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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面

在文檔中 循環經濟系列叢書 (頁 142-148)

第三章 我國循環經濟之目標、藍圖與運作機制

3.2 政府面

為使循環經濟推動計畫在生產、消費、廢棄物管理及二次料市場四個面 向能達到上述的目標,政府已針對各面向研擬對策81,首先於生產階段,致 力於綠色設計及生產以增加資源使用效率;消費階段則採綠色消費、再使用,

進而減少浪費;廢棄物管理階段將源頭做好分類並提升回收技術,使廢棄產 生量降低;最後為二次料市場階段,提供資源媒合平台以增加循環度,如圖 3.1 所示,具體的策略包含 12 項,在生產面,包括健全物料基線資料、推動 易循環的產品設計以及提高生產流程的能資源效率,減少廢棄物產生;在消 費面,包括創造綠色消費模式、推動政府綠色採購與延長產品壽命;在廢棄 物管理面,包括強化回收循環體系、促進能源回收與完備法規制度;在二次 料市場面,包括確保二次料或再利用產品品質與建立監督機制、加強技術研

80 工業局, 2018. 循環經濟推動策略(草案).

8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8b. 推動循環經濟–廢棄物資源化.

發與創新、提供經濟誘因。本節將從生產、消費、廢棄物管理及二次料市場 等4 大面向分析我國現況,以了解政府所訂定的法規與制度,以及提供的經 濟誘因在各階段推動的情形。

圖3. 1 循環經濟四階段82

一、法規

就法規來看,「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及相關子法制 度是國內資源循環發展的重要推手。1988 年我國修正廢清法,明定業者應 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開始以法令管制方式要求業者推動相關工作,期間責 成製造、輸入業者(責任業者)成立共同回收組織(1988 年~1997 年)。事 業廢棄物管理精神係依循行政院於2001 年核定之「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 理方案」,從政策面、管理面及執行面來強化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該方案

8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8b. 推動循環經濟–廢棄物資源化.

80,透過發展循環專區的模式,將園區內的污染、廢棄物,轉為經濟產值,

利用既有能資源與廢棄物進行循環利用,一則增加產能,並減少污染排放。

目前推動的策略從企業、產業與區域等三個層面著手,企業推動的重點為減 量(Reduce)、回收再利用(Reuse)、循環再利用(Recycle)等,設定 2020 年達 成的目標為將工廠升級轉型為綠色工廠,指標為 200 家工廠通過清潔生產 評估;產業推動的重點對象為鋼鐵業、電子業、造紙業、橡膠業、紡織業、

化學品業、太陽能光電業、塑膠複合材料業等八大產業,設定2020 年達成 的目標為升級轉型為資源循環產業,指標為廢棄物再利用率達到81%;區域 推動的重點對象為電能、熱能、原物料、水資源與廢棄物等,設定2020 年 達成的目標為發展循環園區,指標為園區廢棄物再利用率達80%以上、降低 廢棄物焚化/掩埋率至 1%、蒸汽整合供應量達 250 萬噸/年以上。草案規劃 的藍圖是藉由政府與企業的共同合作,打造循環型社會。從生產、消費、維 修/回收、轉化、再利用等五大面向推動循環模式,包括延長生產者責任推 動清潔生產、鼓勵綠色消費、鼓勵創新商業模式、提升再利用處理技術與品 質、突破再利用法規障礙、強化工業區/產業園區能資源鏈結、加強動靜脈 跨業鏈結等。

3.2 政府面

為使循環經濟推動計畫在生產、消費、廢棄物管理及二次料市場四個面 向能達到上述的目標,政府已針對各面向研擬對策81,首先於生產階段,致 力於綠色設計及生產以增加資源使用效率;消費階段則採綠色消費、再使用,

進而減少浪費;廢棄物管理階段將源頭做好分類並提升回收技術,使廢棄產 生量降低;最後為二次料市場階段,提供資源媒合平台以增加循環度,如圖 3.1 所示,具體的策略包含 12 項,在生產面,包括健全物料基線資料、推動 易循環的產品設計以及提高生產流程的能資源效率,減少廢棄物產生;在消 費面,包括創造綠色消費模式、推動政府綠色採購與延長產品壽命;在廢棄 物管理面,包括強化回收循環體系、促進能源回收與完備法規制度;在二次 料市場面,包括確保二次料或再利用產品品質與建立監督機制、加強技術研

80 工業局, 2018. 循環經濟推動策略(草案).

8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8b. 推動循環經濟–廢棄物資源化.

