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嘉慶朝驛傳制度──以《欽定新疆識略》所列驛站為中心
第三節 天山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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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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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生產、貿易、接待官員等健全功能的行政單位;卡倫也可同時負擔防守巡察、生產、
傳訊、接待等功能,雖大多卡倫缺乏事件的直接記載,但和地方社會亦具備高度連結;營 塘雖為軍營所屬,實際上在以軍事管理制度為主的新疆,除傳遞官方平常文書外,亦有通 報地方治安的功能;驛站編制雖簡,官制規定的驛書及馬夫二員外,應額外聘有地方僱員,
協助辦理驛站事務。透過上述各點,可見臺站是新疆驛傳體系的骨幹,其規模編制遠超卡 倫、營塘、驛站,以臺站為核心的通訊網絡,不僅保證中央至地方之文移運作無虞,也成 功仿效直省的驛傳制度,依事件緩急而以不同速度上報。
第三節 天山南路
西元960年以後,喀喇汗王朝境內的突厥部落開始信奉伊斯蘭教,813喀喇汗王朝在990 年對塔里木盆地南緣及中亞河中地區的征服,對回鶻人的社會生活文化產生深遠影響。814 一為信仰伊斯蘭教;二是沿用伊斯蘭國家的伊克塔制度,815即由一地最高統治者授予世襲 封地給軍人、軍事貴族。此後進入12、13世紀,天山南路地區先後歷經遼、西遼、成吉思 汗征服,約在1218年蒙古帝國已控制整個塔里木的城市。後來察合台汗世系諸王逐漸強盛,
1260年察合台之孫阿魯忽趁阿里不哥與忽必烈爭奪蒙古大汗之位時肆行擴張,確立察合台 汗國在中亞的統治基礎,並得到忽必烈的承認,蒙古大汗對察合台汗國仍有宗主權。816 進入察合台汗國統治時期後,一旦雄霸一方的汗王去世,俱權勢的繼承人爭奪汗位,
便使汗國日漸四分五裂,直到1348年後,相傳為察合台汗國十三代汗也先不花之子的脫忽 魯帖木兒掌握政權並且壯大,成為分裂後的東察合台汗國第一代大汗。817脫忽魯帖木兒即 汗位後,因當時居住天山南部地區的下層蒙古人已逐漸融入當地社會,開展信仰伊斯蘭教 時代。若位居統治集團的蒙古貴族不想統治權力受到削弱,就必須與當地教派人士合作,
於是脫忽魯帖木兒在1353年皈依了伊斯蘭教,庫車地區的毛拉額爾什丁成為其伊斯蘭教導 師。其後在教長認可下,黑的兒‧火者即東察合台汗位,額爾什丁和卓家族開始掌權,形 成政教共治的局面。818蒙古汗王、蘇檀統治下伊斯蘭化、突厥化的時代正式展開,對於天 山以南的社會情況有著重大影響。
813 羽田亨著,耿世民譯,《西域文明史概論》(北京市:中華書局,2005年),頁142、143。
814 拓和提‧莫扎提,《中世紀維吾爾社會》(北京市:人民出版社,2013年),頁93。
815 伊克塔(iqtá),原為阿拉伯語中,「分割」、「受賜」或「封地」之意,有著將農民的徵稅權委 託予軍人,是伊斯蘭社會的一種土地分封制或軍事采邑制。參見拓和提‧莫扎提,《中世紀維吾 爾社會》,頁93。
816 拓和提‧莫扎提,《中世紀維吾爾社會》,頁112-117。
817 拓和提‧莫扎提,《中世紀維吾爾社會》,頁122、123。
818 拓和提‧莫扎提,《中世紀維吾爾社會》,頁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