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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人員的角色職責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保人員的角色職責

身為幼教工作者,在幼兒身上所獲得的寶貴經驗是書本所無法教授的,幼兒 是我們的寶庫,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因此為了要有效達成教學效果,教保人員 的專業能力就顯得相對重要了。一位具有良好的教學能力的教保人員,常常能使 幼兒有興趣去參與學習活動,相對地教保人員每天工作也能樂在其中,也是保有 教學熱忱的原動力。

一、幼兒教師的角色

由於幼兒的年齡尚小,在許多的日常生活或學習方面仍需仰賴成人協助和照 顧,身為教保人員的角色,不僅要負責幼兒教育之工作,尚且還需要負責幼兒保 育方面的工作,因此在扮演多重角色的情況下,教保人員常被誤以為是幼兒的另 一位褓母,其所扮演的角色是幼兒學習與發展過程中父母角色的另一個替代品,

在現今工商發達的社會中,雙薪家庭的情況日益增加,而且也有更日趨嚴重的情 況,雖然教保人員與父母親二者在角色功能上是有所重疊的,但如果是在本質上 細分的話,父母親和教保人員彼此的角色與功能是不盡相同的。

教保人員在教學過程中扮演基本的角色能力:

(一)、教師是養護者:

教師要能滿足兒童的生理需求,替代親職功能,要用愛心、耐心、同理心去 照顧孩子,成為讓孩子值得信賴的人。

(二)、教師是教導者:

能佈置良好的教學環境,提供豐富的教材,精通專業的技能,運用各種教學 資源來引發幼兒的學習慾望,並能以幼兒為中心,了解幼兒的發展,觀察幼兒的 喜好,尊重幼兒的意願,來幫助幼兒學習。

(三)、教師是輔導者:

教保人員是幼兒模仿的對象,所以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作為幼兒的典範,要 當幼兒的好朋友,先尊重幼兒的自由,才能使幼兒尊重別人的自由,而建立良好 的人際關係。

(四)、教師是計劃者與決策者:

在教學上,教保人員要計劃課程,決定教學內容範圍,根據幼兒的經驗能力 來決定教學方式。

(五)教師是評估者與督導者:

教保人員必須時常記錄幼兒的學習、發展情形,以瞭解幼兒的學習狀況,舉 辦親職教育講座,使家庭教育能與學校教育配合。

二、建立教師專業權威的過程(吳清山,1998):

教師專業地位的提昇,必須有專業的自主,判斷及其他專業權威的特質、降 低班級學生人數、減輕教師工作負擔等行政措施,茲提出下列途徑,以供參考。

(一)、確立教師終身學習的教育信念:

信念可說影響個體行為的關鍵因素,所以,要改變教師行為或增進教師專業 知能,必須先改變教師信念,也就是教師心靈的再造。

(二)、不斷反省思考自己的專業表現:

教學是一種助人的工作,也是一種服務性的工作,尤其對於身心健全發展影 響甚鉅。

(三)、修正不合時宜的教育相關法令:

過去教師在教學上之所以不敢做主,處處聽命於學校之指示,主要在過多的 行政規章,部分教師為求安定,只好一切聽從學校,相當缺乏專業自主性行為。

(四)、減少各級行政人員不當的干預:

教育行政人員或學校行政人員之主要任務,在與協助「教」與「學」,以發揮

教育效果,進而達成教育目標。

(五)、建立一套完備的教師證照考試:

任何一個專業團體,為了維持其最品質和水準,其成員都會經過一項嚴謹的 資格考試,唯獨教師行業,卻不必經過此道程序,難免令人起疑竇。

(六)、訂定事宜的教師專業倫理準則:

專業倫理信條只是一種規範的力量,故條文不宜過多,盡量減明扼要,使會 員易於了解和遵循為重,才能達到專業權威的提昇。

學前教育是否健全,端視學前教育之師資是否優秀,世界先進國家都很重視 幼兒教育,他們制度化的幼兒教育促進了社會的繁榮與國家的強盛。我國對於教 保人員的資格雖有明文規定,然而因施教機關有幼稚園及托兒所兩種,且主管機 關及適用法令各不相同,故對於真正從事幼教工作者的資格審查並不嚴格,幼稚 園占有學制上的地位,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托兒所由內政部管轄,屬社會福利機 構,二者性質雖然不同,目標卻一致,皆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事實上,國 內的幼稚園和托兒所在施教的內涵上並無不同,但內政部對托兒所設備及保育人 員要求的水準都比教育行政機關要求得低,以致於讓一般人產生托兒所不如幼稚 園,保育員不如幼教教師的刻板化印象。內政部為了提升保育人員素質,於民國 84 年依兒童福利法規定頒布「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對兒童福利專業人員 之類別及學歷資格之提升有新的規定,將保育員資格提升至專科學歷,並且保育 人員和幼教教師之間將不再流通,教保人員的專業資格及進修機會因此受到更大 限制(內政部,1995)。而高職幼保科學生畢業,因為受限學歷上的限制,故在其 職稱上為「助理保育員」。教保工作或許並不是一件能立即獲得回饋的工作,教保 人員在工作上常常無法維持高度的熱忱,但是,不論成長的過程有多少黑暗和艱 險,教保人員總會為孩子帶來光明和希望。

