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9

第參章 恐怖主義與媒體

隨著全球化和資訊化的時代變遷,恐怖主義威脅日益嚴重,恐怖活動不再是個 人或團體的獨立行動,而是經過恐怖組織的「洗腦」凝聚衆人力量,日漸系統化和 組織化的集體活動。現代恐怖分子擅長使用各種層次的媒體宣揚自身的政治立場,

向潛在恐怖分子灌輸極端思維,從而招募更多新成員加入恐怖組織。這一切都歸咎 於媒體強大的煽動性,使恐怖主義思想得以廣泛傳播,並影響週遭的其他人。

恐怖主義需要媒體的宣傳獲取知名度,而媒體利用恐怖事件吸引觀衆的眼球,

於是恐怖主義與媒體形成一種「共生」關係。恐怖組織仰賴媒體宣傳,將曝光率轉 化成政治資本,維持自身的權勢與影響力。現代恐怖分子深諳傳播的重要性,不僅 利用大衆媒體「互惠互利」的關係,使其淪為恐怖主義宣傳工具,更善用科技工具,

通過社群媒體煽動暴力行為、傳播極端意識形態。現代恐怖主義的壯大,媒體在其 中起了關鍵作用。

第一節 恐怖主義即傳播

當今時代,恐怖分子以跨國界、跨領域、多元手段的姿態活躍全球,有形的國 家疆界、無形的網絡空間、國內外法規、行為準則、道德倫理,皆無法對他們構成 約束力。他們不對任何人負責,不為任何規範所限制,在手段使用上無所不用其極,

不加區分地攻擊平民而顯得異常殘忍。這一切又通過現代的媒體適時的、連續的、

覆蓋式的宣傳,極大地強化了恐怖的效果。(陳鶴洲 2010:12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0

英國已故前首相 Margaret Thatcher 曾言,「公開傳播是恐怖主義的氧氣」

(publicity is the oxygen of terrorism)1。雖然恐怖主義是紛繁複雜的族群矛盾與社 會衝突的產物,但其滋生與泛濫與媒體息息相關——恐怖分子通過媒體大肆宣揚其 暴力行為,傳播其政治思想,引起民衆與社會的廣泛關注,意圖營造恐懼氛圍,擾 亂國家的安全與秩序。

在 恐 怖 主 義 第 一 波 浪 潮 中 , 無 政 府 主 義 的 擁 護 者 以 「 以 行 動 宣 傳 」

(propaganda by deed)的概念,彌補缺乏大衆動員的能力;通過製造傳播效應,將 恐怖主義的目標由追求直接政治結果轉向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希望自願性的革命性 行動轉變成為群衆起義的催化劑。基本邏輯很簡單,即「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林泰和 2015:135)

恐怖行動本身就具備媒體效應,如同 Brian Jenkins(1974:4)所說的:「恐怖 主義是一個劇場」(Terrorism is theater)。恐怖攻擊通常都是經過特殊仔細的設計,

如恐怖分子脅持人質事件,其目的不在於謀害人質,而是一種「暴力形式的演出」,

增加恐怖事件的戲劇性,吸引電子與國際媒體的注意,藉此在民眾之間傳播恐懼與 猜疑。因此,恐怖主義的受衆目標不是其暴力行為下的「受害者」,而是恐怖事件 的「觀看者」。

張中勇(2002:21)認為,雖然恐怖組織未必能達成其最高戰略目標,但藉由 以小博大、以寡擊衆、弱勢對抗強勢的恐怖暴力策略與活動方式,卻能達到下列目 的:

一、 增加曝光度,廣泛宣揚其政治理念與爭取社會同情;

二、 要脅政府,釋放獄中同黨和交付鉅額贖金;

三、 製造社會驚恐與不安,加重政府治理國政之壓力。

1 Thatcher 於 1985 年 7 月 15 日,出席美國律師協會會議的演說內容。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1

事實上,恐怖主義同時具有宣傳性(publicity)和暴力性(violence)的特徵,

是暴力與宣傳的結合。暴力行徑構成恐怖主義的因素之一,宣傳則是擴張恐怖主義 勢力與影響力的手段之一。恐怖分子追求的不是大屠殺,而是將其暴力行為傳播至 全球每一個角落,渲染恐怖活動造成的破壞效應,誘發最大規模的社會恐慌、焦慮 與不安情緒,藉此提升組織的知名度,繼而實現其政治理念與目標。

