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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台鐵局養路工程主要作業施工安全管理

4.1 抽換鋼軌作業

鋼軌為軌道結構主體,用以直接支撐車輪,給予光滑的行走面,確保列車 運行的安全與平穩,鋼軌由於長期受到列車滾壓衝擊及氣候因素,造成接頭下 沈、波狀磨耗、曲線外軌偏磨耗、鋼軌疲勞等現象,對行車安全造成威脅,當 鋼軌頭部磨耗逾規定限值或鋼軌因磨耗腐蝕,致其斷面積減少百分率逾規定限 值時,因磨耗過大或發生裂損、斷損或已達壽齡需予抽換者,或因監督人員認 為有必要時,則應抽換鋼軌,以增強列車行駛的平穩性、安全性及增進旅客乘 車舒適感。

4.1.1 抽換鋼軌作業方法及程序

抽換鋼軌時應選擇適宜的鋼軌鋪定溫度,目前鐵路規章採軌溫在攝氏 25 度 至 40 度間,換軌作業完成後應全面實施道碴補充並予夯實,使道碴的縱向及橫 向阻力加強,以防止軌道挫曲,稱抽換鋼軌作業,其作業如圖 4-1 及流程圖如圖 4-2。

圖 4-1 抽換鋼軌作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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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抽換鋼軌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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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設施 21-2、238、277、280 條、營造 11-1 條

8.設施 286 條

9.設施 54 條

講機指揮連絡,並負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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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抽換鋼軌作業危害分析、安全評估改善對策與、自動檢查 4.1.3.1 抽換鋼軌作業危害分析

從準備材料、機具並運至現場、向車站辦理路線封鎖及斷電事宜、豎立工 作指示牌、裝置接地、拆除鋼軌接頭及扣夾、抽換鋼軌、扣夾安裝、熱剤焊接 或裝伸縮接頭、檢視調整軌道軌距水平高低方向、收拾機具及材料、解除路線 封鎖、舊料回收等,其危害有墜落、飛落、倒塌、感電、燒燙傷、被夾被捲、

被撞等,主要危害為被撞和感電,逐項作業步驟進行初步危害分析(表 4-4)。

表 4-4 抽換鋼軌作業危害初步分析表

災害類型

主要作業項目 墜落 飛落 倒塌 感電 燒燙 傷

被夾

被捲 被撞 其他 一、準備材料、機具並運至現

V V V V V

二、向車站辦理路線封鎖及斷 電

V V

三、豎立工作指示牌 V V

四、裝置接地線 V V

五、吊缷鋼軌 V V V V

六、搬運鋼軌 V V V V

七、拆除鋼軌接頭及扣夾 V V V V

八、拔道釘 V V V

九、抽換鋼軌 V V V

十、整理鋼軌 V V V V

十一、扣夾安裝 V V V

十二、熱劑焊接 V V V V

十三、釘道釘 V V V V

十四、檢視調整軌道軌距水平 高低方向

V V V

十五、收拾機具及材料 V V V V V

十六、解除路線封鎖 V V

十七、舊料回收 V V V V

4.1.3.2 抽換鋼軌作業安全評估改善對策

針對前述抽換鋼軌作業危害初步分析表,對分析結果提出安全評估改善對 策(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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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鋼軌愈長,愈容易彎,只要搬動就該輕輕抬起,輕輕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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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解除路線封

鎖 被撞

1.列車駛近或通過時應即避讓。

2.不可避讓於鄰線或兩線間。

3.檢查勞工是否配戴安全帽反光背心。

十七、舊料回收

墜落 倒塌 感電 被夾 被撞

1.物料堆置限制高度。

2.平台車上物料堆置以繩索固定。

3.作業人員不可乘平台車。

4.鋼軌堆置平整不可侵入淨空。

5.電搖車應有前燈及警示燈。

6.勞工遠離,電搖車方可起動且應加以標示。

7.電搖車駕駛與指揮須有合格證,依規定行車。

8.電車線下長物要平拿。

9.穿安全鞋。

10.列車駛近或通過時應即避讓。

4.1.3.3 抽換鋼軌作業自動檢查表訂定

由前述抽換鋼軌作業流程圖及各歨驟中逐項安全評估事項,參酌「抽換鋼 軌作業危害初步分析表」、「抽換鋼軌作業安全評估改善對策表」,本研究草制抽 換鋼軌作業安全自動檢查表(表 4-6),以落實作業場所之作業主管進行自主檢 查功能,以創造安全工作環境,保障作業勞工安全,避免發生職業災害。

表 4-6 抽換鋼軌作業安全自動檢查表

工程名稱: 承包商 頁次:

工程地點: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作業項次 結果

檢查項目 合格 不合

不合格之 改善措施

指定現場指揮作業主管或領班________(簽名)在場指揮。

是否教導勞工工作順序及安全作業標準。

開口部分是否封閉。

電搖車駕駛與指揮是否有合格證。

車輛應是否有前燈及警示燈。

勞工是否配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

物料堆置是否超過高度。

平台車上物料是否以繩索固定。

各項機具是否定期檢查。

是否依工作場所之危害性,設置必要之職業災害搶救器材。

一、十五、十

指揮者是否配帶無線電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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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帶照明設備。

連結軌道機械車輛時,是否使用適當連結裝置。

機械之起動裝置,是否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

攜帶型電燈,或連接於臨時配線、移動電線帶電部分,是否 為不易變形或破損之材料。手指不易接觸之構造。

軌道機械,是否設有適當信號裝置。

是否勘查避讓列車安全地點。

是否辦理路線隔斷或封鎖。

是否申請施工許可證。

是否在工作地點兩端實設立穏固之工作鳴笛牌。

是否在兩端適當地點指派瞭望員。

四 施工處所前後端裝置接地桿。

車身是否固定,以防翻倒。

操作把手是否確實插入之。

鉗具是否能全開,鏈條是否有扭成一團,有無損傷。

工作人員腳及手是否置於吊上之鋼軌下面。

鋼軌堆置是否平整、是否侵入鄰線建築界限內。

兩腳是否遠離鋼軌。

繩索之長度、強度是否適當。

進行中步調是否一致。

是否使用工具袋,注意不使工具零件掉落。

螺帽是否生銹、稜角是否損傷。

七、十一 扳手是否適用、損傷。

橇棍之底部有久缺、磨損。

八 拔釘器是否完整。

橇棍是否插在兩腿之中間。

手持橇棍之姿勢是否正確。

鋼軌是否彎曲、斜倒。

腳是否踏在舊軌上。

推入、推出時,是否一齊動作。

九、

腳是否踏在新舊軌跨越處附近。

磨輪機是否有防護罩。

是否戴防塵口罩和護目鏡、綁腿、石棉手套及安全鞋。

十二

氧化、瓦斯壓力錶是否正常,高壓管是否損傷。

道釘錘柄是否容易脫落或有裂開。

道釘錘打擊面是否有菌狀。

十三

作業人員相互距離是否安全。

是否繳回施工許可證。

十六

在紀錄簿親自簽名或蓋章。

說明:1.檢查順序:→領班 →安衛人員→分駐所主任→勞安室存查。保存年限:3 年 2.本表應於抽換鋼軌作業前檢查。

3.改正措施須於不合格改善措施欄說明。

領班: 安衛人員: 分駐所主任:

養路監工員: 主辦工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