀造酒為 0.993、米酒為 0.277、其他蒸餾酒為 1.953、再製酒為 1.010、

酒精為 5.554。一般而言,所得彈性大於 1 之財貨被歸類為奢侈品,小於 1 者,

屬於必需品,故米酒實為臺灣民生必需品。而酒精濃度最高的兩種酒品(其他 蒸餾酒和酒精)的所得彈性高出 1 甚多,這也反映出這兩類商品的奢侈品特性。

另 Selvanathan and Selvanathan(2006)研究發現,酒品對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 中國家而言,分別為必需品及奢侈品。

此外 Farrell et al.(2003)針對酒精飲料價格和酒精依存間的關係進行實證 研究發現,酒精飲料的價格越貴,消費者對酒精飲料的依存和濫用的確有出現 減少的現象。而李佳銘等人(2011)利用一般均衡模型及需求體系模型,評估 我國課徵酒品健康福利捐對酒品消費量的影響,實證結果發現,當酒品依稅額 的 40%課徵健康福利捐,將使國人對啤酒、葡萄酒、威士忌及白蘭地等 4 種酒 品的消費,合計減少約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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