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心能力的定義
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一詞最早由 C. K. Prahalad & Gary Hamel(1990) 提出,定義為企業從過去到現在所累積的學習經驗,特別是協調各生產技能與 整合各領域資源的能力。Leonard-Barton(1992)歸納出企業的核心能力具有以下 四大特性:唯一性(Unique)、獨特性(Distinctive)、難以模仿性(Difficult to imitate) 與優越性(Superior to competition)。C. K. Prahalad & Gary Hamel(1990)也提到核心 能力的累積需仰賴各事業單位間充分地溝通、參與投入,且企業的核心能力不
Pisano &
Shuen 1990 為差異化技能、互補性資產與常態性工作的集合,能幫助 企業在一特定事業領域獲得競爭能力與保有優勢。
Collis 1991 為企業具有相對優勢且不可逆的資源,也是創造企業利潤 的來源。
Leonard-
Barton 1992
競爭優勢。
Bohlander
et al. 2004 核心能力是一組擁有其他競爭者所沒有的獨特而重要的能 力,且競爭者難以模仿。
從 Prahalad & Hamel(1990)以日本製造商(如:Sony、Canon、Honda 等)為探討 基礎所下的定義可發現,核心能力被視為企業競爭優勢的根本、連結現有事業
售服裝、家具、電器、五
進一步探討關於零售業者的核心能力來源,Dupuis & Prime(1996)將其分為 兩大類: 前台(Front office): 主要指零售業者的市場行銷能力,是消費者比較可 以直接觀察到的外顯能力;後台(Back office): 為零售業者在商品採購、組織結 構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以支撐前台的活動為主,屬於企業的內隱能力。而 Dawson(2003)與 Coe(2004)提出零售業者的核心能力主要來自新的零售型態、價 格結構、先進的資訊管理系統、新的行銷手段、產品組合及資本投入能力等。
Cao & Dupuis (2009)將零售業者的核心能力來源分成基礎能力(Basic
Competences) 和建構能力(Architectural competences)兩部分。基礎能力包含零售 概念、商品/服務管理、資訊流管理、財務管理及利害關係人管理;建構能力指
資料來源: 行政院主計處
企業在整合及協調基礎能力與組織內各資源的能力。另一方面,Carlson
Marketing Group (2003)認為顧客導向的策略為零售業者的核心能力來源,因為若 具備洞察顧客需求的能力,則不僅能幫助銷售決策、技術投資,更有助於企業 建立品牌,最終得到差異化競爭優勢。Joanna & Mikolaj (2013)則提出零售業的 核心能力主要來自於物流管理能力,認為若能依顧客需求來創新物流管理的話,
將有助於企業贏得顧客青睞、自同業中勝出,更可維持長期競爭優勢。
三、 小結
綜合上述學者觀點,並配合國內零售業發展趨勢,本研究將零售業的核心 能力來源分成整合能力、資訊管理能力、創新能力及品牌管理能力四大構面探 討之。
圖 3-1 零售業的核心能力來源
(一) 整合能力
為企業協調、整合內部各資源,使之能有效率、效果地運用的能力。如:為 配合電子商務的興起及消費模式的改變,企業透過整合虛擬網路通路與實體店 面,使企業銷售模式邁向全通路(Omni-channel)發展,讓商品/服務能更多元化地
零售業的 核心能力 整合能力
品牌管理
能力 創新能力
資訊管理 能力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接觸消費者的通路整合。
(三) 品牌管理能力
建立品牌,一直是企業用來凸顯產品或服務的特色,並達到差異化效果的 手段之一。而有效的品牌管理,不僅有助於降低企業推出新產品或拓展新市場 的風險,更能增加企業在顧客心中的心占率,創造更多的附加價值。因此,在 這競爭激烈、商品越趨同質化的零售市場,若能陪養良好的品牌管理能力,則 能有助於零售業者進行差異化形象建立、吸引更多加盟主加入經營行列、提高 消費者的來店購買意願,長久下來,則有利於零售業者維持長期的競爭優勢。
(四) 資訊管理能力
對於講求服務創新的零售業而言,當商品的生命週期越來越短、品項種類 越趨繁雜,或具有流行性、季節性、時效性時,單憑直覺經驗的決策模式已不 再適用,能否整合門市端所蒐集的顧客相關資訊(如:POS 系統)與企業內部相關 資訊流(如:ERP 系統),以利企業決策已成關鍵。印證零售業的一句名言: 「Retail is detail.」,意指零售業的核心即為細節的處理,越能透過整合各方面的資訊流,
洞察消費趨勢的人則為贏家。因此,要讓所有的細節能夠有系統的運作,並為 創造商機帶來加乘效果,零售業者的核心能力來源之一為資訊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