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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戰後臺灣春節風俗的發展與變遷(一):拜年、送禮

第一節 拜年風俗的發展與變遷

第三章

戰後臺灣春節風俗的發展與變遷(一) 拜年、送禮

本章闡述春節拜年、送禮的發展過程和變遷。在拜年的部分,政府提倡簡 化拜年的政策伴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深深影響了拜年風氣的變化,拜年的形式 則隨著科技進步不斷改變。春節送禮的政策亦因經濟的上升而有所變化,送禮類 型在工商產業的進步下,有了更多的類型和選擇。

第一節 拜年風俗的發展與變遷

本節探討拜年風俗由1950 年代至今的發展和變遷過程,分為拜年規範與風 氣、拜年形式兩個主題,隨著年代不同,社會背景改變,政府對社會大眾的拜年 規定也因此逐步放寬,拜年的形式也因科技的進步,改變了傳統的面對面拜年方 式,多了許多新的媒介。

一、 簡化拜年規範與拜年風氣演變

1945 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臺灣回歸中華民國,隨後國民政府 於臺灣設立行政長官公署,作為接管初期的最高行政機關,負責處理接收事務和 治理臺灣。因為觀察到當時臺灣社會風氣較為奢侈,浪費許多發展資源,行政長 官公署於接管次年發布「推行節約運動實施辦法」89,目的是呼籲減少奢侈行徑,

期許人民養成簡樸節約的生活風氣,儲備人力、物力、財力,來建設二戰後百業

89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訓令,〈抄發「推行節約運動實施辦法」,希切實推行 〉,《臺灣省行政 長官公署公報》,第 35 卷夏字第 41 期,1946 年 6 月。654-65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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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興、百事待舉的臺灣。節約辦法的規定範圍涵蓋各行各業、政府機關以及民眾 生活型態,其中關於個人的訪友習慣方面,要求談話簡單明瞭,以免浪費時間,

由此可看出當時政府對於待客訪友的態度,是希望簡單、簡潔為主,減少人情來 往所耽誤的時間,為之後頒布的簡化拜年規定奠下基礎。

(一)1950 年代至 1960 年代:政府提倡簡化拜年、推廣團拜

1949 年,國民政府在與共產黨的內戰中,失守首都南京,戰況節節敗退,隨 即便遷移至臺灣。雖然二次大戰已結束,但隨著國民黨退守臺灣,國共內戰陷入 僵局,臺灣進入另一個戰時狀態,1950 年政府發布「戰時生活運動」,提起「戰 時生活公約」,延續之前行政長官公署推行節約運動的風氣,呼籲人民實踐簡樸 節約的生活、減少奢侈浪費。90

關於春節風俗方面,政府公布「簡化拜年辦法」91,鼓勵人民減少相互來往 拜年,倡導原因除了是呼應當時宣導節約、減少人力物力浪費的大環境,也是因 民國後改曆有陽曆新年的存在,若舊曆新年再度拜年,會顯得禮儀繁複。心裡層 面而言,社會地位高者,認識的人物多,往往限於時間,無法逐一上門拜年,易 被認為傲慢,自身亦覺赧然,地位較低者,若四處拜年,過於周到,又易被視為 逢迎。新年受拜年禮數所困擾,儼然已與最初敦親睦鄰、崇禮尚義的初衷相違背,

因此政府希望革除虛浮作偽、崇尚簡實,以導正過往拜年的繁文縟節,形成良好 的新拜年風俗。

尤其公家機關人員,春節為一年中難得的長假,若是受往返拜年奔走所累,

則本末倒置,非但無法享受假期,還要為人情奔波煩心。據 1956 年《聯合報》

所載,內政部為公教人員的拜年方式,訂出幾項規定:

關於新年及春節拜年習俗,一年兩度,各方對賀卡的送與拜年的往返奔認

90 陳玉箴。〈政權轉移下的消費空間轉型:戰後初期的公共食堂與酒家(1945-1962)〉。《國立政 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39 期,2013 年 5 月。第 195 頁。

91 司法行政部令,〈轉發副總統倡導「簡化拜年辦法」希切實遵行 〉,《司法專刊》,第 82 期,

1958 年 1 月。3547-354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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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僅近浪費,且精神上亦不勝負擔,尤以公教人員一年僅有數天假期,

更感疲於奔命。內政部已應社會各界建議,並經與有關方面決定下列三點 辦法,通知各界一致實行:

一、凡公務人員於國曆元旦,一律參加所屬機關團拜者,個人不再往返拜 年。

二、國曆新年已寄賀者,春節不再重寄。

三、農曆春節機關長官部屬間及平輩朋友均不往返拜年。92

內政部認為新年和春節,賀卡和拜年的來往頻繁,以公教人員僅有數天的新 春假期,負擔太重,因此國曆新年時集體參加團拜後,便不必再以個人身分往返 拜年,國曆新年已寄賀卡者,春節不用再寄,且農曆春節同僚朋友間不往返拜年。

國防部跟進實施此辦法,參謀總長彭孟緝將軍亦命令三軍官兵遵行此三項改善賀 年習俗的規定。93

除政府部門規定軍公教同仁遵行外,各界人士均聞風響應,1957 年《聯合 報》載:

自內政部公告簡化拜年辦法以後,各方均極重視,陳副總統及各界人士張 岳軍、俞鴻鈞、張道藩、張厲生、洪蘭友等先生為使政府法今得以貫澈,

社會風氣得以養成,特於四十五年除夕,簽訂「簡化拜年公約」一種,以 期各方聞風響應。茲誌「簡化拜年公約」如次:

