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政調查實務析探
第一節 性騷擾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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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29 這些,所以其中一個 221 裡面,221、225、228、227 裡面都 有猥褻的字眼,那猥褻是不是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的性侵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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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對性騷擾中”不受歡迎”之解讀
性別帄等教育法第 2 條對於性騷擾的定義中,有所謂的「不受歡迎」。筆者 於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的部分有提到,每個人對於「不受歡迎」的判斷標準都有 差異,也因此產生了些許爭議。透過訪談,筆者分析出現行調查人才或學校性帄 委員對於「不受歡迎」的看法,普遍認為性騷擾的不受歡迎,主要是以被行為人 的感受為主,若是被行為人有不舒服、不喜歡等的負面感受,尌會被認定是不受 歡迎。
「不受歡迎,他其實比較是說「我不喜歡」或是說「我不舒服」,那當 然在性騷擾的定義上是以被害人的主觀感受為主,而不是以行為人有沒 有這個企圖。雖然是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但必須符合一般所為合理 被害人的條件。比如說我摸你胸部,你覺得不舒服。比如說我是一個男 老師我摸你胸部,你不舒服。那這樣的行為樣態問了其他的女生,他們 在同樣的情況下是不是有一樣的感受。如果十之八九,多數人都有一樣 的感受,我們就認為這是合理感受。」1-2H
「對,當事人的感受為主。然後除非說他的反應很…,應該說因為我目 前沒有遇過就是他的反應讓我們覺得很不合理的,就是或是說老師的行 為…,當然我們也都知道說我們在判斷老師的行為會去看說他是不是一 個一般性的行為嘛,所以老師不小心摸到學生的手,但學生覺得非常非 常的不舒服,那我們當然就會覺得說這個其實跟一般人的行為的判斷,
這個孩子她有她特別的地方。那我們在判斷的時候不見得會把它列為不 受歡迎,你懂我意思嗎。」1-2Q
除此之外,多半會再加入一般人的看法,有兩位受訪者明確提及會以「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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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角度去看待,比如說在相同的背景、條件下,其他人是否也會感到不 舒服或不喜歡,抑或在這個社會文化下,是否普遍也不能接受那樣的騷擾行為。
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去避免有可能是被行為人對於身體界線過於敏感的狀況。
「比如說他提到這個不舒服這個害怕,這個感受是不是有符合當代 性。…對。為什麼剛要講那個順序,因為通常我們可以的話,一定都是 先訪談被行為人,因為會從被行為人這邊去了解他整個脈絡,所以我們 在當中會有一個重點去看待說這被行為人他有沒有符合合理被害人,比 如說他提到這個難過,或說這個害怕,是只有他這個人,我舉例比如說 你東西掉了,啊我要去幫你撿起來不小心碰到你,啊有些人比如說你就 說謝謝就放著,因為你知道我是幫你拿,可是有些人會覺得說我去幫你 拿不小心碰到你,會覺得說你從頭到尾就在觀察我,你就是為了要碰我,
那個就不符合就是比較多人的觀點。比如說這個感受是一個人的感受,
或說普通人聽到這樣的情況大家都會同情你,或說會覺得”哇,如果是 我,我也會覺得不舒服”,或說是某些特定被害人的感受。就是我們在 考慮被害人的時候,會有一些指標進來。…」1-2G
「我剛才講過,因為她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那有的調查小組的成 員,他是用從哪一方來看他,就是說我們事情的樣態上,有可能正面、
側面,所以我才說要客觀。什麼叫客觀呢,我會覺得說同樣被接觸,我 們去找,第一個,曾經有被接觸過的學生來看,沒接觸也沒關係,我們 問說他這樣的接觸,同年齡的學生、同背景的學生你們如過這樣被我們 不管哪一個老師,就你們被老師這樣接觸的時候,你們的概念是什麼,
這叫合理被害人。」1-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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