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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養前準備與兒少最佳利益

第三節 出養方的聲音

雖然本研究關注的主題是「收養前準備」之歷程,其中更聚焦在「共同生 活期」的討論,主要是由於這段期間孩子已經進入到收養家庭,親子依附關係 的建立與壓力調適,會隨之接踵而來。然而,站在收出養機構與家事法院的觀 點,如果最初沒有原生家庭的出養,抑或是如果機構盡了最大努力去留養(家 庭維繫服務),那麼就不會有之後的一連串收養前準備服務。「出養的必要性」

一直與兒少最佳利益的討論環環相扣,從法院的觀點來看,認可未成年子女之 收養,是對其身份關係的重大改變,應以孩子的最大利益考量之。

當出養家庭(或稱:原生家庭)因為未婚懷孕、經濟條件不佳、無力扶養 孩子,或者是因為家庭暴力、家庭遭遇重大事件等因素而決定出養,出養家庭 往往會覺得自己已經「沒有資格」去參與孩子人生的重要決策,很容易在收出 養歷程中退居幕後,淡出其父母的角色。然而,實務上不能否認的是:「出養必 要性的評估」、「託付的過程」與「沒有聲音的被收養童」對於收養能否成功,

能否順利完成法院裁定,亦相當重要,故出養方的聲音勢必也要納入考量。

壹、 出養必要性的評估

實務上,雖然「共同生活期」的場域主要是發生在收養家庭,然而,整個收 養的成敗其實不僅僅是關乎收養家庭的準備與評估,同時也牽涉到出養方的決 定。自 2003 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之後,「出養必要性」的評估就成為收 出養領域裡熱烈討論的議題-「到底孩子應該是留在原生家庭,還是早一點另覓 合適的收養家庭?」這往往會影響到收出養三方的最佳利益。不僅如此,「出養 必要性」也常是法院在審理收養案件很重要的判斷準則。

「⼀個就是剛才講的出養必要性的落實,這個是第⼀個,這影響出養⽅的改 變。第⼆個是說,在媒親之前的準收養⼈的通過,這也是⼀個重點,他成為

⼀個合格的準收養⼈。」(S3 社⼯)

不僅如此,媒合機構也會居中協助收出養雙方在事前就簽訂相關的「協 議」,並且多次與出養方確認他們的出養意願,以及出養後期待用什麼樣的方 式獲得孩子被照顧的狀況與資訊。因此,「在收養前準備」過程中,即使出養 家庭“沒有現身“,但是卻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促成後續的收養成功。

「對,協議。然後簽定協議之後,往後就要比照這樣的協議去辦理。那有⼀

些家庭他雙⽅就是協議好說在試養期中是持續要見面,比如說接孩⼦的時候 是⼀次,然後中間要再安排⼀次知道孩⼦被照顧的狀況,然後法院出庭的時 候本來就要有,因為雙⽅⼀定要出庭,就是這樣。….」(S8 社⼯)

實務上,家事法院在判斷「兒少最佳利益」時,會將「出養必要性」之 評估,作為融合考慮的基礎,目的是盡力維護孩子擁有完整家庭,使其身心 皆能健康成長,而非單就準收養父母在經濟財力上的優勢,或是其收養的意 願。而社工專業人員在協助收養家庭準備的過程中,也需要時時確認出養方 的意願,以及其對孩子未來被照顧的期待。

貳、 託付的過程

經過「出養必要性」之評估,確認原生家庭無法扶養孩子健康長大,而決定 出養時,收出養機構通常會安排原生家庭與收養家庭見面,減少彼此的無限想像

或猜忌。人說:「見面三分情」,透過收出養雙方當面的交談互動,來達到「託 付」孩子的重大意義。

「對,因為她們有提出她想看我們,其實我們也很想要看她。…不會不自 在,我那時候比較 care 的是,我要幫他(孩⼦)留下這個愛的感覺。因為我 在看⼀些收出養書的時候,我覺得其實孩⼦比較 care 的是媽媽為什麼不要 我了。所以我那時候是很希望我們有⼀個很融洽的合照,(以後)告訴孩

⼦說媽媽(⽣母)沒有不愛你,只是給你⼀個更好,覺得對你比較好的安 排。」(C8 鈞媽)

「我們的模式,只要雙⽅願意,我們就讓他們有『託付』的過程,因為這 是⼀輩⼦的關係。…所以我們通常就是會先…應該這麼說,我們的模式是 我們先把收養⼈的狀況 present 給出養⽅知道。…然後他們點頭了,我們 才 present 這個小孩給收養⼈,我們不讓他選。…等於他們已經先被原⽣

家庭 approve 了,我們才開始⾛漸進的過程…如果他們不同意,那他們只 有兩次的機會,就是他們也會有壓⼒。」(S3 社⼯)

「因為愈靠近,真的有⼈了,孩⼦真的要到⼈家家裡去,真的有⼈要收養 孩⼦,那個捨不得會再度被挑起來…表面上是叫『挑家庭』,他來挑收養 家庭,可是其實收養社⼯,也會被期待要先處理⽣母的情緒。所以,我 們⼯作流程上會讓原⽣家庭思考⼀段時間,即使我們把資訊,讓他們知 道有⼀個家庭,有機會可以跟妹妹成為⼀家⼈這件事情…基本上會讓他 們好好思考⼀下。」(S6 社⼯)

「對。其實我們有時候會讓收養⼈知道說,就是讓出養⼈知道孩⼦被照顧 得好,其實是幫助出養⼈,對於出養這件事情是放⼼的。因為其實慢慢收 養⼈可以理解,尤其是當他們可能接觸到出養⼈,他們看到出養⼈對於孩

⼦離開的那個失落之後,有時候收養⼈更可以理解說送⾛⼀個孩⼦是不容 易的,那就會能夠更能理解說是提供照片其實只是讓他們知道孩⼦現在是 被照顧得好的。」(S8 社⼯)

參、沒有聲音的被收養童

在「收養前準備」過程中的主角- 被收養兒童,往往是沒有聲音的,而且 過程中幾乎都是被安排的。由於原生家庭無法親自照顧扶養,被迫必須要到另 一個新家庭成長,環境的轉換、過往的照顧歷史、受虐或分離的創傷等,都有 可能影響他們對於新家庭、新爸媽的適應。在收養法令主張以「兒少最佳利 益」為最高原則,媒合機構的社工似乎成為這些孩子最堅實的“守護者”。

然而,年幼的孩子不懂大人的世界,很多時候,他們不知道為何要搬去一 個陌生的環境,跟陌生的“叔叔阿姨”同住。過去的創傷經驗、安置環境的變 動、以及無助害怕的情緒,在他們有限的語彙之下,只能用哭鬧來表達:

「然後(養⼥)帶回來就完了,就雞⾶狗跳的,你就真正知道什麼叫做「分 離焦慮」,因為她完全就到⼀個陌⽣的環境。…她第⼀天不肯下車車…然 後洗澡⼀直狂哭,脫衣服,光是脫衣服就哭,她頭很⼤,衣服也不能脱。

對,就是說狂哭,然後很辛苦,昨天起來,然後起來就是⼀直抱,他⼀直 要你抱著,你就知道他其實就是沒有安全感。她就是搞不清楚現在是什麼 狀態這樣⼦。」(C14 文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