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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老人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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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探討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本章將分為三個部分進行討論:首先先理解本研究的主 體-「老人志工」,以老人期的生命發展來討論老人參與志願服務的意義,並瞭解 志願服務的內涵,包括志願服務的定義、功能及價值;接著從兩性觀點切入,闡 述不同性別者在參與志願服務經驗上的差異,並以兩性性別角色觀點,探討兩性 志願服務參與經驗差異情形;最後,根據志願服務的性別隔離現象,討論擴大到 社會結構視角,以三種資本: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及文化資本分別切入分析志願 服務參與經驗,並以女性主義角度批判性別隔離現象於志願服務領域中的再複 製,藉以豐富女性志願服務參與的經驗與價值。

第一節 老人志願服務

本節重點主要聚焦本研究所要探討的研究對象:「老人」的特殊經驗,從老 年期的心理發展任務出發,並檢視老年期社會參與相關論述,討論老人參與志願 服務對老人的意義與功能,及老人參與志願服務的獲益等。同時,為了對於志願 服務有更全面的認識,在第二部分中呈現志願服務的發展及定義「志願服務」一 詞,並釐清志願服務的功能與價值,最後對於志工人力的運用,包括運用志工的 組織及督導等加以闡述。

壹、老人的心理發展任務與社會參與

一、老年期的發展任務

根據 Erikson, E.H.(1963,引自周怜利譯,2000)的心理發展理論,將個 人的生命週期分為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危機待克服,及有特定的任務待完 成。若危機沒有處理,將會影響下一階段的發展。老年期是屬於最後一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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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son 對此期的任務界定為「自我統整與絕望」,如果前七段的發展正常,此時 就能接納過去一生所做的事,並妥善安排生命中重要的事物,自然接受生命終點 的到來,達到「自我統整」的境界;若否,則會陷入「絕望」,會讓老人覺得對 於生命的將盡充滿恐懼,無法再嘗試另一種新生活。在此一時期,老人會回顧其 過往生命,檢視今生,並思索生命的意義與重要性。若檢視的答案是成功的,對 自己的一生感到滿足,便會得到成功的統合經驗;若對於自己的過去覺得不滿,

則會感到生命的有限和絕望。是以所謂「老年的睿智」是否在一個老人身上展現,

在於他是否對自我接納,認為自己的一生是有意義和滿足的,並且對於生命的終 結已做了正面的準備,得以處之泰然,進入「統合」的境界。

而 Havighurst, R.J.(1972,引自張淑霞,2003)則是提出了「發展任務」

的觀念,認為人類的發展是一種過程,過程中會有社會期待的任務需達成,而任 務則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變化。他將人生分為嬰幼兒期、兒童期、青春期、成人 期、中年期及老年期等六個階段,其中老年期的發展任務則包括適應健康和體力 的衰退、適應退休、加強與同年齡團體的聯繫、建立滿意生活的安排、適應配偶 的死亡、維持統整等(黃富順,1989)。

二、老人社會參與相關理論

從上述探討可知,老人在人生中的最後階段有其需求和發展任務需完成,才 得以適應良好的晚年,獲得有品質的老年生活,因此有許多老年社會學理論認 為,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能達到晚年生活適應的目的。此共同的觀點均認為,老 年人雖自工作角色撤退,仍應有均等參與社會的機會與權利,社會大眾應視老人 為社會的一份子,延續其對社會的影響與貢獻(蔡佩珊,2005)。早年的社會老 人學理論引用互動理論架構,探究老人與團體間的互動與調適,接著從功能觀點 探討老人晚年生活與社會關係。研究者試圖從社會老人學的觀點,詮釋老人社會 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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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動理論:老人雖然面臨生理、健康狀況的改變,但仍有活動的心理性 和社會性需求,活動理論主張適度的社會活動可以維持良好的適應,活 動提供個人角色支持,確認自我概念。對高齡者來說,越是積極參與有 意義的社會活動,老化的速度就會越慢,並對其生活有較高的滿足感(劉 明菁,2007)。

2. 交換理論:社會交換論主張互惠主義的規範支配互動,只要互動對參與 互動者有益,老人就會持續從事有意義的社會活動(江亮演等,2001)。

老人本身雖然因為經濟、健康資源的降低,缺乏與人交換的價值,然而 老人退休後有許多空餘的時間,加上累積的生命經驗,成為豐厚的資 本,透過社會參與或社會服務,得到聲望、生活滿足等交換。

上述各理論的觀點有助於我們理解社會參與對於老人所帶來的影響,包括角 色上的延續、取代、或尋找認同和情感支持,甚至是重新獲得適應社會的角色等

(粘容慈,2003)。但這些理論不外乎提出老人社會參與需求的呼應,即老人的 社會參與將有助於老年生活的適應。志願服務作為社會參與的一種型態,對於老 人的成功老化亦有正面助益。

