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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戶外教學的意涵

戶外教學是由學校或老師規畫,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與學習的內容,

重視親身經驗與實際操作,讓學生能真正寓教於樂。戶外教學可以讓學生 直接面對「真實的世界」,走進自然,走向社會。不但可以擴大學生的知 識領域,加強學以致用的能力,也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進而培養獨立 思考、獨立研究的能力(黃朝恩,1994)。所以本節擬透過戶外教學定義、

戶外教學的目的及戶外教學的重要性等方面來探討,以真正了解戶外教學 的意涵。

一、戶外教學的定義

國內外許多學者及研究者對戶外教育或戶外教學都有其觀點及見解,

國外學者部分有:

美國戶外教育先驅Sharp在1956年曾指出:「戶外教育是指不論任何年 級、任何學科的課程,若能從戶外教學獲得最佳學習效果,就在戶外進行 教學活動。」(引自Ford, 1981)

而美國戶外教育學者George Donaldson於1958年提出「戶外教育就是 在戶外教學,含有關戶外的教學,以及為戶外而教學。」(引自Ford, 1981)。

簡而言之,在戶外所進行的教學活動,就是戶外教學。

美國國家教育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於1970年對 戶外教育所下的定義:「戶外教育不是單一的學科,而是將所有的科目、

知識與技能互相結合。並不是將學校的學科直接搬到戶外教學上課,而是 教師利用各種環境(自然或人為、公園或都市地區、歷史地標或風景等),

去幫助學生了解各門學科、環境與人之間的關係,來協助藝術、科學、社 會研究或傳播學等學科的教學。」(引自王鑫、朱慶昇,1995)

Lewis(1975) 在 ”The Administration of Outdoor Education program”一書中整理出17位學者對於戶外教育的相關概念,綜合這些概 念,提出他對戶外教育的定義:「戶外教育是把學校課程直接擴展到戶外 學習的方法,是一種直接的、簡單的學習方法,它是基於發現學習的原則 並直接使用感官(視覺、聽覺、嗅覺、觸覺、味覺)去進行觀察和知覺。」

戶外教育學者Ford (1981)綜合整理不同學術團體或學者對於戶外教 學的相關概念,所提出來的定義:「戶外教學簡單的定義為戶外教育,包 含有關戶外的教學,以及為戶外而教學。更廣義的定義應學習的發生是在 任何場所;教學的主題可與環境或任何文化層面有關;活動的目的在發展 與世界有關的知識、技能和態度。」

國內學者及研究者對戶外教育或戶外教學的觀點:

戶外教學學者王鑫和朱慶昇(1995)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 育是基於發現學習原則與感官知覺的使用,使學生直接從實際的生活體驗 中學習,並藉著由此所習得的智能,不但能使學生認識自我和明瞭他在社 會環境中的角色,同時也有助於學生對特定主題(如環境,地球資源等)

的瞭解。」

李崑山(1996)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學是指學童在老師或 家長引導下,離開教室、踏出校門,在校園、社區、社會、田野或大自然 裡,從事有教育目的的學習活動。它是一種有目標性、計劃性、系統性、

程序性的學習活動,並且融入教育意義及結合、統整各學科之學習活動。」

謝鴻儒(2000) 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學是教師帶領學生步

出學校,利用校外的自然和社會資源去從事教學的活動,讓學生由真實生 活的直接體驗中,瞭解學科、環境與人之間的關係,並促進其認知、情意、

技能的發展。」

徐治霜(2006)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學是經由教師有系統 的設計,帶領學生踏出校園,做一系列觀察、參訪、探索的活動,利用校 外的資源、環境,提供給學生不同的感官刺激,以增加學習的經驗。」

張淑敏(2009)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學不是單一的科目,

而是統整各領域的課程。它的目標明確、結構完整,且有系統化的教學計 劃,強調讓學生由親自參與、體驗中,獲得到具體經驗,是一種有意義的 學習歷程。」

詹欽惠(2012)提出戶外教學的定義:「戶外教育包括了不同領域的 課程,不是單獨的學科。經由戶外教育的課程,可以使學生學習自然、人 文、社會等基本概念,也可以透過直接實際體驗、觀察、接觸,使學生對 環境有更深入的瞭解,來培養學生的知識素養 ,同時也強化學習能力。」

