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後臺灣春節風俗的發展與變遷(一):拜年、送禮
第一節 拜年風俗的發展與變遷
第三章
戰後臺灣春節風俗的發展與變遷(一) : 拜年、送禮
本章闡述春節拜年、送禮的發展過程和變遷。在拜年的部分,政府提倡簡 化拜年的政策伴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深深影響了拜年風氣的變化,拜年的形式 則隨著科技進步不斷改變。春節送禮的政策亦因經濟的上升而有所變化,送禮類 型在工商產業的進步下,有了更多的類型和選擇。
第一節 拜年風俗的發展與變遷
本節探討拜年風俗由1950 年代至今的發展和變遷過程,分為拜年規範與風 氣、拜年形式兩個主題,隨著年代不同,社會背景改變,政府對社會大眾的拜年 規定也因此逐步放寬,拜年的形式也因科技的進步,改變了傳統的面對面拜年方 式,多了許多新的媒介。
一、 簡化拜年規範與拜年風氣演變
1945 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臺灣回歸中華民國,隨後國民政府 於臺灣設立行政長官公署,作為接管初期的最高行政機關,負責處理接收事務和 治理臺灣。因為觀察到當時臺灣社會風氣較為奢侈,浪費許多發展資源,行政長 官公署於接管次年發布「推行節約運動實施辦法」89,目的是呼籲減少奢侈行徑,
期許人民養成簡樸節約的生活風氣,儲備人力、物力、財力,來建設二戰後百業
89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訓令,〈抄發「推行節約運動實施辦法」,希切實推行 〉,《臺灣省行政 長官公署公報》,第 35 卷夏字第 41 期,1946 年 6 月。654-65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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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興、百事待舉的臺灣。節約辦法的規定範圍涵蓋各行各業、政府機關以及民眾 生活型態,其中關於個人的訪友習慣方面,要求談話簡單明瞭,以免浪費時間,
由此可看出當時政府對於待客訪友的態度,是希望簡單、簡潔為主,減少人情來 往所耽誤的時間,為之後頒布的簡化拜年規定奠下基礎。
(一)1950 年代至 1960 年代:政府提倡簡化拜年、推廣團拜
1949 年,國民政府在與共產黨的內戰中,失守首都南京,戰況節節敗退,隨 即便遷移至臺灣。雖然二次大戰已結束,但隨著國民黨退守臺灣,國共內戰陷入 僵局,臺灣進入另一個戰時狀態,1950 年政府發布「戰時生活運動」,提起「戰 時生活公約」,延續之前行政長官公署推行節約運動的風氣,呼籲人民實踐簡樸 節約的生活、減少奢侈浪費。90
關於春節風俗方面,政府公布「簡化拜年辦法」91,鼓勵人民減少相互來往 拜年,倡導原因除了是呼應當時宣導節約、減少人力物力浪費的大環境,也是因 民國後改曆有陽曆新年的存在,若舊曆新年再度拜年,會顯得禮儀繁複。心裡層 面而言,社會地位高者,認識的人物多,往往限於時間,無法逐一上門拜年,易 被認為傲慢,自身亦覺赧然,地位較低者,若四處拜年,過於周到,又易被視為 逢迎。新年受拜年禮數所困擾,儼然已與最初敦親睦鄰、崇禮尚義的初衷相違背,
因此政府希望革除虛浮作偽、崇尚簡實,以導正過往拜年的繁文縟節,形成良好 的新拜年風俗。
尤其公家機關人員,春節為一年中難得的長假,若是受往返拜年奔走所累,
則本末倒置,非但無法享受假期,還要為人情奔波煩心。據 1956 年《聯合報》
所載,內政部為公教人員的拜年方式,訂出幾項規定:
關於新年及春節拜年習俗,一年兩度,各方對賀卡的送與拜年的往返奔認
90 陳玉箴。〈政權轉移下的消費空間轉型:戰後初期的公共食堂與酒家(1945-1962)〉。《國立政 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39 期,2013 年 5 月。第 195 頁。
91 司法行政部令,〈轉發副總統倡導「簡化拜年辦法」希切實遵行 〉,《司法專刊》,第 82 期,
1958 年 1 月。3547-354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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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僅近浪費,且精神上亦不勝負擔,尤以公教人員一年僅有數天假期,
更感疲於奔命。內政部已應社會各界建議,並經與有關方面決定下列三點 辦法,通知各界一致實行:
一、凡公務人員於國曆元旦,一律參加所屬機關團拜者,個人不再往返拜 年。
二、國曆新年已寄賀者,春節不再重寄。
三、農曆春節機關長官部屬間及平輩朋友均不往返拜年。92
內政部認為新年和春節,賀卡和拜年的來往頻繁,以公教人員僅有數天的新 春假期,負擔太重,因此國曆新年時集體參加團拜後,便不必再以個人身分往返 拜年,國曆新年已寄賀卡者,春節不用再寄,且農曆春節同僚朋友間不往返拜年。
國防部跟進實施此辦法,參謀總長彭孟緝將軍亦命令三軍官兵遵行此三項改善賀 年習俗的規定。93
除政府部門規定軍公教同仁遵行外,各界人士均聞風響應,1957 年《聯合 報》載:
自內政部公告簡化拜年辦法以後,各方均極重視,陳副總統及各界人士張 岳軍、俞鴻鈞、張道藩、張厲生、洪蘭友等先生為使政府法今得以貫澈,
社會風氣得以養成,特於四十五年除夕,簽訂「簡化拜年公約」一種,以 期各方聞風響應。茲誌「簡化拜年公約」如次:
