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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是依據 Bunker 與 Thorpe(1982)所提出之理解式 球類教學的理論為基礎,以行動研究的方式,透過量化分析探討學生的認 知表現及比賽表現,並以質性描述來瞭解師生對上課情形的看法及感受。

整體研究架構如下圖 3-1 所示:

圖3-1 研究架構圖 研究者即教學者

參與教師

對進行方式的省思 對教學過程中的修正

認知與比賽表現的學習情形 對上課情形的觀點

全體學生

國中學生

第二節 研究流程

行動研究是一種具有程序步驟的研究歷程,行動研究者可以透過適當 程序,一面透過行動解決教學問題,另一方面透過反省學習進行探究。本 研究的流程以圖3-2呈現如下:

圖3-2 研究流程圖 一、發現問題

在教學現場中發現問題-研究者從教學現場發現,學生常無法將平時 習得的知識與技能有效運用在實際比賽之中,仍需教師的提醒或從旁指 導,這樣的學習氣氛,常會讓大部分對於運動知識與技能不佳或是學習意 願不積極的學生,降低了學習動機。因此,研究者希望藉由理解式球類教 學法的理念,尋找造成教學與學習的困難所在,並設法改進目前教學的困 境。

二、蒐集及閱讀相關文獻

藉由閱讀理解式球類教學法、羽球教學與訓練相關的書籍及相關研 究,釐清學生為何無法應用所學,或瞭解其他研究者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

再思考 反省 討論 再規劃 理解 學習

反思修正教學

蒐集及閱讀相關文獻

教學設計

(諮詢專家意見)

進行課程教學 資料觀察與紀錄

資料分析與處理

撰寫研究報告 發現問題

擬定研究計畫

的成效,靈活的運用教學活動的設計,來提升學生學習的效果。

三、擬定研究計畫

擬出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定出研究的階段與時間表,並與指導教授 進行多次的討論。

四、教學設計

(一)編製教學計畫-擬出課程內容與教學目標、教學活動設計等教學進 度表,本研究中理解式羽球教學計劃係根據Bunker 與 Thorpe(1982)

所提出的理解式球類教學理論為教學設計的基礎,並參考Griffin, Mitchell, 與 Oslin(1997)歸納球類屬性中網/牆性運動的課程設計 為重點,以理解式球類教學相關文獻及羽球教學相關書籍為輔,並 同時參考廖玉光(2002)所編著「球類教學-領會教學法」、黃志 成(2004)以及鄭漢吾的羽球研究教案等資料,擬定出8節課的理解 式羽球教學計劃

(二)諮詢專家意見-教學計畫與研究計畫的擬定皆徵詢學者(指導教授 與口試委員)與專家(教學與訓練經驗豐富者)的意見,目的在於 對研究能提供寶貴的意見與指正。

五、執行教學行動

本研究主要任務是要將理解式球類教學付諸實踐,在執行過程中,對 教學活動進行適度的修正與調整通常是必要的。研究者於99年2月下旬至99 年4月下旬左右,實施6週,12節課羽球教學研究,並透過反省的歷程,修 正改進教學進度策略。本研究的教學進度就是透過實際教學與不斷的反 省、再思考,而逐步調整和確立的。理解式球類教學在經過行動研究之後,

所最關心的便是「行動研究的效果如何?」研究者可透過各種資料的蒐集,

如錄影教學、教師教學日誌、學生課後學習單、觀察記錄表與師生訪談等 文字的記錄等資料,來對行動研究教學進行評估。研究者從行動中,觀察、

反省與批判,檢視行動的結果是否改進或解決問題,否則,必須重複修正 教學再實施,以求問題解決。

六、撰寫研究報告

針對資料分析與省思的結果進行討論,以回應研究的問題,並歸納結 論與提出建議,完成研究報告。

第三節 研究參與者

一、研究場域

以研究者所服務的臺北市某國民中學,學校班級數共 54 班,學生人數 約 1900 多人。學校體育師資 7 位,1 位主任、1 位組長、1 位導師及 4 位專 任教師,其體育課程的編排,依據學校場地之分配分為六個項目:(一)籃 球;(二)羽球;(三)游泳;(四)桌球;(五)田徑及排球;(六)體操及 舞蹈,體育教學正常化,各場地隨課程安排,無共用之問題。學校目前有 田徑、游泳及民俗體育(扯鈴、跳繩、踢毽)等校隊,民俗體育設有體育 班,是本校的發展特色,每年代表臺北市出訪世界各國進行文化交流及宣 慰僑胞之工作,表現優異。

二、研究參與教師

(一)研究者:研究者為師範大學體育系畢業,現職擔任學校的體育組長,

曾任健體領域召集人及課程發展委員多年,教學年資 10 年,每週授 課時數 4 節。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所擔任之角色包括:課程設計者、

教學實施者、參與觀察者、訪談記錄者、課程與教學的省思與修正 者及資料處理者。

(二)觀察員:目前為學校體育專任教師兼田徑隊教練,並在職進修博士 班,專長為運動生物力學,在校任教年資 6 年,對田徑、游泳、羽 球與籃球教學相當有熱忱。在整個 6 週的研究時程中,協助每節課 教學過程的拍攝,並於每一節課後,針對課程進行當中,將自己所

