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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想像力之意涵

一、想像力之內涵

愛因斯坦曾說「想像力」比「知識」更重要,知識是有限的,而想像力無限,人 類的文明發展起因是透過想像而產生創造。人類的發現發明、創造思考,都需要以想 像力為催化劑,有想像,才有「可能性」;想像力是人類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為創意 活動的根基、認知和情感過程的結果(Ho , Wang & Cheng , 2013)。

根據張氏心理學辭典(張春興,2006)中的解釋:「想像是指將記憶中的經驗與意 象予以整理綜合從而產生新意象的心理歷程」。當人類遇到未知的事物,行使想像力,

能產生很多文化和科學推動的力量,因而產生意想不到的成就(Mey, 2006 ; Zhao, Hoeffler, & Dahl , 2009)。想像力為一項特別的人類思考形式,其意指個體從生活經歷 所感受而衍生的原創心像,並反應於個體之記憶、幻想或意識中(邱發忠、陳學志、

林耀南、涂莉草,2012)。

想像力會不斷影響我們的思想,語言和經驗(Mountain , 2007)是一種心理作用的 動態歷程與思想活動,不受限於任何規則和思考模式 (陳坤淼、沈思岑,2011)。張 雨霖、陳學志、陳瑛霞、邱發忠、林耀南、王蔓甄、林鴻文(2013)於研究中指出,

想像力是一個聯繫以往的經驗,以一種獨特的方式來產生新的意義與看法,並產生潛 在之創造性思維。Lothane(2007)聲稱,想像力是一個基本的能力,能在腦海中形成 心智圖像或外在現實連接之視覺圖像。 Trotman(2006)進一步解釋說,想像力是人 體所必需的各種活動,如追求創造力和創新的象徵性表達的想法和批判性思維能力。

換句話說,想像力是創造力和創作意象的創造者,因為想像力,讓單一的概念產生豐 富的意義,在創作過程中佔據了舉足輕重的作用(Trotman, 2008)。整理國外及綜合國 內研究想像力的相關文獻對「想像力」之闡述,如表2-8。

表2-8

想像力之定義

學者 定義 資料來源

Dewey 想像是一種看見可能的能力,將熟悉的舊事物轉變為新經 驗。因為想像力,讓單一的概念產生豐富的意義。

Dewey(1948)

Perdue 亦指出,想像是一種透過大腦與淺在思維交互做用後,再 行思考、記憶、發明、創造、幻想及建構意見的過程。

Perdue(2003)

Trotman 想像力是人體所必需的各種活動,如追求創造力和創新的 象徵性表達的想法和批判性思維能力。

Trotman(2006)

Lothane 想像力是一個基本的能力,能在腦海中形成心智圖像或外 在現實連接之視覺圖像。

Lothane(2007)

Ho , Wang

& Cheng

想像力是人類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為創意活動的根基、

認知和情感過程的結果。

Ho , Wang &

Cheng(2013) 張春興 想像是指將記憶中的經驗與意象予以整理綜合從而產生

激發思考的活躍(Lindqvist, 2003)。因此「想像力」在設計者之創意發想中,扮演著無 可或缺的角色(Finke, 1996)。而人們與外在資訊與自我思維之關聯,需透過想像力的 作用,將其串接,進而產生想法(Solso,2003;Modell,2006;許育齡、黃文宗、林 立中,2012)。Vygotsky(2004)也提出,想像力是人類產生創造性活動時,大腦納入 新的元素再行重組的作用能力。此外,多數學者皆同意想像力所使用的材料,來自日 常生活的元素,再藉由想像,創造成更多的組合,因而產生多元的創意,使創作者能 有源源不絕的點子。Perdue(2003)亦指出,想像是一種透過大腦與淺在思維交互做用 後,再行思考、記憶、發明、創造、幻想及建構意見的過程,亦是一種個體內在思想 與外在實體之間的聯結。想像是創作者內心的表徵,創意表現或創作為想像的外在顯 現,想像的特徵是屬於圖像性(symbolic)的,其意義常透過直覺被解譯,或以情緒內 容或藝術形式來呈現(梁朝雲、許育齡,2011a)。在視覺研究,藝術,美學和創造力 中,想像力是一個先驗性的概念,不僅幫助我們理解圖像、思維,還能使我們組織接 觸的經驗與吸收到的東西,亦是一種推進的力量(Manlow , 2013)。

想像是人腦對既有之記憶表徵行改造、重組,形成新形象的過程,屬於內隱性的 活動不易被探測,且過去人們將其與「幻想」(fantasy)之概念混淆,且是不理性的思 考模式,並會阻礙科學發展的思維,因而降低了想像力被研究之價值(梁朝雲,2011)。

想像與意象及情感皆有密切的關聯性,由記憶表徵中去發展想像,並依附著舊有內容 於內心形成意象,再到新事物的形塑,其為培養創意思維能力的根基,亦是讓創作能 不斷求新求變的驅動力(梁朝雲、許育齡、劉育東、李元榮,2011)。而Byrne(2007)