茲因鑑於以往每值歲首,陽曆陰曆,兩度拜年,賀卡壘投,臨拜重複,幕 既流於浪費,禮更趨於虛浮。為革除繁縟,崇尚簡實,使事皆易行,禮無 偏廢,特遵照政府倡導之原則,擬議簡化拜年公約,公諸報端,願與各方 贊同之人士共相循守。
(一)國曆元旦,服公務者,一律參加所屬機關團體之團拜,(一人而隸
92 中央社訊,〈拜年拜節 疲於奔命〉,《聯合報》,1956 年 12 月 26 日,第 2 版。
93 軍聞社訊,〈總長命令三軍 改善賀年習俗〉,《聯合報》,1956 年 12 月 31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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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數機關團體者,以僅參加其本職所屬之一處為原則)私人間不再往返拜 年。
(二)親友間如國曆新年已互寄賀年卡者,春節時即不再重複寄卡。(基 督教友循其教俗,於耶穌聖誕節寄卡慶祝兼賀新年者準此)。
(三)農曆春節機關之長官與部屬以及年輩相當之友朋,均不往返拜賀。
(四)不照上述規定而仍拜賀者,對方不還拜,不為失禮。……94
當時國民黨相關部會、委員會首長以及教育界名人皆簽名支持簡化拜年公約,
期望起到帶頭示範的作用。內容還提到倡導簡化拜年的原因,是因為國民政府實 行陽曆,陰曆則是傳統漢民族所過的年,如此導致需度過兩個新年,兩度拜年造 成浪費和繁雜的虛禮,為了革除繁文縟節、崇尚簡潔,因此提議簡化拜年,且為 防止個別人員不按照此辦法,還特別附加一項「不照上述規定而仍拜賀者,對方 不還拜,不為失禮」,避免互相拜年的繁複禮節形成。
此後數年政府皆不斷重申簡化拜年辦法,拜年免不了相互送禮,為倡導節儉 風氣,節約送禮亦積極推廣:
副總統陳誠,頃再重申他過去所推行的「簡化拜年辦法」,以符合總統最 近號召救濟大陸災胞及自由地區同胞應節約增產之意旨。
據行政院新聞局消息:值玆政府積極推行加速經濟發展計劃勸導民眾節約 儲蓄投資生產之際,又逢農曆春節在邇,總統對於節約增產,向極重視;
對於救濟大陸饑餓同胞運動,尤為關注。最近特指示所屬,應即停止一切 送禮受禮之舉動,冀能照此規約實踐,獲致實效。陳副總統為貫澈推行「簡 化拜年辦法」,亦再重申前意。希望各機關人員共體時艱,相互履行節約 消費,量力儲蓄,期由公務人員之實踐力行與示範,進而影響社會風 氣。……95
94 本報訊,〈簡化拜年習俗 名流簽訂公約〉,《聯合報》,1957 年 1 月 1 日,第 2 版。
95 本報訊,〈大家簡化拜年〉,《聯合報》,1961 年 2 月 8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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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嚴格約束簡化拜年的主要是政府機關人員,期望由公務人員的實踐,帶 動社會風氣變化。政府藉由規章辦法約束官員簡化拜年,但民間長久以來費時繁 複的拜年風俗一時尚難調整過來。
關於簡化拜年的推行,《聯合報》的社論和專欄文章是採取支持的態度:
中華民國成立之初,實行「陰陽合曆」,陽曆在朝,陰曆在野,形成一國 二曆的分歧現象;到了過年時候,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而多數人是 一年之間過兩個年。近年來,無論官文書、契約、條據、信件等,均已一 律採用陽曆,廢除陰曆,唯有過年時,還有搞不清的現象。
人類的性格充滿著矛盾;在某些事情上是喜新厭舊的,在某事情上又是極 其念舊,極其保守的。談到過年,一般人總覺得新不如舊,因為舊曆年由 來已久,種種傳統習俗,使人過起來饒有「年味」。尤其是農民,這正是 最閒暇的季節,可以盡情歡樂。如果禁絕過陰曆年,在人情味上是不太合 適的。
但一個國家只能採用一種曆法,陽曆既是國曆,過了陽曆年又過陰曆年,
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現在政府改定陰曆年為春節,到時候全國休假,於 情於理,均能兼顯,我們應該共同遵守才是。
明天便是春節,大家迎接新春,理應歡樂一番,但如「過節」而又「拜年」, 名實不符,實在多此一拜。黑白記者在此只能恭祝大家春節快樂,恕不拜 年了。96
陰陽兩曆合用的境況下,平時來往的文書信件已改為使用陽曆,但過陰曆年 的習慣仍繼續進行。尤其農民陰曆新年正是閒暇時,忙碌一整年後想盡情歡鬧,
96 本報訊,〈過節不拜年〉,《聯合報》,1957 年 1 月 30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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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完全禁止過陰曆年是違反人情的。文章中認可過傳統春節的習慣,提出過節 應是歡樂的,不應受四處拜年的辛苦困擾。
拜年習俗的變遷與社會結構改變亦大有關連:
……時代在進步,生活方式也在逐漸蛻變,顯然在即將進入工業社會的今 天,許多舊的傳統與觀念,亦不適合於時代,而必須揚棄。也就是說,我 們優良的傳統習俗,應當保持,而腐朽的生活觀念,應當有所改變。即如 就拜年來說,這是維持倫常以及敦親睦鄰的最佳方式,不可厚非。家庭拜
……時代在進步,生活方式也在逐漸蛻變,顯然在即將進入工業社會的今 天,許多舊的傳統與觀念,亦不適合於時代,而必須揚棄。也就是說,我 們優良的傳統習俗,應當保持,而腐朽的生活觀念,應當有所改變。即如 就拜年來說,這是維持倫常以及敦親睦鄰的最佳方式,不可厚非。家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