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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志願服務參與經驗的性別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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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志願服務參與經驗的性別差異

本研究欲探討女性老人志工的志願服務參與經驗,前節已將老人志願服務參 與的情形與討論作了大概的呈現,本節則從性別角度出發,首先探究女性參與志 願服務的特殊經驗,並以婦女生命週期角度檢視之。其次,研究者試圖從性別角 色的觀點,討論兩性在志願服務參與經驗上的差異情形。

壹、女性參與志願服務的特殊性

一、女性的志願服務參與經驗

1999 年社會發展趨勢調查指出國人參與志願服務的項目,女性傾向於參與 學校社會服務與醫院社會服務,而男性則傾向參與急難救助及交通服務以及政治 團體、職業團體之服務。例如女性參與「學校社會服務」之比例較男性高出了一 倍有餘(女性為 17.28%,男性則只有 8.66%);而在急難救助的部分則是以男 性的參與為主(13.83%),女性參與的比例則非常低(2.09%)。由此可知,在 志願服務參與的經驗中,兩性對於不同服務類型有著不同的偏好:男性傾向從事 公共服務型態的志願工作,女性則從事社會福利類型的志願服務工作較多(林秀 英,2003)。

在參與的人數方面,內政部 2000 年「國人響應祥和計畫參與志願服務對概 況分析」中指出,志願服務隊員以女性為主流,且女性比例呈現增加的趨勢。婦 女的公共參與,從早期的媽媽教室,到後來逐漸有各種成長團體、讀書會、愛心 媽媽甚至社區抗爭活動,組成社區發展會等,開啟女性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的多元 性(邱朝基,2007)。婦女走出家庭參與志願服務,除了幫助他人,也能從服務 中反思與學習成長。女性透過參與社會活動,提升自我意識,消除男女兩性間的 隔離與偏見,進而建構兩性平權社會。雖然傳統價值觀依舊束縛著女性自主意識 的發展,但是透過服務學習與社會參與的經歷,排除性別障礙,積極拓展各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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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可能性,讓女性跨出家庭外的第一步(楊淑凌,2006)。

陳儀珊(1989)在其研究中發現,婦女參與志願服務帶來個人經驗的改變,

而其改變的歷程是透過志願服務的參與,助人過程中的被需要、被尊重與接納,

而逐漸建立自尊感,絕大部分的婦女志工認為參與志願服務最大的收穫就在於自 我成長方面。王麗容(1992)的研究則指出,婦女志工參與的動機為學習成長、

利他思想實踐、滿足自尊感、社會性生活的滿足以及豐富個人生活等主要五大 項。由此可知,女性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對個人來說,除了消極的打發時間外,

積極而言可以拓展婦女的視野,擴大生活觸角,更有走出家庭私領域的社會性意 義(賴玫凰,2002)。

現代婦女雖多已外出就業,但在傳統觀念下,仍肩負著家庭中妻子、母親等 沈重角色,加上事業,更是多重的壓力。不過也有研究指出,家庭也是鼓勵女性 參與志願服務的因素。例如陳泰元(2002)的研究發現參與學校社會服務的者 以女性及已婚有偶者為最多;林美珠(1994)發現家庭支持度越高,家庭關係 越好,持續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月高;謝秀芬(1992)發現已婚越久及子女年 齡越大的婦女,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越強,且有子女者比無子女者的動機強。對 於女性社會參與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結果,張其嫻(1995)發現婦女擔任社區職 務方面,家庭主婦參與者的比例遠高於職業婦女。

二、婦女性別角色與生命發展

2009 年內政部統計顯示,台灣男性的平均壽命 75.59 歲、女性 81.94,女 性的平均壽命高於男性,亦即在老年階段,女性高齡人口數多於男性高齡人口。

不僅在台灣,世界各發達國家或地區,皆有女性平均餘命高於男性的現象。例如 美國,2008 年男性平均 75 歲、女性 81 歲、;日本男性 79 歲、女性則高達 86 歲。

無論東西方的社會結構,傳統皆是父權體制的結構社會,一切以男性為中

1981;鄭為元、廖榮利,1985;伊慶春、高淑貴,1986)。生命週期理論認定

「結婚」、「小孩養育」與「家務需求」會直接影響婦女的勞動與社會參與

(Drobnic,Blossfeld,Rohwer,1999),現代已婚婦女就需面臨工作與家庭的角色 衝突,故女性的勞動及社會參與雖然增加了,但是卻極可能受到家庭角色的要求 而中斷,形成與男性參與的最大不同(Evetts,1988)。換言之,女性往往承擔 較多家事工作及投入較多時間在家事上(McAllister, 1990; Baxter, 1991),在精 力與時間固定的情況下,家事負擔與投入時間會降低女性參與勞動市場或其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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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表現。

綜合上述,女性在志願服務的參與方面,我國的數據上看起來女性的參與人 數多過於男性,但是兩性在參與的服務類型上有所不同,男性傾向公共服務型態 的服務,女性則是以社會服務型態為主。由於女性的性別角色與生命發展,社會 對於女性性別角色的期待,著重在女性的照顧天職,即便現代女性參與勞動市場 比例已經不低,但是女性除了工作責任外,還被賦予家庭、妻子與照顧者的責任。

