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執行零體罰政策之現況與問題
第三節 教師執行零體罰政策之現況與問題
本節將討論零體罰政策施行後,政策的執行狀況以及教師於教育現場所遇到 的問題,因此首先以人本教育基金會自1999 年起至 2008 年所調查的校園體罰狀 況之資料來討論零體罰立法前後校園內體罰現象的消長,接下來探究教師為何會 體罰學生之原因,最後再從正向管教的意義著眼,討論正向管教的原則,並提出 學校、教師可為的具體作法。
壹、零體罰政策執行現況
歷年人本教育基金會於校園體罰狀況進行調查之結果如下:1999 年,83.4%中 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2001 年,70.9%國中小學生在該學期被體罰;2004 年,臺 北縣市、臺中縣市、高雄縣市六大縣市中有69.6%的中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2005 年,全國有64%的中小學生,該學年度中曾在校被體罰(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處,
2007)。由上述之數據可發現校園體罰的現象有逐年慢慢降低的趨勢,令人好奇的 是,在2006 年 12 月零體罰通過立法後,校園體罰的比率是否會大幅下降呢?研
究者蒐集2007 年後人本教育基金會針對體罰現況的調查結果整理如下:
一、2007 年校園體罰狀況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乃立法禁止學校體罰後的人本所進行的第一次調查,進行期間是 2007 年 4 月下旬到 5 月底,調查範圍是離島除外的全國 22 縣市,至抽樣學校隨 機抽訪學生,就學生所見所受呈現校園體罰現況,國中小學生樣本數共計 2779 個。結果整理如下(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處,2007):
(一) 通過立法第一個學期,仍有超過半數學生(52.8%)被學校教師施以體罰。
(二) 有 59%的國中生受過體罰,有 49.6%的國小生受過體罰。國中生受體罰的比 率一向比國小生高。課業壓力、對青少年的疑慮、都是可能原因。
(三) 體罰率持續下降體罰率這幾年一直呈現下降趨勢,今年的比率則由 2005 年 時的64%降為 52.8%。
(四) 「直接打」的比率下降,由 2005 年的 51%降到 27.3%。
(五) 「罰站」比例上升 2005 年時「罰站」比例為 9.7%,如今上升為 35%。
(六) 學生普遍知道體罰違法,但並不懂得如何拒絕體罰 71.7%的學生表示知道立 法已經通過,但只有11%的學生懂得拒絕體罰。
(七) 「直接打」陡降而「罰站」猛升的現象從某個角度來看也算是一項有意義的 進步,這顯示多數基層教師有遵守法令的意願。
二、2008年校園教學正常化問卷結果
訪查區域包括全國22 縣市(不含離島),以電腦隨機抽樣,訂下各縣市應訪談 的229 所國中學校名單,再至各校隨機抽訪 1433 名國中生。結果整理如下(人本 教育文教基金會網站,2008a):
(一) 31.33%的國中生曾遭體罰。對照 2007 年的 59%、2005 年的 69.9%,今年的 比率降低了。
(二) 以學校為單位來看,71.62%的國中校園有體罰。
(三) 輿論宣導奏效,有九成國中學生知道體罰是違法的。
(四) 各縣市的國中生被體罰率都是下降的。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發現2006年底零體罰立法通過後,校園體罰的情形漸有改 善,從2005年至2007年調查結果可發現體罰的比率降低了約11%,而2007年至2008 年的調查報告更降低了28%,比較2001年至2005年之數據只降低了6%來說,改善 的幅度較零體罰未立法前有明顯的增加,也顯示零體罰的立法後再輔以教育部頒 布「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並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對體零罰的落實有一定的成效。但從2008年的資料中顯示出仍有三分之一的國中 生遭到體罰,如此高比率的數字,也代表零體罰的落實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於2008年2月公佈2007校園申訴案報告(人本教育文
