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之現況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對於學步兒自主性的重要程度看法,根據 本研究受試者於「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性培養之看法與學步兒自主行為出現 情形」之填答結果,進行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整體、各構面之 平均數、標準差分析,以下茲分如下。
一、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整體度與各題項描述性分析 (一)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整體描述性分析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根據受試者在「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 主性培養之看法與學步兒自主行為出現情形的作答結果進行分析,本量表之計 分方式採李克特氏五點量表,請受試者就自己對於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的看法 依據重要程度作填答。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重視程度之構面描述性 分析。
統計分析結果可知,托育人員對於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看法整體平均得分 為4.05,顯示托育人員對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重要程度稱為重要,屬於中等重 要。此數值介於「重要」與「非常重要」之間,趨近「重要」,表示托育人員 對於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看法整體重要程度為中等重要之上。
托育人員對於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看法就單題平均數介於3.57~4.50之間,
其中又以「自我表達」構面得分最高(M=4.50;SD=.60),續以「自我主張」每題 平均得分(M=4.18;SD=.70)為次、「工作能力」每題平均得分(M=4.06;SD=.74)、
「自我照顧」每題平均得分(M=3.92;SD=.84)、「問題解決」每題平均得分 (M=3.57;SD=.95)最低。顯示在托育人員在培養學步兒自主行為的重要程度上之 高低順序為「自我表達」、「自我主張」、「工作能力」、「自我照顧」、「問 題解決」。請參閱表4-2-1。
表 4-2-1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重視程度」之構面描述性分析 (n=186)
構面 題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自我照顧 4 3.92 .84 4
工作能力 6 4.06 .74 3
自我表達 3 4.50 .60 1
自我主張 4 4.18 .70 2
問題解決 3 3.57 .95 5
總 量 表 20 4.05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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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培養看法」各題項描述性分析 1. 「自我照顧」構面
「自我照顧」構面的四題項目中,各題的平均數介於3.55~4.26之間,
總平均值為3.92。該構面的題目中又以「學步兒能自己使用餐具,不需要依 賴托育人員幫忙」的平均數最高(M=4.26;SD=.77),續以「學步兒能將自己 的東西放置在置物櫃內」的平均數(M=4.15;SD=.75)為次,平均數最低則為
「學步兒在用餐前自己會準備餐具」(M=3.55;SD=.91)。請參閱表4-2-2。
表 4-2-2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自我照顧」之構面描述性分析(n=186)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學步兒能將自己的東西放置在置物櫃內 4.15 .75 1 2 學步兒在用餐前自己會準備餐具 3.54 .91 3 3 學步兒能自己使用餐具,不需要依賴托育人
員幫忙 4.25 .77 2
4 學步兒能主動至廁所如廁 3.73 .93 4 2. 「工作能力」構面
「工作能力」構面六題目中,各題平均數介於3.86~4.26之間,總平均 值為4.06。該構面的題目中又以「學步兒自己操作教∕玩具或學習能專注當 下,不易受干擾」的平均數最高(M=4.26;SD=.70),續以「學步兒發現有物 品未歸位,會主動幫忙將物品歸位」的平均數(M=4.10;SD=.66)及「學步兒 能傾聽他人說話,並且表達自己想法」的平均數(M=4.09;SD=.77),平均數 最低則為「學步兒面對自己學習的問題可以獨立做決定」(M=3.86;SD=.78)。
請參閱表4-2-3。
表 4-2-3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工作能力」之構面描述性分析(n=186)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學步兒遇到不會的事情會先試著自己想辦法
