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五節 研究假設驗證
針對第三章本研究所設定的問題假設,藉由分析結果逐一加以驗證,分別說明如下:
假設一:背景變項不同,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
檢定結果:假設一的假設部分成立,分析歸納如下:
一、假設 1-4(職務別)、1-5(教育程度)、1-6(服務地區)、1-7(機關規模)、1-8(學 校規模)並無顯著差異,假設 1-1(性別)、1-2(年齡)、1-3(服務年資)則有顯著 差異。
二、假設 1-1 中,因不同性別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 度的看法,在「資訊能力」此個構面達顯著差異性,結果顯示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會因性別 之不同對於人事人員在「資訊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有差異,故假設 1-1「不同性別之行 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 假設成立。
三、假設 1-2 中,因不同年齡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 度的看法,在「人事法規」的構面中,40 歲至 49 歲的受測者高於 20 歲至 29 歲的受測 者,另外在「創新變革」構面,60 歲以上的受測者高於 20 歲至 29 歲的受測者,顯著性 分別為 .029 及.026 皆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故 1-2「不同年齡之行政機關及 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假設
成立。
四、假設 1-3 中,因不同服務年資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 性程度的看法,在「人事法規」、「服務內部同仁」、「創新變革」的構面中,顯著性分別 為 .048、0.24 及 0.19 皆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故 1-3「不同服務年資之行政 機關及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
的假設成立。
假設二:背景變項不同,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
檢定結果:假設二的對立假設部分成立,分析歸納如下:
一、假設 2-2(年齡)、2-5(教育程度)並無顯著性差異。假設 2-1(性別)、2-3(服務 年資)、2-4(職務別)、2-6(服務地區)、2-7(機關規模)、2-8(學校規模)則有 顯著差異。
二、假設 2-1 中,因不同性別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 的看法,在「建立信任」構面達顯著差異性,故假設 2-1「不同性別之行政機關及學校 人員,對於人事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差異」的假設成立。
三、假設 2-3 中,因不同服務年資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 程度的看法,在「創新變革」構面中,顯著性為 .011 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
故 2-3「不同服務年資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 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
四、假設 2-4 中,因不同職務別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 度的看法,行政機關人員對「溝通協調」、「建立信任」能力表現程度看法,顯著性分別 為 .044、.023 均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而學校人員對於「人事法規」、「溝通 協調」能力表現程度看法,顯著性分別為.032、.027 均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
故 2-4「不同職務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 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
五、假設 2-6 中,不同服務地區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 度的看法,在核心能力各構面的顯著性分別為.000、.012、.009、.000、.000、.021,
均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故「不同服務地區之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於人事 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
六、假設 2-7 中,不同機關規模之行政機關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 法,在「人事法規」、「服務內部同仁」、「溝通協調」、「建立信任」、「創新變革」等構面 的表現程度,顯著性分別為 .010、.032、.015、.000、.008,均小於 α=.05,已達顯 著性水準,故「不同機關規模之行政機關人員,對於人事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 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
七、假設 2-8 中,不同學校規模之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
在「資訊能力」、「溝通協調」、「建立信任」、「創新變革」等構面的表現程度,顯著性分 別為 .001、.004、.019、.000、.008,均小於 α=.05,已達顯著性水準,故「不同學 校規模之學校人員,對於人事人員職務上應具備之各項核心能力表現程度的看法有顯著 差異」的假設成立。
假設三: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與核心能力之表 現程度有顯著差異。
檢定結果:假設三的假設成立,分析如下:
在假設三中,根據學校教職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與表現程度之平均 數結果顯示,各構面間重要程度之平均數均大於表現程度之平均數,就整體核心能力重要程 度之平均數(136.0532)亦大於整體表現程度之平均數(130.8891),續以平均數差異檢定平 均數之間是否存在顯著差異,結果發現各構面均達顯著水準。故假設三「行政機關及學校人 員對人事人員之各項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與表現程度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
假設四: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資訊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與資訊核心能力之表現程度 有顯著差異。
故假設四 「行政機關及學校人員對資訊核心能力重要性程度的看法與資訊核心能力之表 現程度有顯著差異」的假設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