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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四節 教學自我效能理論與研究

為迎接 21 世紀的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並且為了提昇國內學生的學 習品質與成效,近幾年來國內進行了多項的改革措施,例如:九年一貫課程之規 劃與實施。在國語文課程方面,也以學生為中心統合相關課程的內容,期培養學 生正確理解和靈活應用本國語言文字的能力,有效應用國語文,從事思考、理解、

推理、協調、討論、欣賞、創作,以融入生活經驗,擴展多元視野,面對國際思 潮(教育部,2008)。如此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這些改革,雖然有其合理 的目標,但是卻忽略了最重要因素─教師本身。黃光雄(1990)指出教師是教學 活動中重要的內在因子,教師的意願是否足夠,設定目標是否切要,選取的教材 是否妥當及採取的教學策略是否適宜等等,都是一位好老師須思考判斷的。黃政 傑(1993)進一步指出,一個有效能的優良教師應用所學所知於教學實務上,更 重要的是能夠依照自己的教學情境,調整創新,進行行動研究,考驗教學原理和 方法的有效性,使自己成為教學知識的開發者,而不單是使用者而已。無可否認,

在教育改革的過程中,教師的角色更形重要。因此,教師專業能力及教師教學效 能的提昇更是刻不容緩的。

本研究架構概念及理論基礎之建立,將教學自我效能的相關理論與研究重點 聚焦在三個主題逐一深入探討:一、教學自我效能的意涵;二、教學自我效能的 理論;三、教學自我效能的研究典範與成果;最後提出對本研究的啟示。

壹、教學自我效能的意涵

所謂「教學」,乃施教者有效地影響學習者達成預期行為改變結果之歷程(朱 敬先,1989)。教學是一種有系統的行動,其目的在誘發學生的學習,並盡力使 學生學得更好(黃光雄,1990),顯見在整個教育活動過程中,教師實扮演了教 學的主體,其教學優劣會直接影響到學生學習表現與成果。Ellett 與 Teddlie(2003)

指出,自 1900 年代初期,教學效能與教師評鑑結合後,在教學效能研究的演進 過程上,便一直是教育改革中關注的主流,此因教師在教育系統中比其他因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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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接觸學生,直接影響到學生學習成果。在許多研究中,常見教學效能與教師效 能的觀念交互使用,因此有關教師效能的研究,許多學者會從教師教學對學生學 習的影響層面著手(Ding & Sherman, 2006)。另有學者認為,有教學效能的教師 即具有教師效能(林進材,2002;Borich, 2007; Seyfarth, 1991; Reynolds & Teddlie, 2000;Elliott, Kratochwill, Cool, & Travers, 2000)。

教師的認知和行為控制、自我效能是指引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的的基礎。教師 效能主要在深入瞭解教師信念,藉著教師認知的歷程及其作用以預測教學結果。

教學效能則是教師在教學工作中,運用教學知能,善用教學方法,熟悉教材並鼓 勵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氣氛,使學生在學習上或行為上具優良表現,

以達成特定的教育目標(吳清山,1998;林進材,2002)。教學歷程中,教師為 達成教學目標時,會對自己教學能力的有效表現產生一種信念與知覺,故教學自 我效能不但對學生成就和教學成效具有很大的影響,且對於教師專業表現也有莫 大的啟示。Ashton(1984)的研究具體指出,所謂的教學自我效能,是教師認為 自己對學生的學習有正向影響能力的信念,亦即教師在班級中,對自己足以影響 學生學習之能力的主觀判斷。根據研究顯示,教學自我效能會影響教師幫助學生 學 習 的 正 向 態 度 , 工 作 滿 足 的 層 次 以 及 他 們 激 勵 自 己 學 生 的 驅 力

(Tschannen-Moran & Woolfolk, 2001)。因此,教學自我效能可視為有效教師的 特徵之一,它是教學成功的要件,也是指引學校課程革新與改進的主要動力。本 研究將教師自我效能與教學效能的概念意涵合而為一,探討教學自我效能的相關 議題。

一、教學自我效能的定義

效能(efficacy)一詞起源於 Bandura(1977)的社會學習理論。Bandura 將 自我效能解釋為個人對自己從事某項工作或表現某種行為所具有的能力,以及對 該工作或該行為可能做到的地步的一種主觀評價。這種判斷的知覺,隨其強度的 多寡,而成為個人成功與否的要件。Bandura 的假設是每個人對於成功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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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了他們面對困難時,是否堅持原來的信念來完成行為,也可以說是個人能有 效處理周遭事物的一種特質,因此,自我效能(self- efficacy)可以視為個人對自 己能力可以成功達到個體環境中身體的、社會的和認知方面要求的信念(Bandura, 1977)。據此,可知教師是否能夠在教學的經驗中反省學習,也就會與教師個人 對於教學專業的自我效能有關。

將 Bandura 提出的自我效能理論運用到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由於因研究目的 及 觀 點 的 不 同 , 國 外 用 詞 包 括 「 teacher efficacy」、「 teacher effectiveness 」、

