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Affairs, DESA)更嘗試將政府資料開放與 17 項永續發展指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連結,呼籲各國應該朝向資料利用與問題導向的模式 釋放資料,同時轉化治理模式,主動與民間互動建立夥伴關係,希冀日後對政治、 (Open Street Map Taiwan)響應,共同倡導政府開放資料的重要性(蕭景燈,2012)。
為因應民間訴求,我國中央政府於 2012 年 11 月 8 日行政院第 3322 次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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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二級機關設置諮詢小組,期望能積極汲取民間意見,建立多元領域代表的溝 通與協商機制,強化開放政府推動成效(國發會,2015)。
我國開放政府政策的推動,原則上對內由國發會負責資料開放格式以及相關 法規調適,對外則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責資料加值與產業創新等工作,由此可以看 出我國開放政府一開始著力點為提升資料及數量以及促進經濟產值方面(張維志,
2016)。在政府大力推動下,台灣於 2017 年蟬聯全球第一名3,目前我國政府資 料開放平台上已累積 30,466 筆資料(截至 2017 年 10 月),並分為 18 種資料集 類型4。
儘管我國政府屢屢在國際評比中有重大突破,但這並不代表台灣開放政府已 臻於成熟,在 2017 年的開放知識基金會的普查評比結果中,雖然大多數的資料 集釋出都為滿分,不過卻在法務資訊以及預算資訊的資料釋出與品質上表現不如 預期5。另外,我國開放文化基金會長期關注台灣政府資料開放議題,於 2017 年 提出開放政府觀察報告,當中提出五項疑慮:(1)過度強調經濟發展,忽略政府課 責與社會公平;(2)資料數量遠勝於品質;(3)開放資料影響力不彰,必須以公民與 公務員需求為出發點;(4)公務員數位量能不足;(5)過分強調關鍵績效指標,未全 盤思考開放資料在政府治理中扮演的角色。
回到開放政府的初衷,政府資料開放政策不只是將資料丟給民間,將政府透 明化(Transparency)僅是一個起點,唯有讓公民參與(Participation)政治,設計機制 讓政府與公民可以一同協作(Collaboration)利用開放資料創造價值,如此才是長 久之計,若僅關心開放資料的數據成長以及追求國際評比排名,恐讓我國開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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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的努力變成下一個洗白式開放(open washing)的笑柄(吳冠翰,2016;開放文化 基金會,2017)。
綜合上述,我國政府資料開放進程有其值得褒獎之處,亦有其不足之處,因 此需要一套檢驗的方式加以評估,特別是在過往我國並未對於開放資料使用族群 有過深入探討,並不清楚知道使用族群對於目前政策的滿意度、資料利用模式以 及開放資料預期效益認知,缺乏對於使用族群的瞭解將無法調整政策方向,因此,
必須在爬梳國際開放政府發展趨勢後,建立一套評估機制來持續觀察政府資料開 放政策是否走在正確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