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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戰後臺灣春節風俗的發展與變遷(一):拜年、送禮

第二節 送禮風俗的發展與變遷

本節探討送禮風俗由 1950 年代至今的發展和變遷過程,分為送禮規範與風 氣、送禮類型與方式兩個主題,觀察到最初政府不斷提倡年節送禮,以養成節約 風氣並供應戰時所需,但隨著社會上的經濟好轉以及戰爭結束,政府對社會上的 送禮約束逐漸放寬。送禮的類型和形式也因經濟狀況好轉以及服務業的發達,年 節禮品的選擇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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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節約送禮規範與送禮風氣的演變

二戰結束後,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並設行政長官公署為臺灣最高行政 機關。為建設戰後百業待興的臺灣,1946 年行政長官公署頒布「推行節約運動實 施辦法」141,期望民眾養成節約簡樸的生活習慣,以儲備人力物力,建設國家,

充實國力。節約辦法中,有關餽贈方面,便有提到餽贈物品,選擇收受者有需要 的實用物品為主,且物品價格以個人收入的百分之一為原則,不送出價值過高的 奢侈品。1946 至 1948 年間則陸續頒定相關節約辦法,包括節約糧食、汽油、豬 肉消費、水電、書籍用紙、慶弔等等,142節約風氣體現在日常生活乃至婚喪節慶 禮俗各個方面,顯見推廣節約的社會風氣是當時的重要政策。

(一)1950 年代:政府提倡節約送禮

1949 年國民政府撤退來臺後,亦持續推行節約以儲備人力物力,此時的儲 備資源除了建設國家外,亦運用在與共產黨的前線作戰中。

春節期間是往來贈禮最為頻繁的時節,政府注意到此一情況,因此特別於春 節前大力提倡全民奉行節約送禮,據1953 年《聯合報》載:

省政府社會處、新聞處為推行春節節約,七日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呼籲 全省民眾務必廢除奢侈,防止浪費,在春節期間,實施節約,以樹立純良 的社會風氣。社會處長謝徵孚、新聞處長張彼得在招待會中報告說:「歡 度春節原是我們國家的風習特別在農村終年辛勞,大家藉此歲節歡樂,自 有其意義。不過我們要克服大難,動員反攻,尤其是國際上所迫切期待於 我們的今日全國軍民都非臥薪嘗膽勵行節約不可,因此,希望各機關、團 體、學校、廠礦、各界民眾都能自動的節約過春節,做到:一、不送禮,

141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訓令,〈抄發「推行節約運動實施辦法」,希切實推行 〉,《臺灣省行政 長官公署公報》,第 35 卷夏字第 41 期,1946 年 6 月。654-657 頁。

142 陳玉箴。〈政權轉移下的消費空間轉型:戰後初期的公共食堂與酒家(1945-1962)〉。《國立 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39 期,2013 年 5 月。第 19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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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禮……我們希望大家把節約下來的物力,貢獻到反共抗俄的戰爭上去,

我們得到戰爭的勝利,節約是有其重大意義和價值的。」143

實行節約送禮主要有兩個原因,一為革除奢侈浪費,樹立良好社會風氣,一 為將節約下來的人力物力投入戰爭中。春節傳統上有慰勞一年農忙辛勞的用意,

往往會盛大慶祝,無論是人力或物力耗費都不少,但因 1950 年代「反共抗俄」

為重要基本國策,尤其金門前線時常有戰火衝突,政府期望民間需減少鋪張,養 成節儉的社會風氣,以將資源投入戰爭花用中。

最初推行節約送禮是由上而下,從倡導各縣市政府機關負責人切實遵守、以 身作則開始:

總動員運動會報社會組節約小組第十次會議,十日下午在社會處會議室舉 行,由社會處科長胡宇傑主持,并即席通過推行四十四年度春節節約要點,

該要點規定推行項目為:一、不送禮不受禮……推行辦法為:(一)全國 性,請社會組函轉中央各機關(包括國營事業機關)各級黨部同志倡導,

蔚為示範作用。(二)臺灣省由省政府通令省屬機關(包括各公營事業機 關)各縣市政府及各人民團體為長及團體負責人,尤應以身作則,切實奉 行。(三)各類動員月會,主管機關通知各類動員月會在此期間,應以實 踐春節節約為研討中心議題。……144

除了公家機關人員須節約送禮,起到示範作用,在民間推行方面,由人民團 體負責人以身作則,並於各類動員月會,推動春節節約議題研討。依據《動員月 會實施辦法》145說明,動員月會的成立原因為激勵全國國民以自發自覺精神,切 實奉行總動員各項法令,厲行戰時生活,以全力貢獻於生產與戰鬥。動員月會讓 政府更容易將各項法令傳達民眾,舉行動員月會的單位包括機關、學校、工廠、

礦場、村(里)民大會等,開會進行事項有動員公約的宣讀、講解、研究及實踐

143 本報訊,〈還須臥薪嘗膽〉,《聯合報》,1953 年 2 月 8 日,第 3 版。

144 本報訊,〈春節中節約 辦法昨通過〉,《聯合報》,1954 年 12 月 11 日,第 3 版。

145 植根法律網,《動員月會實施辦法》(已於 1992 年 5 月 20 日廢止)取自: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30000001100-08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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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事項,參與民眾可了解政府的政策,會內有成績最優人員之公開表揚及成績 最劣人員之當眾勸導事項,鼓勵眾人實踐動員公約。綜而言之,此時期推動範圍 涵蓋政府機關與民間,各機關長官負責人須確實實行節約,民間大眾和各級公家 部門人員則應盡量奉行。

