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核心能力
關於「核心能力」,國內外不同學者有不同的看法。為瞭解能力之概念,本研究先整理 中外學者之論述,再加以說明核心能力之意涵。
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之定義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2004年提出,核心能力是:「為達成工作目標所必須具備之人格特 質、態度觀念、知識及技術。」而後在2005年,按照人事行政局實務上的見解,認為機關組 織行政人員的核心能力是:「成功扮演某一職務或工作角色所需具備的才能、知識、技術、判 斷、態度、價值觀和人格」,基於組織層級及分工特性,核心能力又可區分為「管理核心能力」
和「專業核心能力」兩類,管理核心能力是指:「擔任管理職務者,為有效達成管理目標所需 具備的能力。」專業核心能力則指:「擔任某特定職務或從事特定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 能或技術。」陳銘祥〈2005〉。
由於國內外學者對核心能力的見解大不相同,本研究將近年來學者研究論述,彙整如表 2-4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
表 2-4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
表 2-4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續)
表 2-4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續)
Prahalad & Hamel
1990
Leonard Barton
1992
核心能力是單一、獨特、不易模仿、且優於競爭者的資源運用和 技能。並且依知識基礎分為:(一)員工的知識與技能。(二)
技術系統。(三)管理系統。(四)價值體系等四個構面。
Prahalad 1993 核心能力是技術、組織協調過程加上組織集體學習的結果。
Spencer &
Spencer
1993 riffiths&Mole
1996 核心能力包含在組織技術和相關資產方面所結合成獨特有價值
Bettis
1999 核心能力為一套定義問題和解決問題之主要見識能力,並可確保 公司建立可能且持有的策略成長選擇方案和管理企業之環境。
Hitt, Ireland, &
Moskisson 1999
對核心能力提出策略競爭的觀點,他認為所為核心能力即為組織
Lepsinger 由訓練及發展而得到改善。
資料來源:本研究參考(胡珍珍,2007)之研究加以彙整。
Prahalad & Hamel最早在1900年提出核心能力是:「一群知識(Knowledge)、技能(Skill)
與能力(Ability)的組合,也就是所謂的KSAs。」核心能力是影響主要的工作表現相關的知 識、技能及態度的總和,因此亦可說核心能力是「執行某特定工作時所具備的關鍵能力。」
(蔡怡芳,2004)而且可以經由訓練獲得改善,可增加個人價值及競爭優勢,並提昇組織的 競爭力。
據此定義,核心能力應符合以下之特性(黃英忠,2001):
(一)價值性:核心能力必須是有價值的,可以幫助組織創造價值,增加組織的競爭優勢,
創造組織的價值。
(二)完整性:核心能力不是片段、零散的知識或能力,而是一套整合知識、方法、步驟而 成的生產或作業程序。
(三)非磨損性:核心能力非有形的物理上物質,而是無形的知識、能力,因此沒有耗盡、
用壞、耗損的疑慮,只要尚未被取代,即可持續供組織所用,在競爭環境中取得競爭 優勢。
(四)稀少性:核心能力不能是隨手可得、人人皆有的,亦即目前或潛在的競爭者很少人擁 有。
(五)不易模仿:與稀少性密切相關的另一個特性,為不易模仿,意即核心能力必須是可以 排除其他組織任意模仿、抄襲,或雖非絕對不可模仿、抄襲,但其他組織欲模仿、抄 襲者,須耗費相當大的時間與努力。
(六)不易取代:和稀少性、不能模仿性相對立的特性,則是替代性,即組織所擁有的核心 能力,並非完全不可由其他知識、能力所取代,或是經過長期的學習、模仿,其他組 織亦能發展、養成者。
(七)累積性:核心能力往往是組織累積長期的經驗,在日復一日的實踐過程裡,漸次累積 而成的,其形成多半非短期所能成功,也因此核心能力才會有不能模仿性。
綜合以上各論述,本研究對核心能力所採取的定義為:個人為執行某特定職務所應扮演
的角色及應發揮的特定功能,此種能力就個人而言是與他人區隔工作表現好壞,也是決定人 員汰留的衡量指標。此一關鍵能力是獨特的且不易被模仿,由組織經年所累積的知識學習效 果,是組織競爭優勢的來源,並可藉由適當的訓練和發展而予以提昇或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