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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從破碎綠地到整體綠網的建構

第三章 都會綠色基盤理論與發展趨勢探討

第四節 國際趨勢─永續都市發展下綠色基盤的新思維

二、 德國:從破碎綠地到整體綠網的建構

德國為世界工業之大城,在工業革命之後與世界各國同樣面臨過度開發與生 活環境品質惡化等問題,早在 1935 年德國就納入了生態學原理訂定《自然保護 法》,積極來規範和減緩都市發展過程中所生成之開發侵擾行為。1971 年德國政 府頒布《城市建設促進法》,1976 年頒布《自然保護及環境維護法》,而德國的景 觀計畫在整個空間規劃體系中,是平行獨立,每一個層級的空間規劃都有景觀規 劃作為環境承載力的基礎,並因之以「避免」(vermeiden)、「平衡」(ausgleich)、

「補償」(ersatz)與「促進發展」(enwickeln)作為空間發展行動的指導原則和手 段 (陳子文、曾梓峰(TSSCI), 2007)。

德國將綠化深入州、邦、地方政府各個領域, 將保護園林綠化注入德國市民 生活中,因此當經濟與環境產生衝突與矛盾時,德國市民能自覺保護綠地資源為 首要任務,在一些工程建設中可以為了保保留樹木,不惜改變設計。德國的漢堡 市更開闢了 780 公頃的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的植栽任其自然生長,對於病蟲和 防治也是採取生物防治。

圖 19 漢堡市生態棲地綠色網絡 (資料來源:http://fhh.hamburg.de/stadt/)

圖 20 漢堡市 27 種棲地發展空間 (陳子文、曾梓峰, 2006)

(一) 德國法蘭克福綠地計畫

法蘭克福不只是個國際城市,更是個充滿綠意的城市,在人均公園綠地高達 40 平方米,從空間上可看到法蘭克福市中心佈滿一系列大小形狀不規整的綠地空 間,自 1991 年以來法蘭克福市中心的周圍綠地空間就受到法律保護,其面積 8,000 公頃、長 70 公里,占總城市面積三分之一左右。法蘭克福全市已經有 52%的土地 預留作為休閒與改善生態品質,其中項目涵蓋:公園綠地、林地、農田、果園、

草地、庭園、墓地、路旁植草帶和水系。

圖 21 法蘭克福綠色開放空間面積比例

(資料來源:http://www.frankfurt-greencity.de/en/environment-frankfurt/frankfurt-the-green-city/)

1990 年代法蘭克福開始以以全新的向度探討都市發展品質的問題,「綠色開放 空間」成為核心關鍵,法蘭克福政府提出〈綠色廊帶與區域公園行動計畫〉,透過 宣告、徵收以及適當的規劃,來保護與使用都市周遭剩餘的開放空間。此計畫以 網絡連結模式操作,自行車、人行步道成為串聯綠帶與人文景觀的工具,創造出 獨具特色的廊道綠色景觀,其操作手法運用三層由內向外擴展的同心圓為概念,

形塑環狀放射綠空間,各階層空間說明如下:

1. 第一圈:

過去戰爭所使用的防禦工程建地已經逐漸荒廢,對當地居民來說是種環境惡 化的承擔,將其多加種植自然植栽,由樹群和鄰近的花園串聯成林蔭大道,並透 過立法保護,禁止為圖利或私人利益者來此建設。

2. 第二圈:

在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為城市大規模擴展之時,因此進一步的綠帶網絡發 展必須透過現有道路網路相結合,形成第二層城市環狀廊帶,此環狀綠帶除了豐 富城市周圍的景色,陶努斯山區(Taunus)的景觀視野也被納入考慮,既使現今主要 幹道上設有交通設施動線,城市環狀廊道仍然有不變的魅力。

3. 第三圈:

在 1920 年,當時的市立聚落發展局在建築管理顧問 Ernst May 為了防止住宅 建設去破壞大型綠地與周遭能相連的區域環境,提出第三層綠環帶的構想,此方 案花了將近 70 年才在市議會通過,並且提出以下四點決議:

(1) 界定環狀綠帶範圍。

(2) 定義環狀綠帶的類型與可發展狀況。

(3) 建立環狀綠帶規章,包含指導原則、規劃管理及自保護方針。

(4) 利用政策與法令程序、法規來保護綠帶,要求保護自然景觀地貌。

法蘭克福利用外城中的兩 條綠帶,這條綠帶經常被稱為第 三綠帶。與內城綠帶以放射狀和 環狀的連結方式相連,與更遠的 區域則是以大片塊狀「綠地系列 帶」相接,共同構成了法蘭克福 的綠色系統 (財團法人高雄大 學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文 教 基 金 會 , 2009)。

圖 22 法蘭克福市綠色網絡

(資料來源:http://www.fedenatur.org/docs/docs/5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