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越南政府扮演之角色
2.5.2 投資法令
(一)越南外人投資法於1987年頒佈,並分別於1990年6月、1992年12月、
1996年11月及2000年5月修訂。2000年5月外人投資法修正案施行細則於2000 年7月31日公佈,另於2003年3月19日公布修訂案。
(二)總體投資環境:自越南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廠商陸續前往投 資,主要原因可歸納為:(1)越南政治穩定,推動改革決心堅強;(2)因 政局穩定所形成之社會安定;(3)越南政府重視外人之投資建議,並協助 解決投資者所面臨之困難,簡化投資手續,使越南投資環境日益改善;
(4)我國廠商在越南的投資地位穩固,台越雙方已於1993年4月21日簽署投 資保障協定,於1998年4月6日簽署雙重避免課稅協定;(5)越南地理位置 重要;(6)越南擁有教育水準高、勤勞且充足之人力;(7)越南氣候與我 國接近,十分適合發展農、林、漁、牧業;(8)越南與我國距離較近;
(9)越南天然資源豐富,原料可就近取得;(10)越南投資條件,如勞工 薪資、土地租金、減免稅優惠等,均甚具競爭性。
為進一步吸引外資,越南政府陸續提供優惠及獎勵措施,其中較為重要 者有:
1.逐步採取單一價制,如外資企業與外人在越南與越南人之電話、電傳 安裝費相同,降低每月基本電話費為27,000VND;降低國際電話費、水費;
外人與越南人觀光門票費相同;國內航線機票價自2003年12月起,採單一 價。
2.土地租金減免:外人投資案面臨困難導致暫停建設,得免繳投資案在 暫停建設期間之用地租金;已投入生產經營但面臨困難導致暫停營運者,得 免繳投資案在暫停營運期間之用地租金。投資案僅使用一部分用地從事生產 經營,未使用部分用地租金減半。外人可取得土地減免最優惠待遇為,免土 地租金12年,第13至20年土地租金減半。
3.越南人在外資企業工作,其薪資改以越盾支付。每星期上班六天,每 天上班八小時。加班時數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每年不得超過200小時,特別 行業勞工加班時數不超過300小時。越政府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自1999年10 月起改採每週上班五天制。
4.我國廠商在越南胡志明市投資之新順加工出口區,為積極轉型為「高 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調升電價如下:
表15. 生產用電電價費率
2、自22KV至110KV電壓以下用電:
正常時間:
離峰時間:
高峰時間:
3、自6KV至22KV電壓以下用電:
正常時間:
2.6 我國政府扮演的角色:
以我國有限的內需市場規模,無法國際化的產業必然會面臨無情的衝 擊。政府大力援救產業時,應該瞭解短期策略在於避免引爆難以收拾的金融 風暴,終極目的並非只是振興傳統產業,否則,最後我國恐怕會面臨浪擲資 源、治絲益棼困局,失去了經濟力量的台灣,未來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是很 難立足的。我國在 2002 年春加入 WTO 後,應因勢利導與世界各個會員國連 結,形成一個互補互利之全球市場,以本身與歐美諸國同台競技之科技長 才,利用開發中國家之廉價物力、人力,為台灣國際佈局紮下根基,以一掃 國內經濟疲態。
因應產業外移的積極作法,在內在環境上,要加速建構國內優質的投資 環境,營造適合知識經濟發展的條件,鼓勵企業在台灣建立跨國企業營運總 部;在外在環境上,應在外交、經濟上積極進行國際間投資協定之訂定,以 保障台商在海外的投資,並促成台商在第三地上市或融資以取得資金。隨著 大環境物換星移,我國產業再度轉型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除了產業本身必 須改變思考模式以外,我們也得將視野從島國擴展到全球,以適應將來的新 產業環境。
蔡宏明(1998)研究指出,我國南向政策目標為:(1)協助國內企業將 不具比較利益的產品移至東南亞生產;(2)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助東南 亞諸國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國民所得,促進經濟繁榮;(3)運用在台發展經 驗,擴大整合當地資源與經營規模以有效支援國民產業,達成厚植企業實 力,根留台灣目標;(4)因應東協自由貿易區之成立,早日進入東協各國以 建立生產基地及據點;(5)增進我國與東協之實質經貿關係,以增強我國在 區域安全體系中之關鍵地位。
至於其具體策略包括:(1)輔導企業以集體或有計畫方式,配合政府對 外投資專案前往東南亞投資;(2)繼續推動與東南亞國家簽訂投資保障協定 及避免雙重課稅協定;(3)加強與東南亞國家簽訂海空運協定及互免航運所 得稅協定;(4)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在農、林、漁、牧、能源及礦產方面 之投資及開發合作;(5)促進雙方中小企業之交流及合作並建立策略聯盟;
