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具設計
幼兒知識之獲得,主要是透過感官及各種動作經驗之累積。幼兒教具 的功能在於輔助教師教學並促進幼兒之學習。一般而言,教具的設計須根 據教師教學需求及幼兒興趣與發展做規劃設計,方能促進教學目標之達 成。本節主要說明幼兒教具基本概念,概述幼兒教具的功能及幼兒教具應 具備之特質。
壹、教具的定義
近代學說證實遊戲對幼兒教具之重要性,而幼教之父福祿貝爾曾說,
幼兒的生活即是遊戲,遊戲即是幼兒之生活。遊戲之實踐必須配合教玩具 之相互使用,方能促進幼兒身心獲得適當之成長與發展。由此可知,在幼 兒身心發展層面而言,遊戲和教、玩具兩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但 玩具與教具又該如何區分,各學者專家則持不同之見解。
熊桂芬( 2000 )認為教具能帶給幼兒多功能學習,所以認為教具不是 玩具。另外,就操弄與玩耍時間層面來說,教具與玩具兩者之間,主要不
同在於玩具玩的時間較為短暫,啟發層面較少一些,而教具則是可以使用 較長的時間,啟發教育意義較大( 引自教具魔法屋,2004 ) 。劉翠華( 2007) 認為教具和玩具是一體兩面,只是教具比玩具多了一層教育的功能。
王川華(2000)認為教具和玩具的區隔,是以是否提供正確之玩法作為 判斷之準則。換言之,一個理想之教具,普遍來說應該賦予正確使用之方 法與規則,如此一來,幼兒之學習方能有所依歸。反之,一個未標示正確 使用方法之學習媒介物,在缺乏適切的引導之情況下,是無法促進孩子認 知發展的,因此則以玩具界定之。此外,蔡美玉(1987)則將教具的定義視 為教師在教學活動過程中,為彌補語言講述之缺失,而提供實物賦予幼兒 實際的操作之器物均屬之。而吳緒筑(1999)也認同教具就是學生在學習過 程中,依據教材內容所才用之物品、器具,故教具乃是促進學生學習之重 要媒介物。
王美晴(1999)針對教具的定義,就幼兒發展層面來說,他認為教具須 配合幼兒身心發展之需求,並以促進幼兒認知、情意及技能之達成為目 標,舉凡在教學過程中,幼兒藉由教具實物之操作過程,進而引發幼兒創 意思維之產出,或是透過教具之融入與操作,確實能有效促進大小肌肉之 發展之成效之作為,此均在他對教具界定之範圍。另外,國立教育資料會 館(2006)認為,舉凡能促進學習者認知理解,並能有效提升教學效果者,
所動用到的教學媒介物即可以教具稱之,其中又包含與教學目標相符之幼 兒玩具、投放影機之視覺輔助工具及教學媒體均屬於教具。
綜合上述,研究者將教具之定義加以整理,教、玩具通常以是否具備
「教育特性」做劃分,就幼兒學習層面而言,教具必須賦予幼兒正確之使 用方法,並能給予幼兒長時間之操作與探索之空間,藉此促進幼兒身心之
成長與發展;就教師教學層面而言,教具就是能彌補教師語言之缺失,並 能有效提升教學效果之教學媒介物。在本研究中所指的「教具」是指根據 岩村和朗著作之「14 隻老鼠吃早餐」及「14 隻老鼠去郊遊」兩本圖畫書,
所產出的「捲軸故事書」為之,並將它運用於教具教學及教學實施後之圖 書角,供幼兒操作與玩弄。
貳、教具設計運用之意義
由於幼兒園之課程多以生活中之實際需求為學習題材,基於學齡前期 幼兒心智能力尚未成熟之際及幼兒對實物操弄之需求,因此,教師在教具 的設計與選用,更不容忽視。一個成功的教學絕非偶然,它必須藉助教師 之專業知能,並保有教育之熱忱,再與經驗相互結合,方可能達成。在教 學歷程中,教具的選用會因應不同教學需求而有所差異,若教具運用得當 將有助益於學習成效之提升。
教具製作之目的,主要是提供教師多元教材之選擇,並滿足幼兒操作 探索之需求,以促進幼兒對知識之理解與學習能力之養成。而教師在製作 教具或為幼兒選用教具時,應當考量幼兒個別能力與發展,並顧及幼兒對 教具之學習反應……等,以符應幼兒成長之需(Joan & Mary,1993)。
王美晴(1999)認為幼兒教學運用教具的意義包括:(1)促進大小肌肉 之發展並提升學習的樂趣; (2)激發幼兒認知思考及創意思維之提升; (3) 提供正確的指引與使用規範,奠定良好之學習態度。另外,國立教育資料 館(2006)則指出,教具必須提供具體之學習經驗,才能引發幼兒學習動 機,透過真實訊息之傳遞,以利幼兒團體與個別之學習。教師若能將教具 加以善用,不僅能豐富教學內容、打破語言之限制,同時,亦能有效提升 學習者之學習意願。
綜合上述,可獲知教育學者與專家對教具設計之運用,皆持支持與正 向態度處之,並認同教具設計與運用,確實能促進幼兒身心成長與發展,
使教學順利之進行,進而達成教學目標。故本研究運用自製教具進行說故 事,以了解幼兒學習興趣之影響。
參、教具的功能與特質