恐怖主義研究學者 Thomas Thornton(2006:44-50)認為,恐怖主義與宣傳

(propaganda)的共同特質在於,兩者皆是追求政治目標、爭取目標受衆的支持之 有利工具。雖然廣告(advertising)並非恐怖分子的主要目標,但它具備宣傳的重 要功能與特質,不僅能吸引廣大群衆的關注,還能傳播其規劃與理念。

Fischer 等人在 2010 年提出「恐 怖主義 的 集體傳播 模式」 ( The Collective Communication Model of Terrorism,CCMT),他們將恐怖主義定調為一種「集體 傳播」(collective communication),認為恐怖主義是恐怖分子向潛在恐怖分子或 潛在受害者(potential victims)傳遞訊息的一個複雜過程,傳播內容涉及政治或社 會的議題與目的,其宗旨是為了達到具體的政治、經濟或社會目標。(Fischer et al.

2010:693)

CCMT 採用經典傳播模式的元素,包括傳播者(sender)、訊息(message)和 接收者(receiver)。在此概念下,作為傳播行為主體的恐怖分子,通過傳播媒介

(medium)的載體,向訊息接收者的觀衆傳送具目的性、威脅性和攻擊性的集體 訊息;觀衆將所接收的集體訊息解碼(decode),即執行接收和符號解讀功能後,

再進一步反應或應對。在傳播過程中,「以行動宣傳」的符號(symbol)運用,更 能凸顯恐怖組織之目的性,引導訊息接收者朝向宣傳的目標前進。

簡嘉宏(2012:13-18)則提出恐怖主義與隨機犯罪區隔的「MTV」特徵,

「 M」代表「傳遞的訊息」( message), 「T 」代表訊息的目標受衆(target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2

audience),「V」則代表引起社會矚目的暴力行為(violence)。對恐怖分子而言,

讓其宣傳的訴求「曝光率最大化」(maximum publicity)才稱得上是成功的宣傳。

宣傳是通過重要的符號,以故事、謠言、報導、圖片及社會傳播的其他形式,

直接操縱社會 暗示, 有目 的 地傳播 思 想和意識 形態, 控制公衆 輿論 和 態度;

(Lasswell 1971/張潔、田青譯 2003:11-12)其具目的性(deliberate)與系統性

(systematic),意圖操縱人們的認知、塑造他們的觀念和直接影響其行為,以獲 宣傳者所期望的回應。(Jowett & O'Donnell 2015:7)

恐怖分子積極宣傳的用意,在於說服訊息接收者以自發性的方式,接受或採納 他們的行為與觀點。恐怖組織有時因軍事武力的力量過於薄弱,無法直接伸張他們 的意志;然而,偶爾恐怖分子的力量足以「強大」至改變訊息接收者的理念和認知,

說服他們按照自身的期望行動。但若恐怖組織與受衆目標之間進行的是「一般溝通」

(ordinary communication)或廉價磋商(cheap talk),那將不足以說服受衆改變其 想法或影響其行爲;因此,恐怖組織的暴力行為可說是「一種昂貴的信號傳遞」

(a form of costly signaling)。(Kydd & Walter 2006:50)

恐怖主義的思想宣傳,乃有計謀性、策劃性地對受衆目標進行強力的「洗腦」

灌輸,目的是為了影響受衆的態度與思維,說服受衆接受他們的價值觀與政治理念。

在說服過程中,恐怖組織為獲取受衆的認同、理解或同情,常合理化、正當化自身 具政治性質的恐怖攻擊與暴力行為,而且通常會選擇性地提供偏頗的資訊,甚至是 錯誤的訊息。

「恐怖分子希望許多人去看,而不是許多人去死」,正因恐怖主義有著宣傳性 的需要,於是大衆傳播媒介成了恐怖分子依賴與追逐的對象。大衆媒體是當代社會 最普遍的說服傳播工具,恐怖分子濫殺無辜、引起轟動,其目的在於通過大衆媒體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3

散播與宣傳其暴力行為,營造人人自危的恐怖氛圍,藉此引起閱聽衆的焦慮與恐慌,

從而提高恐怖組織自身的影響力與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