(6)協助金融業者赴東南亞設立分支機構,以支援我對東南亞之經貿往來;
(7)加強提供海外投資融資、信用保證及金融支援服務,辦理輸出保險及海
外投資保險,以協助廠商對外投資;(8)運用「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加 強與東南亞國家之實質關係及間接支援我海外投資廠商,並協助廠商在東南 亞國家建立行銷據點;(9)加強對東南亞各國經貿相關資訊之蒐集及研究,
以編撰資料提供國內廠商參考,並舉辦東南亞經貿問題研討會;(10)協助 東南亞各國台商協會在當地設立中文學校以解決台商子女教育問題。
2.7 探討越南之國外文獻
回顧國外文獻後發現,目前主要是探討越南整體的經濟發展、農業發 展,以及影響經濟發展的因素。少有探討越南勞動生產力之高低及其影響之 因素。茲將國外文獻之論點列述於下:
Chand et al.(2001)研究指出,越南的農業發展迅速主要是歸因於 1993 年農業土地法令的修改,主要為:(1)由集體農業制度轉變為個體農業制 度;(2)農民個人持有的農地有移轉、交換、租賃、繼承或抵押的權利等。
Nguyen et al.(2002)以越南省會河內為對象的研究指出,FDI 加強了越 南的基礎建設,並帶動越南的經濟成長。另一方面,改善政府機關為人詬病 的效率問題;以及 FDI 帶來了繁榮之後,迫使政府部門積極訂定相關法規及 制度來進一步規範後續的發展。
Tarp et al.(2003)研究指出,越南的農業發展應增加農作物的附加價 值。出口主要是紡織品及成衣佔大宗。在製造業方面,技術進步及消費性耐 久材的成長,主要是由 FDI 與教育提升、勞動市場改善後的人力資本所貢 獻。而人民教育程度的提升亦是帶動經濟發展的指標之一。
越南在產業轉換的過程中,大部分的勞動人口還是以農業經濟為主。如 何引進新技術、適應國際貿易的模式以及提高國際競爭力等是越南當局相當 重要的課題。
Castella et al.(2004)研究為越南北部山區省分的農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建 議,例如:(1)農業技術的改革與創新,仍不斷透過團隊研發及實際操作進 行。並不會因為產業結構的轉型而捨棄農業的改革;(2)透過農業政策的改 善來作為累積知識資本的過程;(3)設備和人力資源的管理應更加彈性;
(4)將此一成功經驗複製到越南全國其他山區省分。
在經濟發展受到限制或是發生經濟危機時,失業率上升是一個重要的指 標(Berkeley Research, 1998)。
Dutton(2002)研究指出,1990 年代中期以後,企業在越南的運作較以 前容易許多。在美國與越南簽定貿易協定之後,美國的工業、農業產品及服 務業大量進入越南市場,在不久的將來,越南有可能成為美國最重要的貿易 夥伴之一。McMillan 學者調查顯示,大部分的越南公司願意與外國公司合 作,以獲得較好聲譽、更多的技術以及更高的利潤。
就開發中國家而言,貪污、賄賂是經濟發展主要的障礙之一。在越南要 做好一件事情,個人的關係仍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而這個問題是由於 工作場合上缺乏管理制度以及政府官員收入不佳所導致。不過,隨著工作累 積的收入增加、在外國企業良好的工作訓練,加上管理制度慢慢地建立,這 樣的情況將逐步的改善。
Cohen(2003)研究指出,1990 年代後期,越南各地政府爭相提供投資 誘因吸引外資設廠、雇用當地勞工,並給予租稅優惠及土地租金減免等。除 少數特許行業外,並得以設立純(100%股權)外資公司。外資企業必須從事 部分基礎建設,包括水、電及通訊等,而區位之選擇大部分位於工業區內,
避免土地取得的合法性問題。
許多企業發現越南是個成本低廉且出口穩定的新興國家,而且勞工素質 高,可以提供品質高的產品及勞務。
Nadvi et al.(2004)研究指出,越南適合發展紡織成衣產業的因素有:
(1)設立成本低;(2)低技術勞工素質佳;(3)工資便宜。另外一個重要 因素是:國有企業配合政府政策,全力輔導該項產業及提供所需資源。由於 紡織成衣產業是買方決定市場的產業,越南的紡織成衣產品符合價格低廉、
品質高、交貨期短等優勢,因此成功進入全球紡織成衣市場的供應鏈中。
2.8 越南投資之相關文獻探討
何爾順(1997)的研究是針對已在越南投資成功的兩件個案:越南味丹 企業(食品業)及中央貿開關聯企業(土地開發)以 Porter 的理論分析其成 功原因,同時對即將赴越南投資的盛餘公司(鋼鐵業)也探討其投資能否成 功。並利用 Porter 競爭理論-鑽石體系來分析投資的有利、不利因素。其結
論建議採聯合投資越南鋼鐵市場,基本的著眼是考量策略聯盟所能帶來的各 項利基。特別適合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鋼鐵業海外投資。策略聯盟的好處 有:(1)透過共同行銷、生產零組件、組裝產品、建立經濟規模或學習相關
論建議採聯合投資越南鋼鐵市場,基本的著眼是考量策略聯盟所能帶來的各 項利基。特別適合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鋼鐵業海外投資。策略聯盟的好處 有:(1)透過共同行銷、生產零組件、組裝產品、建立經濟規模或學習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