三、教保人員的專業成長

Lilian G. Katz 在「專業的幼教老師」(廖鳳瑞譯,1986)一書中將幼教師的

成長分為四個階段 (陳姣伶,2000):

(一)、求生階段(第一年)

教保人員在初任教保工作時,要整日陪伴一群精力充沛又狀況不斷的幼兒,

所以經常會有知識不夠、技巧不純熟的困窘,且隨時對自己或教保工作失去信心,

這種困境是教保人員在工作的頭一年最普遍遭遇的狀況。新手老師最需要的是精 神上的支持,如肯定、鼓勵和安慰,資深老師所提供的經驗分享和教學輔導是幫 助新老師跨越障礙的好方法。

(二)、強化階段(第二~三年)

大約經歷一年磨練後,教保人員多半開始累積一些經驗和心得,對於基本的 幼兒養護工作已能駕輕就熟,接下來的一、二年,教師們會希望強化自己的教學 技巧,學習處理更複雜的教保問題,除了與其他老師分享教學的經驗外,多省思 自己的問題,藉由詢問與探討的過程,尋求問題解決的方法,能使自己對扮演好 專業角色信心增加。

(三)、求新階段(第四~五年)

進入教保工作三、四年後,許多教保人員已能輕鬆地掌握教學氣氛及處理各 種幼兒的問題,但是一成不變的教法和問題解決模式可能使得老師們漸感乏味,

開始想要探索新的觀念和趨勢,希望多接觸新的事物,以調整或充實自己的教學 內容。此階段的教保人員需要多閱讀專業書刊、影片,觀摩同事教學或參觀其他 學前教育機構也很重要,各種座談會,研習課程都能增加教保人員與同業,專家 交流與學習的機會,對於獲取新知有很大的幫助。

(四)、成熟階段(第六年以後)

歷經了前三階段,教保人員已能肯定自己的能力及角色,除了樂在工作,他 們也會開始探索較高層次的問題,為了獲取答案,成熟的教保人員選擇回到學校

進修或參加成長團體,促使自己在教保工作上做出更大的貢獻。

前述四個教師成長的歷程來看,任教的時間長短,經驗多寡會使得教保人員 在不同的階段產生不同的想法和需求,新手老師可能急需要了解活動設計幼兒養 護知識和技巧,資深老師則可能較關心教育理念和理想實踐的問題,教保人員應 隨時省思自己的問題,努力自我充實,因為教保人員的適時成長才是提升教保品 質最有效的途徑。

在日據(1895~1945)時代之前,台灣是一個具相對開放性的移墾社會,婦女可 擔任較活潑多樣的社會角色,但地位仍遠低於男性。日據時期,台灣女性的教育 機會自 1922 年起迅速增加,但是除了初等教育學制男女相同外,女子中等教育修 業年限較男子少一年,沒有獨立的師範學校,更無專設的高等機關,女性的教育 條件明顯低於男性。光復以後,在 1950 年代以後快速的教育擴張過程中,女性受 教育的機會也急遽增加,以就學人口的性別比率而言,兩性的教育機會已經趨進 均等,但仔細分析,男女教育機會的差異出現在大學以上的階段,在垂直差異上,

女性就讀碩士的比率遠低於男性。在男尊女卑的性別意識型態和人力資本的教育 價值觀相結合,造成兩性客觀教育機會及主觀教育期望的差異,其結果,整體教 育機會增加,但是女性集中於階層地位較低的學校,平均教育水準也低於男生。

在教育期望的意義中,可以從兩方面來探討,其一,教育成就是獲致經濟成 就和社會地位的重要工具與途徑,人們因而抱持相當的教育期望,中國俗諺所謂

「書中自有黃金屋」、「十載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便反映了這種價值觀。

自古讀書人參加科舉考試為了求取功名,提昇社會地位,光宗耀祖,其二是視教 育程度或學歷本身為一種外顯的地位表徵,人們的教育期望反映出對作為社會地 位表徵的教育成就本身嚮往與追求,教育內在價值的肯定,自然使得人們抱持較 高的教育期望,教育程度高的人因為所獲得的教育報酬或教育價值肯定,都有可 能抱持較高教育期望,雖然自二十世紀以來,女性的教育機會已隨著整體教育擴 張而大為提升,但以團體層次而言,女性的就學機會仍然普遍低於男性教師,教

育過程中,男學生比女學生更容易獲得教師的關注,可以想見,這種不利的處境,

育過程中,男學生比女學生更容易獲得教師的關注,可以想見,這種不利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