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淨評估在我國國防戰略規劃體系中角色之探討
5.3 國軍現行執行戰略規劃之織編組與職掌
5.3.4 戰略規劃單位
圖5.3 國軍軍政體系圖 資料來源:【3】
二、國家整體戰略環境之研析事項。
三、國防安全及區域軍事安全事務之研析事項。
四、國防軍事事務革命趨勢之研析事項。
五、科技發展及未來威脅之綜合研析事項。
六、未來戰爭型態及趨勢之研析事項。
七、未來作戰概念之研析事項。
八、國防願景之規劃事項。
九、國防政策之建議事項。
十、國防安全之危機預判及政策指導事項。
十一、軍事戰略計畫之規劃事項。
十二、建軍政策之研究及規劃事項。
十三、國軍計畫預算制度之研修及推動事項。
十四、軍事及戰略意見之調查事項。
十五、國防報告書之編纂及發行事項。
十六、國軍兵力整建計畫之規劃事項。
十七、國軍軍制之研訂事項。
十八、國軍總員額之規劃、分配及管制事項。
十九、國軍將級單位新增與裁撤之研訂及核議事項。
二十、國軍編制裝備表之核議事項。
二十一、國軍施政計畫結構編號之核議事項。
二十二、本部與所屬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及任務職掌之核議事項。
二十三、國軍主要武器裝備系統選擇之研究及建議事項。
二十四、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分配額度建議綜合事項。
二十五、國際軍事事務合作政策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十六、國際戰略情報之需求建議及運用事項。
二十七、軍事決策會議 (政策小組會) 之綜辦事項。
二十八、戰爭資源協調中心編組及設備規劃事項。
二十九、其他有關戰略規劃事項。
5.3.4.2整合評估室
任務:依據「國防法」第十一條:「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應發揮軍 政、軍令、軍備專業功能,本於國防之需求,提出國防政策之建議,並制定 軍事戰略。」與「國防組織法」第四、五條之規定,國防部本部於九十一年 三月一日成立「整合評估室」,負責執行戰略規劃、建軍計畫、兵力結構、資 源分配分析評估及模式模擬規劃與政策主要任務為分析評估軍事戰略、計 畫、兵力結構、軍事能力與資源分配分析評估等相關國防事務之效益與建議,
同時負責國軍模式模擬之發展規劃與政策。
業務職掌:
整合評估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軍軍事能力總評之報告事項。
二、評估作業所需威脅資訊之規劃、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三、評估作業所需想定之規劃、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四、評估資料之規劃、蒐集、運用及資料庫管理事項。
五、建軍替代方案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六、國軍作戰需求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七、軍事戰略與計畫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八、兵力結構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九、兵力調整策進方案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人力編設基準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一、重要計畫與建軍指導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二、國防資源整合運用分配之分析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三、國軍主要武器裝備選擇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四、國軍投資個案優先順序之整合評估及建議事項。
十五、國軍未滿新台幣十億元投資個案系統分析報告審查事項。
十六、國軍新台幣十億元以上投資個案系統分析報告核議事項。
十七、國軍系統分析政策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十八、模式模擬作業流程及作戰分析之支援提供事項。
十九、國軍模式模擬政策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二十、本部模式模擬之籌獲與分析評估能量之建置及提升事項。
二十一、模式模擬作業資訊之規劃、蒐集、運用及資料庫管理事項。
二十二、兵棋推演所需之支援事項。
二十三、其他有關整合評估事項。
5.4. 國軍現行戰略規劃運作模式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