解決 4.04 .75 3
2 學步兒自己操作教∕玩具或學習能專注當
下,不易受干擾 4.26 .70 2
3 學步兒在用餐結束後會自己收拾餐具並整理
周遭環境 3.98 .75 4
4 學步兒發現有物品未歸位,會主動幫忙將物
品歸位 4.10 .66 1
5 學步兒能傾聽他人說話,並且表達自己想法 4.09 .77 5 6 學步兒面對自己學習的問題可以獨立做決定 3.86 .7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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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我表達」構面
「自我表達」構面的三題項目中,各題的平均數介於4.47~4.55之間,
總平均值為4.50。該構面中又以「學步兒生氣或快樂時,會透過語言或肢 體表達自我感受」的平均數最高(M=4.54;SD=.58),續以「學步兒自己能選 擇所要操作的教∕玩具」的平均數(M=4.48;SD=.61)為次,平均數最低為「學 步兒權益受損時,會主動尋求協助」(M=4.47;SD=.62)。請參閱表4-2-4。
表 4-2-4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自我表達」之構面描述性分析(n=186)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學步兒自己能選擇所要操作的教∕玩具 4.48 .61 2 2 學步兒生氣或快樂時,會透過語言或肢體表
達自我感受 4.54 .58 1
3 學步兒權益受損時,會主動尋求協助(例
如:別人拿走他的物品、有人擦撞到他…) 4.47 .62 3 4. 「自我主張」構面
「自我主張」構面的四題項目中,各題的平均數介於4.14~4.21之間,
總平均值為4.18。該構面的題目中又以「學步兒與同儕相處遇到困難,會 主動先嘗試解決,之後才向托育人員求救」的平均數(M=4.22;SD=.69)最高,
續以「學步兒會依自己的決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平均數(M=4.18;SD=.67) 及「學步兒有主見時,會主動向托育人員提出自己的請求」的平均數 (M=4.18;SD=.67)為次,平均數最低則為「學步兒不需要托育人員在一旁陪 伴也能完成活動」(M=4.13;SD=.76)。請參閱表4-2-5。
表 4-2-5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自我主張」之構面描述性分析(n=186)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學步兒不需要托育人員在一旁陪伴也能完
成活動 4.13 .76 3
2 學步兒會依自己的決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4.18 .67 1 3 學步兒有主見時,會主動向托育人員提出自
己的請求 4.18 .67 1
4
學步兒與同儕相處遇到困難,會主動先嘗試 解決,之後才向托育人員求救(例如:玩教/
玩具遇到困難…)
4.22 .6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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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問題解決」構面
在「問題解決」構面的三題項目中,各題的平均數介於3.30~3.82之 間,總平均值為3.57。該構面的題目中又以「學步兒遇到困難時馬上請求 托育人員協助」的平均數最高(M=3.82;SD=.94),續以「學步兒經常需要成 人在旁陪同,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平均數(M=3.58;SD=.94)為次,平均 數最低則為「學步兒的活動經常需要托育人員幫他做決定」
(M=3.30;SD=.98)。請參閱表4-2-6。
表 4-2-6 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行為「問題解決」之構面描述性分析(n=187)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學步兒經常需要成人在旁陪同,才能完成自
己的工作 3.58 .94 2
2 學步兒的活動經常需要托育人員幫他做決
定 3.30 .98 1
3 學步兒遇到困難時馬上請求托育人員協助 3.82 .94 2 綜合以上托育人員對學步兒自主性行為「培養看法」之現況,從中會發現雖然 在平均數與標準差彼此分數都很相近,但是在五個構面當中多數的托育人員在
「自我表達」的構面較為重視,次者「自我主張」、「工作能力」、「自我照 顧」,最後則為「問題解決」。
發展論中學步兒在 18 個月~3 歲的第二階段,發展特徵是幼兒開始學會從外部 控制自我到內部控制,佛洛依德(Freud)性心理發展階段的任務也是如此認為,
所以學步兒在此時期自己學會吃飯、穿衣、收拾工作、照顧自己等能力,多是 以發展動作開始建立自我控制(徐亨良,2000;林慧芬,2004;蘇建文,2004;
張春興,2006),當有自我照顧的能力後接續發展出其他不同構面之行為,但是 在這描述性統計中,會發現現場托育人員多數還是較注重學步兒的自我主張部 分,其次才是工作能力和自我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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