教師為求教學生動活潑化,而根據幼兒學習喜好、需求並發揮巧思將 教具融入教學中,主要為促進幼兒對學習內容之理解,並增進幼兒學習效 果之彰顯。因此,教師若能集思廣益,設計出多元且具創意之教具,那麼 教具之功能更是不容小覷。針對教具的功能、特質,國內外許多教育學者 專家因為立場與觀點的差異,而有不同的見解,分述如下:
郭春在(2013)指出,幼教學者福祿貝爾與蒙特梭利都認為幼兒遊戲的 材料很重要,緣此,福祿貝爾之恩物與蒙特梭利之教具因此而產出。根據 兩位教具先驅設計之教具,就福祿貝爾而言,其教具之功能包含:(1)促 進幼兒合諧圓滿之人格; (2)增進幼兒對數學之理解與創造力之展現; (3) 培養空間概念與美學之能力; (4)了解物體概念,培養認知之能力。而在 蒙特梭利的部分,教具之功能則包含(1)感官能力與動作協調功能之培養 ; (2)品格教育之陶冶與珍愛生命世界觀之建立。
魏麗卿(2008),認為教具之製作與使用,主要之功能在輔助教師教 學,藉此因應時代變遷與多元學習之需,進而增進幼兒之理解與學習,以 提升幼兒學習之興趣。熊桂芬(2000),從教具廣義的觀點,認為藉由教具 之使用,可誘發幼兒之好奇與關注,並增進美感、記憶與想像之能力。此 外,蔡延治(2002)指出,教學時運用教具,可發揮之功能包含:(1)提升幼 兒對事物之學習興趣; (2)增進幼兒對抽象概念之理解; (3)藉由實際感官
之學習經驗,強化學習之印象; (4)強調個別需求以與自我糾正之功能。
對於教具功能之詮釋,國立教育資料館(2006)指出,教具之功能包含:(1) 能滿足具體操作之需求,並擴展生活經驗;(2)誘發學習動機,並提升學習 專注力;(3)傳遞真實訊息,不受時空之限制;(4)滿足團體與個別學習;(5) 改變學習態度,強化學習互動;(6)破除語言限制,促進教學豐富化;(7)立 即教學,促進學習者自主學習;(8)積極正向之引導,以提高教學成效。
李惠加(2000),指出教具製作的功能分述如下:
1. 幫助教師豐富教學內容,增進教學成效。
2. 強化幼兒對學習概念之理解與熟悉。
3. 以具體實物之呈現取代抽象之概念,藉此建立自信心。
4. 激發幼兒創意思維之產出,藉此培養解決問題之能力。
5. 誘發幼兒學習動機,促進幼兒自主快樂之學習。
6. 提供具體實物之操作經驗,有利於大小肌肉之發展。
7. 培養幼兒持久關注與專注力,以利多方學習。
8. 養成幼兒自動自發之正向學習態度。
9. 提供多元選擇,以滿足幼兒個別學習需求。
10. 建立自我學習機制,發揮自我糾正之功效。
郭春在(2008)調查幼教師對教具功能的看法中,受訪的幼教師均同意 教具具備以下功能:(1)促進教學目標之達成;(2)幫助學習興趣之提升;(3) 啟發幼兒思考之能力;(4)增進學習之成效;(5)有利於創造力之增進;(6) 促進教學效能之提升;(7)增進對學習內容之理解;(8)能展現教師專業之 能力。
王昱之(2009)指出在設計幼兒教具時,應以多面向為考量,無論是教
師因應教學主題之自製教具,或是經由師生互動歷程而產出之創意教具的 成品,皆必須顧及教具設計之特質,分述如下:
1. 外觀設計必須能吸引幼兒目光,並誘發操作之慾望。
2. 配合幼兒身心發展需求,設計簡易之操作模式供其使用。
3. 須具備多元功能,並增添趣味性,以達反覆操弄之成效。
4. 設計簡單之遊戲規則,讓幼兒學習有跡可循。
5. 強調實用性與耐久性之結合,以符合幼兒學習之需。
6. 依教學目標為依歸,以促進幼兒身心成長與發展。
7. 以多元學習型態為設計考量,進而激盪幼兒創造思考能力。
王美晴(1999)指出,教具在教學上必須符合的教學特質分述如下:
1. 引起動機:一個理想之教具必須能成功誘發幼兒學習意願,使幼兒對教 學活動更為專注與投入,如此方能促進幼兒學習興趣之提升。
2. 自由學習:幼兒透過對教具之操作,是以舊經驗來發展出新觀點,藉由 教具之使用與自由探索之歷程,藉此增進幼兒對自我能力之了解,從中 培養自我概念。
3. 由簡而繁:幼兒的學習乃遵循由簡而繁之法則,故在教具設計時,除了 須顧及幼兒認知能力發展外,同時,也要掌握幼兒學習之需求,讓幼兒 在循序漸進之學習歷程中,建立自信心。
綜合上述,教具之使用對幼兒具深遠之影響,就教具功能層面而言,
教具之功能主要是符應幼兒個別學習需求,輔助教師教學不足處,藉此促 進教學目標之達成;就教具特質層面而言,必須符合幼兒身心發展與學習 能力,藉此誘發幼兒學習興趣,並遵循由簡而繁之學習法則,讓幼兒從自 由學習過程中,建立自信心。研究在進行教具設計時,依大班幼兒身心發 展概況及及教具功能特性進行教具設計與製作,期望自製教具能促進幼兒 學習興趣與行為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