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我國「綠建築」的發展及其內涵
「綠建築」之為風潮,並非發自「無中生有」或「憑空想像」而來,而是經歷 長時間蘊釀、蓄積及發展而來,本小節將透過對於此等歷程的回顧及對於「綠建 築」內涵與價值的澄清,作為後續發展「研究工具」的參考依據。
一、我國「綠建築」的發展
溯自1970年以來,人類接連遭逢兩次能源危機的衝擊,全球氣候與環境也產生 劇烈的變遷,而這些本應歷時千年的變化,由於人類過度的開發與破壞而加速汰變 的速度,遠超過地球所能容受的程度。人類因此警覺到:「地球的資源與容受力是 有所限制的」,而且這個「限制」並非如以往預期的:「需要經歷數個世代才會來
臨」,而是反映於本世代的「現世報」。因此,在其後數年間,對於人類恣意擴張 行為的批判與反省逐漸在國際間發酵蔓延,至1980年,由國際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 聯盟(IUCN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 World Wildlife Fund)三個國際組織共同出版「世界保育方略」一書,將這股思潮具體形 塑為「永續發展」理念的雛形;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更 將「永續發展」推向全球聚焦的中心而成為新一波顯學。
在國內,1996年行政院為回應全球「永續發展」的思潮而成立「國家永續發展 委員會」,並於同年7月的營建白皮書宣示全面推動綠建築政策(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2002),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也接續推動「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計劃」,進行各 相關技術及政策的研發工作;並在1999年頒訂「綠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並 出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黃亮達、胡憲倫,2002),2001年推出綠建築推動 方案, 2002年強制公有建築物必須進行綠建築設計,而在「挑戰2008年:國家重點 發展計劃」中亦將綠建築政策列為重點工作項目;至此,「綠建築」正式進入我國居 所產業的至高點。
「綠建築」的發展與人類對「永續發展」的省思及謀求「居所問題」的妥善處 理息息相關,以下即以時間為序,匯整影響「綠建築」發展的相關大事紀,如表2-1:
表2-1 「綠建築」發展大事紀 Nation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UNCSD),推動地球環保運動。
2.「建築與環境」研討會(Building and Environment)於巴黎舉行。
時間 國際上的發展 國內的發展
1998 『Green Building Challenge 98』國際建築 學術研討會議於加拿大召開,會中針對永續性
2000 「永續建築」會議(Sustainable Building)
於馬斯垂克舉行。
2.「永續建築 2002」(Sustainable Building 2002)於挪威奧斯陸舉行。 文明的各個領域蘊釀、發酵,1991 年的多倫多宣言(The Toronto Declaration on
World Cities and Their Environment)即將其引入人類居所的領域,其具體主張:
「地方政府須提供更多的機會、開發新方法及都市管理模式,以求永續的都市發 展,由地方政府承擔責任,面對公共大眾需要,重新分配資源以解決環境問題。」
1996年6月土耳其伊斯坦堡人居宣言(The Istanbul Declaration on Human Settlement for The Habitat Agenda Ⅱ)更確立人類居所的發展方向為:「保證 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促進全世界各城鎮鄉村居住區域均能達到更健康、更安全、
更 平 等 、 更 永 續 、 更 有 效 率 等 目 標 。 確 立 “ 全 球 思 考 , 地 區 行 動 " ( Think Globally,Act Locally)之觀念,藉由都市地方性之行動策略達到全球永續發展之 目的。」(陳裕益,2001)
2001年的新世紀人類居所宣言(Declaration on Cities and Other Human Settlements in the New Millennium)則以:「消除貧困,提高對於人類住區議題 的認識,實現性別平等,使人得到安全的飲用水並促進提供基本的基礎設施和城市 服務,改進可持續的環境規劃和管理方法,提倡可持續生產和消費模式。」作為人 類居所邁向「永續發展」的願景。
而我國行政院則在 1996 年的 APEC 永續發展會議中,承諾推動人居議程
(Habitat Agenda Ⅱ)的決議目標,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宣示全面推動
「綠建築」政策。「永續發展」是一種時間軸的構思,我國「綠建築」的發展即植 基於此,考量世代的公平性及追求生存的長遠,在時間因次的考量上以「永續」為 目標。
(二)共生觀
「與天地萬物共生」本是中國固有的思想,而現代「環境共生」的意義即在探 討人類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就是「追求一種對天然資源消耗最少,對周圍環境 破壞最低的生活方式,以及取之於環境、用之於環境的互動觀念」(鄭仲昇,
2001)。
1990 年代初期,日本建設省體認到因人口激增而伴隨的各種問題嚴重影響居所
品質,如:地球環境惡化、都市環境污染、資源與能源需求擴大,對住宅品質要求 提高等,因而提出「環境共生建築」、「環境共生住宅」的理念(賴興建,
2003)。「環境共生建築」是由環境保護等理念而來,為與環境共生,其存在著要 減低環境的負荷,並與自然環境有更多的融合的要求(黑川紀章, 1992)。
我國「綠建築」的發展,也以「與自然調和」、「低環境衝擊」、「舒適性」
等三大設計理想範疇進行發展(黃亮達,2002),研擬成七大指標,而後並擴展成
「九大指標」。其中在「與自然調和」的範疇內,其欲涵蓋之內容為:富地方特色 的設計、與地形地物調和、符合人性尺度、良好的人性交流空間、良好的管理組 織、生物多樣化環境(張世典、1997)。「環境共生」是一種空間的概念,講的是 同一世代共存的人、物、環境之間的關係,人無法自外於「環境」,「環境」因人 而更圓滿,我國的「綠建築」著眼於此,蘊「共生」於其中。
綜上所述,我國「綠建築」的內涵,可表為:「我國的「綠建築」是建構於「時 間」因次的「永續觀」與「空間」因次的「共生觀」之上」(林素華、邱騰誼,
2004),而其具體之意義即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本研究在評量
「設計者」對於「綠建築」的「內涵」及「態度」時即依此為據。
以上與本研究相關之綜合整理說明如下:
(一)「綠建築」的發展正持續而穩定的在國內進行,它的重要性也為公、私部 門所覺知,在「綠建築」已登上國內居所產業的至高點之時,本研究以「綠建築」
為核心議題自有其意義可言。
(二)「綠建築」的內涵為「與世代永續、與環境共生」,而其具體價值為「生 態、節能、減廢、健康」,「設計者」是否認同此等價值勢將影響其「設計行為」之 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