三、老人參與志願服務的意義與功能

志工服務其主要功能在解決社會上不幸者的苦難與問題,以減少、遏止相關 社會問題的產生及繁衍。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觀之,服務工作促進了人際間的互 動,提供志工正當且有意義的休閒活動,達成終生學習的理想,進而提供、滿足 自我成長與自我實現的機會(宋世雯,2000)。是以從事志願服務,有其正面的 意義,當然對於老人來說也不例外。老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不論是從人力資源 觀點、社會服務層面或個人生涯發展而言,都有正向且積極的意義(林麗惠,

2006;蔡佩珊,2005):

1. 從人力資源運用觀點來看,從人力資本理論觀點觀之,高齡者累積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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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經驗與人生閱歷,在醫療衛生發達的現代社會,許多退休的老年 人仍擁有健康之身心,是以若能運用高齡者獨具的穩定性,加上圓融的 智慧與經驗,對國家社會來講都是一項重要的人力資源。

2. 從社會福利的觀點來看,參與志願服務是積極性的老人福利措施,鼓勵 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的作法,可以讓參與志願服務的高齡者,獲得自尊 及自我價值感,並且在教育及文化娛樂需求上得到滿足,對於老年人的 心理調適與社會適應,有正面的助益。

3. 從老人個人生涯發展的觀點來看,把生涯規劃的理念運用在老人退休生 活的安排上,讓老年人找到生活目標,並且循之有計畫性的前進。參與 志願服務工作不但得以實踐終生學習的理念,提供持續活動、充實人際 關係、滿足社會互動,進而肯定自我價值,實為協助老人成功老化的途 徑。

Fisher 和 Schaffer(1993)歸納近十幾年來的研究,認為老人志工從服務過程 中的收穫包括兩方面(引自蔡佩珊,2005):

1. 個人方面:在健康方面有較佳的健康狀況,能維持機能健康,有較低的 死亡率。在精神方面有較高的生活滿意度、較高的自尊感。

2. 社會方面:志工較少孤寂感,並經由服務過程獲得友誼,認識新朋友。

能獲得較多的社會性技能新角色,和較豐富的社會資源。

Huss 與 Jean(1989)提及志願工作提供老年人重要的人生意義並增加幸福 感,及維持其生產力;Chung(1999)也有同樣觀點,退休老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

降低其與社會的疏離感,獲得「自我延續」之感(引自宋世雯,2000)。由此而 知,老人參與志願服務,除了幫助有需要的他人及社會,也幫助自己不因退休而 與社會疏離,提高自我價值與生活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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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老人在生命的最後一個階段,根據 Erikson 的心理發展論,此期 的任務為「自我統整與絕望」,而老年人的社會活動參與,將有助於達到良好的 晚年生活適應。是以投入志願服務對老人而言,在個人層面上將有助於擁有較好 的生心理狀態,在社會層面上也可以增加社會接觸,並有助於自我價值的提高。

貳、志願服務概述

一、志願服務的定義

志願服務並非現今的產物,中國自古以來便有家族互助的「義莊」、糧食互 助的「社倉」、人際互助的「鄉約」、金錢互助的「錢會」,以及民間團體的修橋、

鋪路、興學、濟貧等,都表現出人類慈善互助的情感,這些常被認為是傳統志願 服務的表現。外國的志願主義則被認為起源於西方的兩個重要概念:希臘羅馬時 代提供給付作為一般福利的博愛觀念;猶太基督徒將做好事視為宗教職責或救贖 的慈善觀念(Brilliant)。

直至今日,無論國內外均已將「志願服務」做了明確的定義。聯合國將「有 組織、有目的、有方法的在調整與增進個人對環境的適應」的工作稱為社會服務;

參與者個人因志趣相近,而不計較酬勞收入者稱為志願服務人員(蔡漢賢,

2001)。美國全國社工協會對於志工的定義則是「一群人追求公共利益,本著自 我意願與自由選擇而結合,稱為志願團體;參與這種團體工作者則稱為志願服務 人員」。依照社會工作辭典(2000),志願服務是指個人本濟世的胸襟,對社會 提供精神或物質的力量,致力於改造或促進的服務。美國社會工作百科全書則指 志願服務是沒有報酬、自由奉獻志願服務組織的人所從事的各種類行的社會福利 活動,包括家庭、兒童福利、教育、心理衛生、休閒育樂、社區發展,以及住宅 與都市更新等方面的工作(周佑民,1997)。

台灣則是在 2001 年立法通過「志願服務法」,根據該法第一章第三條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