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探討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九年一貫課程正式綱要已在九十三學年度開始實施,新課程以課程綱要取代 過去的全國統一標準,並將課程決定權下放給學校,讓學校和教師有相當大的彈 性空間。而教學策略是否合適乃透過能力指標來檢核,看學生是否達成該項能力 指標;換句話說,能力指標相當於九年一貫課程目標的一個替代詞,是課程發展、
教學和評量實施的依據(盧雪梅,2001)。
壹、 能力指標的意義
能力(competency)一詞,黃政傑(1994)將其定義為「勝任某一工作」;所 謂「勝任」是指擁有從事某一工作必備的知識、技能和態度等。因此能力必須是 要能付諸實行的,並非只是知識的記憶,要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張佳琳,2000)。
指標(indicators)是一種統計劑量用來描述不同領域中重要的現象特質(楊思偉,
2002)。例如:選舉的投票率可作為政治指標,就業率可作為經濟指標。
因此「能力指標」就是將學生所具備的能力項目轉化成可觀察評量的具體數 據,藉以反映學生的學習表現(楊思偉,2002)。另外李琪明(1998)則將「能 力指標」解釋為用來瞭解群體學習者是否獲得基礎且必要的學習成就及發展潛能 的一套客觀量化指示系統。
貳、 能力指標的功能
王素芸(2001)指出在教學前能力指標可作為規劃課程之參考,可客觀確知 學生應具備之基本學力,並瞭解學生能力的現況;在教學後能力指標可對教材編 撰者提供教材內容修改的依據,也讓實際教學者在教學策略上有改進的參考。范
世強(2004)則指出能力指標有四種功能:1.瞭解兒童學力狀況;2.以利各區學
四、 發展目標型:在教育目標型或表現水準型之句型後,加上一個更一般
例如:C-R-04 能察覺數學與人類文化活動相關。此為數學課程「連結」主題裡「察 覺」方面的第四項能力指標是「能察覺數學與人類文化活動相關」。表2-2 為九年 一貫課程數學領域第二階段能力指標(教育部,2003)。
伍、 結語
由上述內容可知能力指標是九年一貫課程的核心,教師應該依據專業素養,
將能力指標逐條分析,配合教材內容,設計出評量工具,檢視學生學習狀況。但 是九年一貫課程之教學採學習階段及能力指標方式呈現,並全面開放審定本教科 用書,結果出現「一綱多本」的亂象,造成符合同一項能力指標的課程內容,卻 因為教科書版本不同,出現在不同單元或不同年級。遂本研究以九年一貫能力指 標作為題庫試題編寫的依據,突破教科書版本的限制,希望讓各校教師都能藉由 本系統去獲得所需能力指標的評量試卷,以便針對學生程度進行檢測,並作合適 之補救教學。
表2-2 數學領域第二階段能力指標
表2-2 數學領域第二階段能力指標(接前頁)
S-2-01 能運用簡單幾何形體的組成要素,作不同形體的分類。
S-2-02 能理解垂直與平行的意義。
S-2-03 能透過操作,認識簡單平面圖形的性質。
S-2-04 能認識平面圖形全等的意義。
S-2-05 能理解旋轉角的意義。
S-2-06 能理解平面圖形的線對稱關係。
S-2-07 能理解長方形面積、周長與長方體體積的公式。(N-2-17)
S-2-08 能運用切割重組,理解三角形、平行四邊形與梯形的面積公式。(N-2-19)
A-2-01 能在具體情境中,理解乘法結合律、乘法對加法的分配律與其他乘除 混合計算之性質,並運用於簡化計算。
A-2-02 能理解乘除互逆,並運用於驗算與解題。
A-2-03 能解決用未知數符號列出之單步驟算式填充題。
A-2-04 能使用中文簡記式記錄常用的公式。
D-2-01 能認識生活中資料的統計圖。
D-2-02 能報讀較複雜的長條圖。
D-2-03 能整理生活中的資料,並製成長條圖。
D-2-04 能整理有序資料,並繪製成折線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台北: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