綜合上述,研究者認為戶外教學是一種重視人、事、時、地、物的課 程規劃,並提供人與人、人與環境、人與社會之間的一種學習活動。

二、戶外教學的目的

(一)國外學者Smith在1987年列出英國HMI(Her Majesty Inspectors)所 提出的戶外教育的目的:

1.增加學生的知識與對個人及團體成員的瞭解,促進個人與社會的發展。

2.幫助學生瞭解他人,發展情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提供機會,讓學生培養對環境負責任的態度。

4.使學生有機會能夠參與戶外探查等活動。

5.讓學生認為戶外活動是他們持久愉悅的來源。(引自王鑫、朱慶昇,1995)

(二)綜合國內學者李崑山(1993)、賴雅芬(1996)的研究,將戶外教學 目的歸納如下:

1.得到有關的自然知識,並激發對自然的興趣與認識。

2.發展對保育觀念的瞭解,確立學生對環境保育的決心和明智的保育行 動,並且能主動參與,解決未來的環境問題。

3.從戶外學習的經驗中,塑造學生對環境倫理正確的觀念與態度,培養學 生尊重生命、愛護、保護自然的意願,並習得戶外技能。

4.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並提昇對科學教育、自然研究、環境教育等教學效 果。除自然知識外,也可以增加有關社會人文方面的知識。

5.利用課程中學習的直接經驗,增加對環境與生命的覺知。

謝鴻儒(2000)指出戶外教學目的和九年一貫的課程目標與能力指標 關係密切,如果能在學校課程中善用戶外教學,將能充分培養十項基本能 力,有助於達成九年一貫的課程目標。

綜合上述研究者的研究,可以得知戶外教學的目的除了要完成教學目標 外,更要促進學生認知、情意、技能之發展,藉由親身經歷與體驗,培養 十大基本能力,成就每一個孩子。

三、戶外教學的重要性

綜合國內學者黃朝恩(1990)、李崑山(1995)的研究,認為戶外教學 具有以下的功能:

(一)獲取直接的實際經驗:國小學童階段處於具體操作期,直接接觸實物 是最具體有效的學習方法。

(二)拓展學習和知識的領域:讓學生透過戶外教學做有計畫、目的的學習,

不但可以印證課本的學習,又可以擴展學生的體驗和學習領域。

(三)提高學習的興趣:戶外教學的過程中,學生要運用五官來學習,並且 由接觸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提升學生對鄉土、自然科學的學習興趣。

(四)培養和訓練基礎科學能力:戶外教學的過程中,讓學生有機會訓練基 本的科學技能,能與教室習得知識相互聯繫,且課程、活動的設計要

適合學生的年級,以螺旋式循序提升學生基本科學能力,成為學生日 後從事科學研究的基礎。

(五)增進情意、自然美的薰陶:戶外教學的過程中,學生接觸到大自然和 社會現象,領略環境的真、善、美和完整性,進而建立對環境的正面 價值系統。

(六)促進身心的健康,培養正當休閒活動:戶外教學提供學生接觸大自然 的機會,除了欣賞自然美景,也可以活動筋骨、強身健體,同時可以 讓學生培養正當休閒活動的習慣。

(七)訓練群體和諧相處的能力:戶外教學的過程中,學生必須互相適應、

互相溝通,並作思想上的交流,參與團體生活,故戶外教學可以訓練 學生與群體和諧相處的能力。

(八)增進師生之間的感情:戶外教學的過程中,師生在大自然的環境下相 處,促進彼此的感情和了解,老師透過戶外教學與學生更為接近,並 獲得他們的尊重與信任,在教學上的影響力就會大大提升。

(九)欣賞與獲得成人世界的經驗:學生到戶外考察或調查訪問,除獲得知 識外、更可與真實世界的接觸,成為他們將來步入社會前的基礎準備。

(十)培養樂觀進取、積極向上的人生觀:走出戶外可以實際體驗自然之美 與雄偉,陶冶一個人的心胸,使自己更謙虛,促進自我追求理想,培 養樂觀進取的人生觀。

綜合上述,戶外教學可以使學生獲得直接的學習經驗,提升學生的學 習興趣,增進生活的智能,同時可以鍛鍊身體、陶冶性情、拓展生活經驗 等。由此可見,戶外教學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不亞於教室內的學習,以教室 內的教學為基礎,配合多元且具創意的校外體驗,進而達到相輔相成的效 果,更能在生活上與學習上有效輔助學生獲得更優良的學習成果,也能循

序漸進地引導學生開發出自己的未來潛力與發展的可能性。

第二節 戶外教學活動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