提到人類的想像為大腦中有待開發的區塊,透過「想像力」的理性思考之歷程,想像 力是有跡可循,不是像靈感一般的靈光乍現,並且和人類生活緊密相關。

綜上所述,想像力為人類的一種抽象思維,從舊有的知識、生活經驗、學習過程 的累積,再行重建思想與組合形象,這種思維並不受任何的規範所限制,也不受既定 之思考模式所阻隔。透過想像力的作用,能活化現有的事物,並提升感官體驗與思想 的創新。因此本研究將「想像力」定義為,個人從舊有之記憶、經驗與學習過程所得,

透過心智圖像的演化歷程,所衍生出新穎的觀點與靈感,即為想像力。透過課堂中的 想像力之涵養,讓學生能淬煉出更多的創意思維。

二、想像力之分類

美國教育哲學家Dewey(1910)認為想像是一種看見可能的能力,當事物統合為 整體時,想像是一種洞明世理與感覺世界的方式,將熟悉的舊事物轉變為新經驗。當 人類的心與宇宙交會時,總存有某程度的冒險,這種冒險就是想像力,因為想像力,

讓單一的概念產生豐富的意義Dewey,1948)。

心像(Image)是記憶中以往感覺經驗的重現,而意像(Imagery)是心像形成的 心理歷程,最後的想像(imagination)是將記憶中的記憶與意象予以整理組合從而產生 新意象的心理歷程(Hsu, 2012)。關於想像力學者有許多種看法,對於想像力的分類,

McMillan(1995)進一步提出,依想像的層次可分為:

1.想像力的自然反應:

為最基本的想像反應,藉由個體事件的發生,因而產生之想法,為最低層次的想 像。

2.自由的心像:

這種想像是過去經驗的再現,而非生產性的想像,為較高一級的想像層面。

3.個體內在活動的心像:

此種想像力發展為更高的層面,為思考者整理心像後創造或設計新的聯結,這是 建構的想像力,無論是工業的發明、藝術的創造、科學發現等都屬於此類。

依照想像的「目的性」,董奇(1995)將想像區分為「無意想像」(involuntary imagination)和「有意想像」(voluntary imagination)兩種,「無意想像」是一種不隨意 變化想像內容的主題和目的,繼而重組記憶的表象成為夢。並認為夢的語言不具邏輯 性和目的性,是一種無意識的想像,幼兒前期的想像屬之。而有意想像為一種較穩定 的想像,有其穩定的主題和目的存在。Osborn(1953)亦指出,有意義的想像力,包 括視覺圖像的想像。非有意義的想像力,包括幻覺,幻想和夢想。

在諸多的研究中,許多的學者依人類的想像力的活動再進一步進行分類,Betts

(1916)將「想像」區分為再造性想像(reproductive imagination)與創造性想像(creative imagination)。並且指出,想像力的評斷必須要考量,為了實踐某些目的而組合內心影 像的建構能力。而從藝術的角度而言,涂翠敏(1993)認為想像可包括「再造的想像」

及「創造的想像」。另外以兒童創造發展的部分來看,董奇(1995)認為想像可依其內 容的新穎性、獨立性和創造性的不同,分成「再造想像」與「創造想像」。基於想像力

的生成,其中的新穎性和創造性高低程度之不同,結合各學者之繕述,本研究將想像 歸納為再造想像與創造想像,並針對兩個面向進行深入探討。

(ㄧ)再造想像(Reproductive Imagination):

「再造想像」是指將經驗加以重整組織使想法重現於記憶中,因為再造想像只限 於記憶活動,故也稱記憶想像(梁桂嘉、徐明偉,2010)。Vygotsky (2004)指出,

再造想像與記憶具有相同的認知歷程,但卻有不同的觸發行為,個體可以將所吸收的 經驗、教育和觀察為材料重整為新組合。

「再造想像」為憑藉文字或是圖表說明等「現成描述」進行想像,透過閱讀文學 作品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種種表現,因此,需要特別對文學作品有相當的理解能力,

以及豐富的記憶表象(Liang, Chang & Hsu,2013)。張春興(2006)則認為再造想像將 以往經驗加以整理組織使之重現在記憶之中,因為它只限於記憶活動,故也稱記憶想 像(memory imagination)。

然而,再造想像力儘管以過去環境的輸入為基礎,透過個體會因內在需求或外在 刺激,進行聯想(associate)大腦先前所發展之印象、活動或影像的記憶,在某種程度 上,再造想像會超脫實際經驗之束縛,經由記憶的感官意象,並在藝術目的的驅使下,

將意象籌組成新穎的概念。取材自感官經驗的想像力無法創造全新的事物,但能突破 歷史事實的限制(曹筱玥、林小慧,2012;Vygotsky, 1994)。

(二)創造想像(creative imagination):

「創造想像」強調想法的萌生和獨創性,非依賴眼前的刺激物等「現成描述」即 能進行想像。張春興(2006)認為創造想像是在意識中重組以往經驗,並企圖超越以 往經驗以產生新的構想。因它是對舊問題的新構想,故而也稱構念想像(constructive imagination)。Lianga , Hsub, &Changc(2013)指出人類產生新想法的活動,均稱為創 造性的活動,他認為人類大腦不僅能儲存及提取記憶,同時也會分解(dissociation)、

連結(association)及重構(reconstruct)經驗以產生新命題與新行為。

創造想像亦需有其他條件配合才能發展,例如原型啟發、積極的思維與靈感三項 條件,因此創造想像可以遠離眼前所見事物而另外產生,然而亦需要一種觸發想像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