而多重的角色,則限制了女性時間的運用,不僅在勞動市場的參與上已經是不若 男性那般完整,在閒暇之餘的社會參與則是更加的零散與片段,又由於正式領域 參與經驗的缺乏,在志願服務工作中的表現也會與男性有所差異。

貳、兩性參與志願服務的經驗差異

本研究欲探討兩性志願服務參與經驗的差異,本節的討論中著重性別面向的 探索。上段的討論陳述兩性在志願服務工作的不同面貌,接下來便試圖理解影響 男女兩性在志願服務參與經驗中,造成差異的主要因素。影響個人志願服務參與 的因素,陳泰元(2003)的研究發現,人口統計變數、個人福祉追求、人際關 係追求、社會福祉的追求等,都是可能的影響原因。具體來說,性別、年齡、教 育程度、經濟收入、婚姻與家庭狀況、就業與否、宗教信仰、生活品質、人際網 絡等,都是個人投入志願服務的影響因素。我們也據此可以知道,什麼樣的人比 較可能參與志願服務。上述研究結果顯示,女生有較高的參與率、參與時間較長,

但參與頻率較不固定;40-64 歲的壯年及中年期參與比例最高、教育程度偏高、

能投入較多時間,家庭以核心家庭為主。單身者較有偶者參與比例來的高,但已 婚人士則是以有小孩者參與較多;職業方面則是以家管、學生、退休或高齡人士 等無工作者為主,普遍有宗教信仰。

從上述研究結果看來,參與志願服務工作者需以有自由運用的時間,例如主 婦或是退休者。過去研究討論女性參與志願服務,將志工視為母職或照顧角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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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加上女性較少有正式的工作,以家務勞動為主,自由分配的時間是零散。

是以女性的生命經驗與歷程之於男性,有其特殊之處。而兩性的生命經驗之所以 有不同,非為單純的生理性別而來的物理性差異,而是從小到大所處的社會價 值,對於兩性的性別角色有著不一樣的期待。故研究者接下來的討論,嘗試從性 別角色分工的觀點,理解兩性參與志願服務經驗的差異。

一、性別角色觀點

家庭中大部分的照顧者是女性,女性往往因為必須承擔家庭中的照顧責任,

無法專心投入在工作中,或調整在工作場域的參與方式,例如選擇工作時間較 短、工時較為彈性的工作,或是請假、拒絕升遷、留職停薪,甚至離職。而這些 調整使得女性的工作經驗在生命歷程中呈現斷斷續續、不連續的狀況。另外女性 因為承擔了照顧的角色,加上兼顧工作,佔據幾乎全部的時間,甚少有精力或時 間用於從事自己的興趣、休閒嗜好或社交活動。Moen(1994)的研究顯示,職業 婦女並不會放棄照顧親人的責任,而是以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來企圖顧全兩者。

由此可知,照顧的角色對於女性來說不僅是造成老年的經濟安全受到影響,也影 響到女性的社會關係,及社會活動參與的不足。

討論性別差異時,除了教育程度、經濟資源等人力資本的不同外,動機、信 念及社會資源的差異也常被用來解釋志願服務中的性別差異。在相關研究中,女 性常被評估為有較多的熱情和同情心,比較願意去幫助別人(Wilson & Musick, 1997),也自覺到自己一個是被期待著要照顧別人、關心別人的情感需求的角 色。是以許多女性會把志願服務工作當作是母職角色、妻子角色的延伸(Wilson, 2000)。但是這樣的觀點並沒有使得女性提高志願服務的參與率,因為相較而 言,男性才是擁有較多社會資源及個人閒暇時間的人。

二、性別角色與志願服務

根據國外的研究,女性母職的結束是婦女踏出家庭的契機。反觀國內的情

2003)。而廖宮凰(2003)表示女性志工的參與動機與個人情境因素有密切的關 係。但就志工服務而言,是否能夠自由運用時間將會是很大的影響參與的原因。 男性的拉近(Wilson & Musick, 1997)。例如女性必須透過非正式的關係網絡,

如親朋好友、街坊鄰居等,作為接觸志願服務的管道。

性別角色不但影響投入志願服務的時間,也影響男女兩性選擇志願服務參與 的類型。女性比較容易去接觸所謂「女人的工作」(women’s work),也就是比 較多的關心、人對人直接的服務,而非屬於公共性的或是政治性的活動,而且比 較少有機會擔任領導者的職務(Cable, 1992; Cnaan & Goldberg-Glen, 1991;

性別角色不但影響投入志願服務的時間,也影響男女兩性選擇志願服務參與 的類型。女性比較容易去接觸所謂「女人的工作」(women’s work),也就是比 較多的關心、人對人直接的服務,而非屬於公共性的或是政治性的活動,而且比 較少有機會擔任領導者的職務(Cable, 1992; Cnaan & Goldberg-Glen,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