「teacher’sense of efficacy」、「teaching self-efficacy」(陳美言,1998),而國內用 詞包括「教師效能」、「教師效能感」、「教師效能信念」、「教師自我效能」、「教師 教學自我效能」、「教學自我效能」、「教師自我效能感」、「教師教學效能」、「教師 自我效能信念」等代表此一概念(吳璧如,2002;陳美言,1998)。這些用語的 差異主要在於英文「efficacy」、「effectiveness」一詞的中文譯名不同所致。前 者譯為「效能感」或「效能信念」,後者則單純譯為「效能」。雖然在相關用詞 上,上述名詞常出現混合使用的現況,但其意義則大致相同。不過,要釐清的是:

教學自我效能是以「教學」為特殊情境所形成的概念,且強調教師本身對完成某 種教學行為的一種能力判斷(吳清山,1998;林進材,2002)。

綜覽國內外學者對教學自我效能的看法和定義,雖然敘述表達的詞句或有些 許差異,但究其內涵實屬雷同。茲將其概念概念之異同點做對照比較,歸納分類 整理如下表 2-7,俾使對此一領域有更加明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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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7 中外專家學者對教學自我效能的定義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教學自我效能定義 主要概念異同

相同 相異 Denham &

Michael

(1981) Gibson &

Dembo Hoover,

Bassler,

& Brissie

(1987)

Newman, Rotter,

Smith

Woolfolk

& H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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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自我效能是個人主觀的判斷

教學自我效能是反映個人對自我教學能力的判斷,是個人內在主觀的知覺。

個人的自我知覺通常具有評鑑的性質,致使其對教師角色的定義,表現出積極 和消極的情意作用。

(二)教學自我效能是理性的作用

教學自我效能的判斷可能發生於教師教學前、中、後的過程中,在做判斷 之際,當事者不受外力的控制與干涉,全憑自己主觀的判斷。因此,教學自我 效能是一物理性的過程。

(三)教學自我效能具有動機作用

教學自我效能是一套「思考-行動」的組合。教師效能的高低是源自於教師 對自我教學能力的知覺。高效能者,對自己的教學能力充滿肯定與信心,在教學 行動上的表現較為積極;而低效能者,在教學上往往較易感到挫折,其行動也較 為消極。由此,足以反映出教學自我效能具有動機作用的性質。

(四)教學自我效能具有複雜性

教學自我效能為一多向度所構成的複雜構念,且會因不同的情境而有所差異。

簡言之,同一教師在面對不同教學情境時,所產生的自我效能亦不同;同樣地,

在面臨相同的教學情境時,不同教師的自我效能可能也有所差別。

(五)教學自我效能具有綜合性

教學自我效能並非由單一因素所成,它涉及教師本身內在與外在環境因素,

而這兩種因素經由交互作用過程統整為教學自我效能,故其本質具有綜合性。

綜觀近年來研究者關注教學自我效能的定義,儘管表達的用詞有差異,但意 義卻大同小異,均聚焦於「教師自我」與「有效教學」兩方面。前者著重在教師 對自我教學能力的知覺;後者則指教師在教學歷程中,運用各種有效的教學方法 策略,對學習者的正向引導,以達成教育目標。據此,研究者認為教學自我效能 的意涵可歸納為以下三項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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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自我效能為教師對自我教學能力的主觀判斷

指教師從事教學工作時,對其本身所具有的教學能力,能夠對學生學習產生 正向影響的主觀評價與知覺,亦即指知覺到的效能信念;因此即使是教學能力相 當的兩位教師,其所抱持的效能信念並不見得會相同(余季容,2002;周新富,

1991;孫志麟,1999;楊豪森,2008;謝百亮,2006;Gibson & Dembo, 1984; Newman, Rutter & Smith, 1989)。

(二)教師自我效能為教師對自我正面影響學生學習的一種信念

指教師對於能夠促進學生學習及發展的一種信念,教師在教學中透過師生的 互動歷程,依照學生不同的特性與學習經驗,運用一連串複雜邏輯的策略,來改 變學生的行為,使學生正向學習(梁茂森,1992;劉先湧,2004;謝百亮,2006;

蕭秋祺,2010;Ashton, 1984;Gibson & Dembo, 1984;Hoover, Bassler, & Brissie, 1987)。

(三)教學自我效能為引導達成教學目標之有效教學

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為完成教學目標,使教學時表現出有效教學行為,這 些行為能夠增進學生的學習成效,並促使學生有優異的表現(吳清山,1991;林 海清,1994;黃振恭,2008;湯豐澤,2009;劉先湧,2004;蔡麗華,2001)。

承上,本研究之對象為國小教師,其實際進行的識字教學歷程為重要變項,

故綜合上述中外專家學者之研究,將教師教學自我效能定義為:「教師在進行識 字教學時,為完成教學目標,對自己教學能力有效表現的一種主觀知覺、判斷或 信念;並在其教學歷程中,釐清影響教學的因素,運用各種有效的方法與策略,

促使學生在識字學習上有優良的表現,以達成教學目標。」

二、教學自我效能的內涵

雖然中外學者的研究可看出教學自我效能定義的普遍性和一致性,至於教師

雖然中外學者的研究可看出教學自我效能定義的普遍性和一致性,至於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