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研究之主要研究限制如下:

一、本研究所研擬之稅務防弊策略等,乃是針對目前臺東縣稅務局所產生的 狀況所研擬,然而,隨著各地方經濟、社會或環境變遷及各地方政府在各階段所 採取的不同政策,會衍生不同的逃漏稅與貪污型態,不一定全然適用本研究之結 果。

二、「臺東縣稅務局102 年度為民服務暨廉政實況電話訪問調查報告」,調查 對象是以曾來本局洽公之20 歲以上民眾做調查,由於臺東縣境內幅員廣大,會 至臺東稅務局洽公之民眾多屬於住在臺東市區,由於都市與偏鄉地區及種族之間 的之風俗民情迥異,因此,對電話訪問調查的結果會有不同程度的看法。

三、由於法務部廉政署於民國2011 年 7 月 20 日才正式成立,有許多作法仍 沿習法務部政風司時期,然「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於民國1992 年在立法院 三讀通過,同年9 月 16 日才相繼成立政風單位。有關政風機構方面之書籍闕之 弗如,在政府公報或研究報告方面,更是寥寥無幾,因此,筆者可能偏向實務面 與制度面的探討。

四、單位政風機構於機關內掌理機關安全、機密文書業務及違法查處函送,

對有關文件與資料的提供較趨謹慎,因而,所獲得之資料可能僅係可公開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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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研究結果及分析

本研究分別就政風機構之特性、有無刻板印象、地方稅務清廉度、政風人 員角色定位及政風機構未來走向等五大面向與12 位受訪者進行深度訪談,藉以 了解目前臺東縣稅務局機關政風機構對機關組織的影響與稅務機關員工及前來 洽公民眾對政風機構的觀感與期待。本章即在分析討論訪談的結果,共分為五 節,分別為:(一)政風機構及其特性;(二)政風機構的形象;(三) 地方稅務 機關清廉程度;(四)政風人員角色與功能的提昇;(五)政風機構未來走向。

第一節 政風機構及其特性 一、工作內容與業務職掌

訪談12 位受訪者皆回答了解稅務局政風室同仁之工作內容及其業務職掌,

但依其了解政風工作的職掌內容又區分為下述幾點:

(一)政風法令宣導: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之規定,

政風室負有「宣導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貫徹執行政風法令」、「表揚優 良政風事蹟」。

「負責政風法令宣導」(公務人員 1、2)

「辦理廉政法令的宣導、講習」(公務人員 3)

(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 六條之規定,政風室負有「預防貪瀆不法事項」、「發掘貪瀆不法事項」。

「政風工作的內容主要是機關防貪的單位」(公務人員 1)

「機關防弊」(公務人員 2、3)

「有關機關防貪、防弊的一個單位」(民眾2)

「政風室的人員是在專責處理機關同仁違法的單位,若有不法的情事,

可以去向政風室反應,他們會主動的去調查。」(民眾4)

「稅務局的同事若有貪污,政風室的同仁就會把他們移送法辦」(廠商1)

「稅務局受理檢舉的地方,專門處理有關稅務局員工違法違紀情形」(廠 商2)

「機關防弊的工作,像是有發現機關的公務員有貪污、索賄等情形,就可 以到政風事去舉發」(廠商3)

「受理違法的檢舉及機關採購的監驗」(廠商4)

(三)處理檢舉事項: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之規定,

政風室負有「處理檢舉事項」。

「政風工作的內容主要是機關肅貪的單位」(公務人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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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有關同仁違反規定及法令的檢舉」(公務人員 2)

「受理同仁遭受到檢舉的處理」(公務人員 3)

「機關專門接受檢舉的單位,處理同仁違法犯紀移送地檢署的地方」(公 務人員4)

「政風室的人員是在專責處理機關同仁違法的單位,若有不法的情事,可 以去向政風室反應,他們會主動的去調查。」(民眾4)

「稅務局的同事若有貪污,政風室的同仁就會把他們移送法辦」(廠商1)

「稅務局受理檢舉的地方,專門處理有關稅務局員工違法違紀情形」(廠 商2)

「機關防弊的工作,像是有發現機關的公務員有貪污、索賄等情形,就可 以到政風事去舉發」(廠商3)

「受理違法的檢舉及機關採購的監驗」(廠商4)

(四)機關安全維護: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之規定,

政風室負有「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之預防事項」。

「機關安全維護」(公務人員 1、2、3)

「機關的安全也需仰賴政風室的維護」(公務人員 4)

(五)機關保防工作:現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未有明文規定有此項業務 職掌,此為人事查核(人二)時期政風室所職掌之業務。

「負責機關保防」(公務人員 3)

「政風室給人家一種很神秘的感覺,政風工作早期是從人事室所分出來 的,我們都叫政風單位為人二事,負責機關保防的工作,就像是機關的 間諜一樣」(公務人員 4)