發與創新、提供經濟誘因。本節將從生產、消費、廢棄物管理及二次料市場 等4 大面向分析我國現況,以了解政府所訂定的法規與制度,以及提供的經 濟誘因在各階段推動的情形。

圖3. 1 循環經濟四階段82

一、法規

就法規來看,「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及相關子法制 度是國內資源循環發展的重要推手。1988 年我國修正廢清法,明定業者應 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開始以法令管制方式要求業者推動相關工作,期間責 成製造、輸入業者(責任業者)成立共同回收組織(1988 年~1997 年)。事 業廢棄物管理精神係依循行政院於2001 年核定之「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 理方案」,從政策面、管理面及執行面來強化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該方案

8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8b. 推動循環經濟–廢棄物資源化.

基本政策明確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由環保署負責整合、協調、監督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推動。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及最終處置設施之規劃設置,則由 經濟部(工業局)負責統籌規劃、分工協調與推動,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 提具體計畫積極自行或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理設施及應變貯存設施。應 用策略包括強化事業廢棄物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防止環境犯罪與非法棄 置、加強事業廢棄物的稽查管制、環保署辦理加強事業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再 利用、鼓勵民間參與投資等,並研擬各項相關措施。台灣整體廢棄物管理與 資源回收架構如圖3.2 所示,當物質原效用減損,但符合再生資源條件時,

適用於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經認定之再生資源可用於再生利用及再使用。另 外若物質不符合再生資源條件則納入廢棄物清理法管轄,其中一般廢棄物 由政府執行機關負責回收清理,應回收廢棄物則納入基管會系統運作體系 進行回收;一般事業廢棄物則由事業負責清理,其再利用公告/許可由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所強調係屬末端管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則為促 進物質的回收再利用。然而兩法有部分條文相互扞格,導致執行困難,考量 整體生態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於前端應避免或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強調 廢棄資源再利用,使廢棄物依有利於環境方式處理。而於2013 年行政院通 過環保署擬具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擬透過「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 合併「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來解決當今所面臨的課題。

然而由於各界對該草案尚未達成共識,導致該法案至今仍處於草案階段。

圖3. 2 我國廢棄物管理法令制度83

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重點在邁向資源循環的社會過程中,從傳統的

「廢棄物管理」逐漸轉向「永續物質/資源管理」,後續執行策略需提供驅動 力,以朝向遵循以下廢棄物管理優先順序及比重遞減的方向邁進:源頭減量、

促進再使用、材質再利用、能源再利用及最終處置。環保署於2011 年完成 並核定「資源循環政策規劃」,擬定資源永續管理、綠色設計及生產、綠色 消費及貿易、源頭減量及再利用、資源終止認定處置等具體措施作為後續我 國推動資源永續循環相關工作之政策依據,於 2013 至 2017 年主要推動工 作如圖3.3 所示。

83 中技社, 2015. 循環經濟的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

基本政策明確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由環保署負責整合、協調、監督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推動。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及最終處置設施之規劃設置,則由 經濟部(工業局)負責統籌規劃、分工協調與推動,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 提具體計畫積極自行或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理設施及應變貯存設施。應 用策略包括強化事業廢棄物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防止環境犯罪與非法棄 置、加強事業廢棄物的稽查管制、環保署辦理加強事業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再 利用、鼓勵民間參與投資等,並研擬各項相關措施。台灣整體廢棄物管理與 資源回收架構如圖3.2 所示,當物質原效用減損,但符合再生資源條件時,

適用於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經認定之再生資源可用於再生利用及再使用。另 外若物質不符合再生資源條件則納入廢棄物清理法管轄,其中一般廢棄物 由政府執行機關負責回收清理,應回收廢棄物則納入基管會系統運作體系 進行回收;一般事業廢棄物則由事業負責清理,其再利用公告/許可由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所強調係屬末端管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則為促 進物質的回收再利用。然而兩法有部分條文相互扞格,導致執行困難,考量 整體生態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於前端應避免或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強調 廢棄資源再利用,使廢棄物依有利於環境方式處理。而於2013 年行政院通 過環保署擬具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擬透過「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 合併「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來解決當今所面臨的課題。

然而由於各界對該草案尚未達成共識,導致該法案至今仍處於草案階段。

圖3. 2 我國廢棄物管理法令制度83

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重點在邁向資源循環的社會過程中,從傳統的

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重點在邁向資源循環的社會過程中,從傳統的

在文檔中 循環經濟系列叢書 (頁 14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