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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敘述統計分析

本研究主要係以 2003 年至 2009 年之我國上市櫃電子業廠商為研究樣本,總 計 729 家,問卷回收廠商總計 87 家。此節依據問卷回收得來的樣本,將企業自 有品牌程度、企業服務比率及基本資料,作相關歸納整理。

一、 企業自有品牌程度

本研究樣本之經營型態分佈狀況如表 4-1,以 ODM 及 OEM 家數最多,共 有 32 家,占全體樣本的 37.2%。其次為 ODM/OEM/OBM 三種經營型態皆有者,

共 31 家,而 OBM 廠商則有 23 家。由此可看出,廠商仍以 ODM/OEM 代工經 營型態為主;然而,隨著企業轉型、產業升級的影響,企業逐漸朝向自有品牌發 展,以 OBM 自有品牌經營者或是混合 ODM/OEM/OBM 三種經營型態的企業,

亦不在少數。

表 4-1 企業經營型態分佈

經營型態 家數 百分比

ODM/OEM 32 37.2%

OBM 23 26.7%

ODM/OEM/OBM三者都有 31 36.0%

合計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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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業服務比率

在企業服務比率方面(如表 4-2),本研究問卷調查樣本中,服務比率低於 5%

的企業共 59 家,占整體樣本的 68.6%,結果顯示有將近七成的企業,其營收主 要來自於服務的比例偏低;此外,服務比率為 20%以上的企業則有 12 家,占整 體樣本的 14%。從分佈的結果可以看出,企業的服務比率呈現兩極化的發展,較 重視服務的企業,專注於提供與商品相關的衍生服務,由服務所產生的利潤占企 業營收相當高的比例;另外,較強調生產製造的企業,則較忽略服務的部分,營 收來自服務的比例也相對偏低。

表 4-2 企業服務比率

服務比率 家數 百分比

低於5% 59 68.6%

5%以上~未滿10% 11 12.8%

10%以上~未滿15% 2 2.3%

15%以上~未滿20% 2 2.3%

20%以上 12 14.0%

合計 87

三、 企業基本資料

本研究針對回卷廠商進行下述基本資料分析(如表 4-3)。在產業別部分,平 均數為 3.20,標準差為 1.40,回卷廠商中分佈最廣的是電子零組件業,共 32 家,

占全體樣本的 36.8%。在企業員工的人數判定上,本研究採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對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原則為員工人數不滿 20 人者,為小型企業,滿 20 人但不滿 200 人為中型企業,滿 200 人以上則為大型企業。而在回收樣本中,平 均數為 2.74,標準差為 0.44,主要以大型企業為主,共 64 家,占全體樣本的 73.6%。而企業資產規模的分類,平均數為 4.71,標準差為 0.48,以 10 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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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業為最多,共 63 家,占全體樣本的 72.4%;其次為 1 億以上~未滿 10 億元,

共 23 家企業,占全體樣本的 26.4%。在回卷廠商成立年數部分,平均數為 4.03,

標準差為 1.07,以 20 年以上的企業最多,共 40 家,占全體樣本的 46.0%;其次 為 15 年以上~未滿 20 年的企業,共 20 家,占全體樣本的 23.0%。

表 4-3 問卷調查之樣本敘述

項目 選項 家數 百分比

產業別

半導體業 13 15%

光電業 9 10%

電子零組件業 32 37%

電子通路業 3 3%

其他電子業 24 28%

員工人數

未滿 20 人 0 0%

20 人以上~未滿 200 人 23 26%

200 人以上 64 74%

資產規模

未滿 1 千萬 0 0%

1 千萬以上~未滿 5 千萬 0 0%

5 千萬以上~未滿 1 億 1 1%

1 億以上~未滿 10 億 23 26%

10 億元以上 63 72%

成立年數

未滿 5 年 1 1%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8 9%

10 年以上~未滿 15 年 18 21%

15 年以上~未滿 20 年 20 23%

20 年以上 40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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