從深度訪談中發現,受訪者對於政風室同仁工作內容或業務職掌的認知主 要是:「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就研究者分析,根據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五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五、六、七、八、九、

十條所訂職掌事項,政風人員負有:1、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2、政風法令之宣 導事項;3、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4、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5、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6、公務機密維護事項;7、其他有關政風事項。顯 見受訪者對於政風工作的瞭解,政風同仁主要的工作職掌是機關內「防弊」及「肅 貪」這兩項工作,僅有部份受訪的公部門同仁較能夠瞭解,除了「防弊」及「肅 貪」這兩項工作之外,尚有機關安全維護及政風法令宣導。另有受訪查回答政風 同仁業務職掌「機關保防工作」,分析其歷史背景,皆為服務年資較久的公務人 員,對於政風室仍有人事查核(人二)時期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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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受訪談人對於政風室同仁工作內容或業務職掌彙整表 人員類別

項目 公務員 民眾 廠商

政風法令宣導 3 0 0

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 3 2 4

處理檢舉事項 4 1 4

機關安全維護 4 0 0

機關保防工作 2 0 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表係統計受訪者在受訪談時提及與項目相符之次數,以提供本研究對於受 訪人員類別,對於受訪議題之聚焦、分析。

把受訪者分三大類(表 4-1),從公務員、民眾及廠商來探討,公務員由於 和政風人員有常時間的接觸,對於訪談時,較能夠輕易的描述政風工作的內容及 業務職掌,反之,民眾和廠商雖皆回答了解政風工作的內容,但從回答的內容加 以分析,這兩大類的受訪者,對於政風工作的內容及業務職掌,僅止於員工貪瀆 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對於政風法令宣導、機關安全維護及機關保 防工作等政風工作的內容及業務職掌皆未有人回答。顯見近來政風人員對於民眾 及廠商在政風工作的行銷上,應還要再加強。

二、政風機構的工作變革

訪談12 位受訪者後,對於法務部政風司轉變到廉政署,您覺得政風機構在 工作上變革夠不夠?不夠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變革不夠:

1.人員配置不足:

「我覺得變革不夠,政風機構從以前到現在一直存在人力不足的情形,常 常一個機關僅有一位政風人員,尤其廉政署成立後,有些政風單位的人 員不增反減,政風機構未能獲得合理的人員配置,很難發揮其設置的功 能,可能因為刻板印象,政風機構好像不容易留住人才,有機會的話幾 乎都會轉調非政風的職務,這是廉政署需重視的地方。」(公務人員 2)

「變革不夠,對於人員配置還是一樣太少了,像我們機關僅有一位政風人 員,以前最多的時候還有四位,對於機關業務及屬性,一個人怎能把機 關的廉政工作推行完善呢?業務量與配置人數不成比例,對於廉政工作 的推行一定大打折扣。」(公務人員 3)

2.業務內容未有顯著的不同:

「我個人認為法務部政風司轉變到廉政署只是換湯不換藥,還不是都是同 一群人,短時間還看不出組織上有什麼多大的變革,以往政風單位給人 家的感覺就是專門檢舉的地方,所以有很多機關的同人都不太敢接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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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人員配置不足;2、業務內容未有顯著的不同;3、不夠親民。在各級政 風機構之人力未能合理、有效配置的部份,正是目前政風工作所面臨的重要問題 之一。由於法務部政風司轉型到廉政署才二年多,對於業務內容未有顯著不同及 不夠親民部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夠給受訪者有比較深刻的感受。

表4-2 受訪談人對於法務部政風司轉變到廉政署看法彙整表 人員類別

項目 公務員 民眾 廠商

變革不夠 3 2 2

變革夠 1 2 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表係統計受訪者在受訪談時提及與項目相符之次數,以提供本研究對於受 訪人員類別,對於受訪議題之聚焦、分析。

把受訪者分三大類(表 4-2),從公務員、民眾及廠商來探討法務部政風司 轉變到廉政署看法,公務員對於政風工作從由法務部政風司轉變到廉政署是比較 無感的,由於公務員和政風人員長期處在一種「對立」、「衝突」的情形下,再加 上長期對政風工作產生的「刻板印象」,在短期內,很難讓政風工作從原先的肅 貪為主的觀念,轉變到防貪為主的印象,政風人員應藉由走出政風室的大門框 架,實際參與關機內的工作、活動,來讓公務員覺得政風工作有實質上的變革。

三、機關內政風機構的效益及組織文化價值

訪談 12 位受訪者後,對於政風機構存在機關內的效益及組織文化價值的 正、負面影響?分析如下:

(一)正面影響:

1.可使同仁安心上班:

「可以保護同仁在機關上班的安全。」(公務人員 2)

「可以保護同仁在機關上班的安全。」(公務人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