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功能的概念,學者洪鎌德(1988)認為:「個人在社會組織中,與他人 發生關係所產生的作用,如對組織(或群體)的維持和發展有正面的貢獻時,便 稱做功能性的作用(funktionale Wirkungen)或稱功能(Funktion,又稱職能)。
反之,個人所生的作用無助於社會組織或群體的維持,甚而含有破壞的成份時,
則產生反功能或反作用(Disfunktion)。可是在日常經驗裡頭,有時也可以找出 既不屬於功能,又不屬於反功能的例子來。例如習慣性與友人飲酒,對個人的健 康究竟有益還是有害,因人、因時、因地、因量而異,這種飲酒習慣的功能就難 以加以決定。但在社會關係方面,或可能增進友誼,也可能使友誼關係難以為繼。」
一、政風業務職掌事項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附錄二)第五條及其施行細則(附錄三)
第四、五、六、七、八、九、十條所訂職掌事項如下: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施行細則第四條)。 1.擬訂、修正各項政風法令。
2.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
目前政風工作面臨重要問題
政風機構組織層級架構不合行政原理 政風機構之人力未能合理、有效配置
政風人員易流失人才
工作意願待提升 政府及全民肅貪之意識亟待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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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預算編列及推動執行等事項。
2.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之預防事項。
3.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4.機關首長或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
5.與政風有關之其他事項。
二、政風機構之功能
政風機構的功能我們可以從防疫功能、橋樑功能及安全功能等三個面向來 做探討:
(一)防疫功能─使機關更健康
由政風機構的法定職掌工作項目觀之,政風機構在機關中,基本上是協助 機關首長從事防貪工作,具有組織的防疫功能。因此,政風機構就好像身體的「免 疫系統」,能維持並保護人體的健康,抵抗外來細菌病毒的入侵。如同,我們需 均衡攝取營養,培養運動習慣,以強化身體免疫系統功能,讓身體更加健康。
(二)橋樑功能─使機關更和諧
如果員工在工作發生溝通上誤解,產生誣控濫告情事的發生,影響單位內 部整體的和諧與團結。政風的另一個功能就是擔任員工與員工間,員工與主管 間、員工與民眾間的橋樑。或員工因執行公務遭致員工或民眾的誤解,甚至遭到 媾陷等,透過政風機構調查,予以洗冤旁白,化解不必要的誤會,使機關內部更 為團結與和諧。
(三)安全功能─使機關更安全
安全的工作環境是每一個員工所企盼的,任何機關一旦發生影響安全的事 件,員工人人自危,無法安於工作,工作績效與機關形象均將化為烏有。然而安 全工作範圍很廣,分別由不同單位執行,例如員工安全由人事部門負責;消防、
設施與設備安全由事務(總務)部門負責等,要是沒有一個統籌協調的單位,各 行其事,就會影響整體力量的發揮,政風機構就是透過「安全防護會議」,負責 統籌協調的角色,協調相關業管單位共同協助解決,使機關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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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5 政風機構功能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