茲因鑑於以往每值歲首,陽曆陰曆,兩度拜年,賀卡壘投,臨拜重複,幕 既流於浪費,禮更趨於虛浮。為革除繁縟,崇尚簡實,使事皆易行,禮無 偏廢,特遵照政府倡導之原則,擬議簡化拜年公約,公諸報端,願與各方 贊同之人士共相循守。

(一)國曆元旦,服公務者,一律參加所屬機關團體之團拜,(一人而隸

92 中央社訊,〈拜年拜節 疲於奔命〉,《聯合報》,1956 年 12 月 26 日,第 2 版。

93 軍聞社訊,〈總長命令三軍 改善賀年習俗〉,《聯合報》,1956 年 12 月 31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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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數機關團體者,以僅參加其本職所屬之一處為原則)私人間不再往返拜 年。

(二)親友間如國曆新年已互寄賀年卡者,春節時即不再重複寄卡。(基 督教友循其教俗,於耶穌聖誕節寄卡慶祝兼賀新年者準此)。

(三)農曆春節機關之長官與部屬以及年輩相當之友朋,均不往返拜賀。

(四)不照上述規定而仍拜賀者,對方不還拜,不為失禮。……94

當時國民黨相關部會、委員會首長以及教育界名人皆簽名支持簡化拜年公約,

期望起到帶頭示範的作用。內容還提到倡導簡化拜年的原因,是因為國民政府實 行陽曆,陰曆則是傳統漢民族所過的年,如此導致需度過兩個新年,兩度拜年造 成浪費和繁雜的虛禮,為了革除繁文縟節、崇尚簡潔,因此提議簡化拜年,且為 防止個別人員不按照此辦法,還特別附加一項「不照上述規定而仍拜賀者,對方 不還拜,不為失禮」,避免互相拜年的繁複禮節形成。

此後數年政府皆不斷重申簡化拜年辦法,拜年免不了相互送禮,為倡導節儉 風氣,節約送禮亦積極推廣:

副總統陳誠,頃再重申他過去所推行的「簡化拜年辦法」,以符合總統最 近號召救濟大陸災胞及自由地區同胞應節約增產之意旨。

據行政院新聞局消息:值玆政府積極推行加速經濟發展計劃勸導民眾節約 儲蓄投資生產之際,又逢農曆春節在邇,總統對於節約增產,向極重視;

對於救濟大陸饑餓同胞運動,尤為關注。最近特指示所屬,應即停止一切 送禮受禮之舉動,冀能照此規約實踐,獲致實效。陳副總統為貫澈推行「簡 化拜年辦法」,亦再重申前意。希望各機關人員共體時艱,相互履行節約 消費,量力儲蓄,期由公務人員之實踐力行與示範,進而影響社會風 氣。……95

94 本報訊,〈簡化拜年習俗 名流簽訂公約〉,《聯合報》,1957 年 1 月 1 日,第 2 版。

95 本報訊,〈大家簡化拜年〉,《聯合報》,1961 年 2 月 8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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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嚴格約束簡化拜年的主要是政府機關人員,期望由公務人員的實踐,帶 動社會風氣變化。政府藉由規章辦法約束官員簡化拜年,但民間長久以來費時繁 複的拜年風俗一時尚難調整過來。

關於簡化拜年的推行,《聯合報》的社論和專欄文章是採取支持的態度:

中華民國成立之初,實行「陰陽合曆」,陽曆在朝,陰曆在野,形成一國 二曆的分歧現象;到了過年時候,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而多數人是 一年之間過兩個年。近年來,無論官文書、契約、條據、信件等,均已一 律採用陽曆,廢除陰曆,唯有過年時,還有搞不清的現象。

人類的性格充滿著矛盾;在某些事情上是喜新厭舊的,在某事情上又是極 其念舊,極其保守的。談到過年,一般人總覺得新不如舊,因為舊曆年由 來已久,種種傳統習俗,使人過起來饒有「年味」。尤其是農民,這正是 最閒暇的季節,可以盡情歡樂。如果禁絕過陰曆年,在人情味上是不太合 適的。

但一個國家只能採用一種曆法,陽曆既是國曆,過了陽曆年又過陰曆年,

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現在政府改定陰曆年為春節,到時候全國休假,於 情於理,均能兼顯,我們應該共同遵守才是。

明天便是春節,大家迎接新春,理應歡樂一番,但如「過節」而又「拜年」, 名實不符,實在多此一拜。黑白記者在此只能恭祝大家春節快樂,恕不拜 年了。96

陰陽兩曆合用的境況下,平時來往的文書信件已改為使用陽曆,但過陰曆年 的習慣仍繼續進行。尤其農民陰曆新年正是閒暇時,忙碌一整年後想盡情歡鬧,

96 本報訊,〈過節不拜年〉,《聯合報》,1957 年 1 月 30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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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完全禁止過陰曆年是違反人情的。文章中認可過傳統春節的習慣,提出過節 應是歡樂的,不應受四處拜年的辛苦困擾。

拜年習俗的變遷與社會結構改變亦大有關連:

……時代在進步,生活方式也在逐漸蛻變,顯然在即將進入工業社會的今 天,許多舊的傳統與觀念,亦不適合於時代,而必須揚棄。也就是說,我 們優良的傳統習俗,應當保持,而腐朽的生活觀念,應當有所改變。即如 就拜年來說,這是維持倫常以及敦親睦鄰的最佳方式,不可厚非。家庭拜

……時代在進步,生活方式也在逐漸蛻變,顯然在即將進入工業社會的今 天,許多舊的傳統與觀念,亦不適合於時代,而必須揚棄。也就是說,我 們優良的傳統習俗,應當保持,而腐朽的生活觀念,應當有所改變。即如 就拜年來說,這是維持倫常以及敦親睦鄰的最佳方式,不可厚非。家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