當時有民眾投稿聯合副刊,說明他對於政府實行節約送禮的贊同:

……我總這樣想:若是一件好的民間習俗,我們要儘可能的保存它,不必

「革」它,「禁」它,因為它的潛在力,太不可思慮了!談到由此而附起 的應酬,如送禮、宴客等,在平時當然未可厚非,然而現在正從事「弔民 伐罪」的工作,為倡導戰時生活,政府早三令五申,告誡人民節約,我們 可以「一切從免」。本來人與人相處的「人情味」,貴乎溫、良、恭、儉、

讓,在用禮之時,更須以敬為本。至於那些重「人勢味」的朋友,他們要 用禮,目的全在「拍」與「巴」,抑或「堵嘴行動」,歸根結柢一句話,這 種「饒人之物」,便是向你身上轉念頭的先鋒隊。

讀報,知總動員會報時,已決定通令推行春節四大範約運動,但原從此次 起,社會上趨炎附勢與挾富挾貴的仁兄仁姐們,前者不要再說那是富而好

「禮」;後者勿庸申辯那是卻之不恭,每個人切實遵守政府的規定,讓商 場陳列的禮品,受「供需法則」來淘汰吧!

行文至此,我想起李慈銘受禮的故事:一年冬天,有人送禮給他,李氏在 日記中寫為「炭敬」,但是送禮者在他自己的記事中,卻書為「飼料」!

我講這段往事,似乎有點過份,可是值得我們深思的為:「體之用,和為 貴!」凡是矯揉造作「儀不及物」的行為,均得廢棄!146

文中提到了當時送禮與送禮此一習俗美意的偏差。送禮原應帶有敬意,是人

146 馬以順,〈談舊曆年〉,《聯合報》,1955 年 1 月 21 日,第 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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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味的表現,但當時送禮反而用意多在巴結和拍馬屁,若送禮是用於趨炎附勢,

並非懷著真心實意,那不如廢棄。如李慈銘受禮的故事般,雙方將贈禮視為「飼 料」和「炭敬」,不但送禮人毫無誠心,收禮人也把禮物視為一種賄賂,長此以 往會形成不良的官場文化與社會風氣。遵守春節節約運動,除了符合戰時生活節 儉的需求,還能革除此一虛禮,可謂一舉兩得。

然而長久以來的送禮習俗不是短短數年間可扭轉,1956 年仍見大批民眾於 春節往返送禮:

……春節節約,過年不送禮,政府雖然一再勸導,但是人們不能免俗,大 年夜前夕的街頭,到處可以看到人們載著滿車滿簍的禮品,穿梭往來。147 過年送禮之風興盛,禁止不易,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些官員把醒目的禮 品改為紅包、禮券,以另一種形式達成送禮的目的,過節不收送禮物成了虛應故 事:

每逢過年過節,照例有人提倡「不送禮、不收禮」,但卻成為報上的應景 文章,官家的例行公事,對於「禮義之邦」沿襲已久的「禮尚往來」習慣,

殊難收取移風易俗的實際功效,充其量不過使得若干官吏,略事迴避,不 便公然接受大量的體品,以免刺目。但如採取「簡易」辦法,將禮品改為 禮券,或採取「代金」方式,將禮品改作紅包,卻是接受兩便,雖「受之 有愧」,然「拒之不恭」,拉拉扯扯,還是照收無訛。

真正奉行「不收禮」信條者,卻也大有人在。雲林縣稅捐處長高福翹,其 七旬高齡的太夫人,便是道地的「不收禮」。在春節將屆滿期間,每天守 在大門口,見有送禮者上門,便大聲疾呼:「我家不收禮,請你帶回去。」

大有「一嫗當關,萬禮莫入」之概。送禮的人遇見處長老太太如此大聲疾 呼,莫不弄得尷尬異常,只好提著禮品,垂頭喪氣而去。能有這位破除情 面、毫不含糊的良母,貫澈「不收禮」的官箴,殊屬難能可貴。無奈時下

147 本報記者鍾中培,〈滿車滿簍送禮忙〉,《聯合報》,1956 年 2 月 11 日,第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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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官員,能有如此母者,不可多得。即或得之,有良母而無賢妻,老太太 在前門拒收禮品,太太在後門接受紅包,由收禮變為納賄,殆不如仍以「禮 尚往來」為宜。足見「不送禮、不收禮」一事,言之非艱而行之彌艱。148 有官員的母親貫徹不受禮的準則受到盛讚,對政府官員的家人也一起響應年 節不受禮的行為持肯定態度。文中特別提醒別表面拒收禮品,私底下卻仍收受紅 包禮品,變為暗中賄賂,如此還是禮尚往來、在明面上互贈禮物更高一籌。因應 不送禮的政策,變化出種種官場的年節贈禮形式,確實執行此政策相當不容易。

(二)1960 年代:政府嚴懲稅務人員年節收送禮

或許是有感於送禮之風盛行,經過數年宣導仍無法禁絕,1964 年省財政廳 祭出更嚴厲的手段,嚴格要求稅務人員年節不收禮不送禮,若有違反者,經檢舉 後嚴懲:

省財政廳以春節將屆,頃重申前令推行全省稅務人員年節不收禮不送禮運

省財政廳以春節將屆,頃重申前令推行全省稅務人員年節不收禮不送禮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