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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針對研究參與者、研究內容、研究項目、研究時間等四方 面,分別敘述如下:

(一)研究參與者

1.參與研究教師為研究者及一位觀察員。

2.本研究參與的學生為臺北市某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一班,男生 6 位,

女生 16 位,合計 22 位,為上述教師原授課班級。

(二)研究內容與項目

本研究係以 Bunker 與 Thorpe(1982)提出之理解式球類教學 法為基礎,以九年級體育課程之羽球單元為教學與評量的項目,設 計 8 節課羽球教學,比較學生在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後,認知表現 及比賽表現的情形;並透過學生的課後學習單及訪談內容等資料,

來瞭解學生對於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法之上課情形的觀點;同時以 錄影、教學日誌、觀察員觀察內容及訪談等方式,來瞭解教師對實 施理解式球類教學法進行方式與過程的省思,以求自我教學專業能 力的成長。

(三)研究項目

本研究以九年級體育課程中的羽球單元為教學與評量的項目。

(四)研究時間

本研究時間為期 6 週,共 12 節體育課,每節 45 分鐘。其中包 含實際教學8 節,前後測驗 4 節。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係針對研究者所服務學校,一班九年級學生實施理解式球類 教學的研究,僅就研究者於教學現場所體會和所見之現象做陳述。

若以此研究結果,推論至其他縣市或不同年級的學生及球類項目教 學等可能不適宜。

(二)本研究利用教學的時間實施理解式球類教學法進行羽球教學,至於 學生在課餘時間的自我練習則無法控制,有可能影響學習的效果。

第六節 名詞解釋

一、理解式球類教學法

理解式球類教學法是英國學者 Bunker 與 Thorpe(1982)提出的一種 體育教學方法,透過遊戲及比賽進行教學,以學生為教學中心,強調戰術、

戰略的認知思考切入教學,引發學生學習興趣,其教學包含六個流程:遊 戲\ 比 賽 ( game)、 比 賽 賞 識 ( game appreciation )、 戰 術 意 識 ( tactical awareness)、做適當決定(making appropriate decisions)、技能執行(skill execution)、比賽表現(performance)。本研究所指的理解式球類教學為:

教師針對學生的能力和條件調整場地大小、器材、規則與比賽內容,使學 生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比賽情境中,透過教師的引導與提問比賽中戰術的問 題讓學生分組討論,藉由分組討論的過程及討論結果的執行,讓學生理解 戰術及與該運動項目的相關知識,並在學習過程中習得技能。

二、行動研究

行動研究是一種具有程序步驟的研究歷程,行動研究者可以透過適當 程序,一面透過行動解決教學問題,另一方面透過反省學習進行探究。本 研究問題的產生,來自於研究者本身關心且欲解決在體育科教學上的問 題,是由研究者教學的反省及學生學習反映的回饋所形成,依據 Altrichter, Posch, 與 Somekh(1993)等人指出四個階段的行動研究歷程:尋得研究

起點、釐清情境、發展行動策略並付諸行動、以及公開知識。其目的是為 了改善教學現況,將研究結果應用於教學工作中。本研究係指研究者以理 解式球類教學法所進行的羽球教學之行動研究。

三、認知表現

認知表現是體育教師根據平時教學講授體育知識之內容,以筆試、口 試測驗之評量結果,也可利用資料授課整理、剪貼有關體育運動文章及書 寫體育筆記方式來做評量(教育部,1997)。本研究中係指研究參與學生對 於羽球運動的基本概念、規則與戰術的瞭解和認識,並透過「羽球認知測 驗」所測得的結果。

四、比賽表現

比賽表現是指學生在參與球類運動比賽時的各項能力表現。本研究的 比賽表現是指研究參與學生進行羽球比賽時,運用球類運動比賽表現評量 工具(Gam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Instrument,簡稱GPAI)中,擇取「做 決定」、「技能執行」與「回位還原」三個類來測驗研究參與學生羽球運動 表現的結果。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內容分為三節來探討:第一節為理解式球類教學理論;第二節為 理解式球類教學的相關研究;第三節為行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