觀察的事實與省思做記錄,同時在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的前後測(比 賽表現)兩節中,擔任裁判的角色及觀察記錄,於教學結束後接受 訪談的工作。將本研究參與教師資料整理如表3-1。

3-1 參與研究教師簡介表

研究教師類別 研究者 觀察員

代碼 TR TU

職務 體育組長 專任教師

畢業系別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體育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體育系博士班候選人

教學年資 10 6

每週授課 4 21

任教領域 體育 體育

專長 田徑、羽球 田徑、游泳、羽球、籃球 三、研究參與學生

參與本研究的學生是研究者原授課九年級一班,學生人數男生 6 位,

女生 16 位,合計 22 位。研究參與學生在參與本研究前,皆未接受過以理 解式球類教學法實施的體育課程。在進行教學前,先請每位學生及其家長 填寫研究參與學生同意書(附錄一)後,始成為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

第四節 教學設計與檢核

一、教學設計

本研究理解式球類教學計畫是依據Bunker 與 Thorpe (1986) 所提的教 學模式進行設計,並參考Griffin, Mitchell, 與 Oslin(1997)歸納球類屬性 中網/牆性運動的課程設計為重點。以理解式球類教學相關文獻及羽球教學 相關書籍為輔,並同時參考廖玉光(2002)所編著「球類教學-領會教學 法」、黃志成(2004)以及鄭漢吾的羽球研究教案等方面,擬定出8節課的 正式理解式球類教學計畫(如附錄二)。此外,亦採用Turner (1995) 的理 解式課堂教學過程:(一)進行創造的遊戲或比賽形式;(二)教師觀察 遊戲或比賽的進行;(三)師生共同研討戰術問題及可能的解決方法;(四)

必要時在類似運動中練習運動技能;(五)教師觀察而學生繼續進行遊戲

Martinek(1999)、蔡宗達(2004)、黃志成(2004)與龔雅慈(2006)等 人提出的教師教學行為檢核表,編製完成理解式球類教學教師行為檢核表

(如附錄三),其中教師教學行為檢核表共列舉十一要項。本研究教師教 學行為檢核過程,除了參與協助的觀察員外,再邀請一位觀察員,並進行 觀察員訓練。其訓練的方式如下:

(一)瞭解教師教學行為檢核表檢核項目之定義,並熟悉檢核項目及記錄 方式。

(二)研究者提供觀察員理解式球類教學的相關書籍及文獻資料,並進行 討論,使觀察員對理解式球類教學有充分的瞭解與認識。

(三)練習觀察與編碼:兩位觀察員同時針對試教影片做觀察與編碼練習,

討論觀察與編碼時所遭遇的困難,尋求彼此共識,以便更加熟悉類 目與記錄方式。

(四)觀察員信效度考驗:經由不斷的實際編碼練習,直到觀察員內在信 度與觀察員間信度達.80以上,才達到可信賴之信度。觀察員信度考 驗是參考Siedentop 與 Tannehill(2000)所提供的方法,計算方式如 下:

意見相同的次數 信度=

意見相同的次數+意見不相同次數

× 100%

(五)教師教學行為檢核記錄結果:兩位觀察員共同認為研究者在教師教 學行為檢核項目有九項符合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的能力。舉例說 明:1.研究者在第一個活動半場單打遊戲結束時,引導學生就地坐 下,並針對活動中所發現的戰術問題,提出來與學生共同討論,符 合教師教學行為之「師生共同研討比賽戰術及技能等問題。」的檢 核項目。2.研究者在每一個活動進行時,都會四處觀察學生的學習情 況,若發現學生有學習上的問題,也會適時給予指導,符合教師教

學行為之「教師仔細觀察學生進行遊戲或比賽相關活動,以發現學 生問題」的檢核項目。3.發展活動以擊長球遊戲做為結束,符合教師 教學行為之「課堂發展活動以遊戲或比賽結束」的檢核項目。至於 不符合的檢核項目有兩項:1.在「教師在學生進行遊戲或比賽活動時 介入後,與學生討論戰術問題」這個檢核項目中,兩位觀察員認為 研究者的教學行為在此檢核項目並不明顯。2.在「教學過程是由戰術 教學到技能教學」這個檢核項目中,兩位觀察員均認為研究者教學 行為不符合,其主要原因是教學時間的掌控不佳,影響分站練習無 法進行。

在實施正式教學前,教學者先以一班非授課的班級,實施1節課理解式 球類教學法的試教並加以錄影,再請兩位觀察教師,以理解式球類教學法 教師教學行為檢核表進行檢核後,其所檢核記錄之教師教學行為信度分別 為.91與.82,兩位觀察員的平均信度為.86(如表3-3),檢核結果符合Siedentop 和 Tannehill(2000)所提出信度在.80以上為可以接受的範圍。

表3-3 研究參與教師行為檢核信度摘要表

表3-3 研究參與教師行為檢核信度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