教基金會網站,2008b),於該申訴案報告中,體罰、不當管教高居申訴案件前二 名,在總數157件的申訴案件中,體罰及不當管教分別為37件及53件,兩者合計 共佔申訴案中的58%,顯示教師正面管教的能力及專業輔導知能仍有待加強。另 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06年底立法通過「校園零體罰」之後,「天下雜誌」甫於 2007 親子天下專刊「教出品格力」中針對全國國中、國小學生的家長進行品格 教育的調查,其中有關父母親對於體罰的態度結果整理如下(何琦瑜,2007):
(一) 83%的家長贊成體罰。
(二) 77.2%的家長,同意體罰是管教孩子的有效方法。
(三) 83.2%的家長,曾經為了管教而體罰孩子。
(四) 48.7%家長的小孩,曾經在學校被體罰。
(五) 86%的家長同意老師體罰學生。
在立法禁止校園體罰後,引起社會對體罰的定義之爭議,焦點集中在校園內 老師的體罰行為,但從天下雜誌的調查數據所顯現的現實是家長的態度仍是支持 並且使用體罰這樣的管教方式,當然這問題不只關乎體罰本身,更牽涉到整體社 會的價值觀與傳統的教養文化。因此,研究者認為要落實零體罰不但要有完善的 法規配套及政策推動,也應針對教師提供正面管教的輔導知能的課程或資源,最 重要的是改善家長的觀念,讓家長也能認同而願意協助學校落實零體罰。
貳、教師體罰學生的成因
身為教師都知道管教學生時,應秉持教育專業盡可能不要使用體罰的方式,
而且體罰也違反法律規定,但體罰的存在卻是不爭的事實,那教師為何明知故犯 呢?以下就相關文獻論述教師體罰學生的成因:(李宗誼,2003;李秀娟,2006;
徐美鈴,2008;教育部,2007b)
一、忽視人權及學生的能力
對於學生身體主權的忽視與對學生自治自律的不信任與不尊重,認為學生是 一個尚未成熟之個體,不相信其能有自治與自律的能力,而習慣以舊有管教的命 令、指導方式,沒能給學生理性的引導與思考空間。一旦遭受學生之不同意見或 抗議,即可能情緒失控而致過度管教之作為。
二、信守傳統權威
中國社會的威權文化歷史已久,男尊女卑、尊師重道為根深蒂固的價值觀,
由於師生之間的威權關係,常將學生在課堂上之不聽話或不服從行為,視為對教 師權威的挑戰,因而感到挫折、甚至憤怒;部分教師為確保班級秩序及維護自身 的尊嚴,是故採取體罰的管教方式,企圖以此制止學生。
三、認同體罰的態度
贊成體罰的教育人員較易採用體罰,多數教師兼職過多且上班時間長,導致 分身乏術,且柔性輔導的管教方式短期內難收良效,在恨鐵不成鋼及求好心切的 心態下,為達成教育目標或保障大多數學生權益,認為體罰可快速有效的矯正學 生行為,而忽視體罰的所造成的危害。
四、升學主義掛帥
在學校的權威管理及升學主義的風氣下,學校及家長多以教學成效評價教 師,教師普遍自然地也以課業成就論斷學生,不能欣賞、接納學生個別差異或特 質;再者,教師若對於如何提高學生的學習動機、學習方法的有效性、以及學習 能力等策略較不熟悉,面對學生學業成績無法提升的困境時,未能反思教學方法 的有效性與適切性,卻輕易地以刻板的態度與主觀的批判嫌棄學生,則常採用體 罰,以威嚇、疼痛處罰的方式警告學生,要求認真學習。
五、專業知能不足
教師若缺乏教學專業及輔導管教知能,則容易以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學生。缺 乏教學領域及教學技巧的專業知能,課堂上難有優良教學品質也難以引起學生的 學習興趣及動機,更可能引起學生對教師的不信任,則此時課堂秩序易生問題。
而當秩序發生問題時,又因輔導與管教學生專業不足,無法有效穩定班級秩序,
也不能正確認知、理解學生之行為,則體罰就成了唯一快速有效的方法,導致師 生衝突之惡果。
六、對學生行為採負向解釋
對於學生行為的嚴重度、行為的成因與動機的詮釋,會影響教師是否採用體 罰;若教師解釋學生的不良行為是不好的,是學生故意造成的,則較易懲罰學生。
七、情緒管理能力不佳
教師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中扮演著多重角色,壓力在所難免,若忽視個人的情 緒壓力及抒解方法,則遇學生特殊行為問題或個人教學挫折時,若教師不善於管 理自己的憤怒,可能出現情緒激動、理性失控,而有語言暴力、肢體衝突等管教 失當之行為,最後常需耗費學校許多人力協助處理殘局。
八、資源不足或不能善用資源
一般教師之職前與在職教育中有關管教與輔導的知能培育較為不足,且中小 學之訓輔人力相當有限,其中具有專業輔導背景之輔導教師、主任及相關人力有
所不足,因而學校較缺乏輔導資源,教師較不能運用有效的學習輔導與各種學生 偏差行為的有效處置策略與技巧。再者,一般教師較少用心了解資源所在,不能 善用資源,而孤軍奮鬥,使得自己壓力沈重、管教學生受挫。助人的工作需要專 業,只憑熱心而乏專業,可能誤導方向而造成當事人無法拒絕的傷害。教師必須 學會辨識學生問題,了解學校及社區可用資源,轉介專業協助,協助擴展班級學 生之視野、激勵生涯目標,也能引進各行各業之標竿典範,啟動學生向上、向善。
叁、正向管教
社會資訊的爆炸,大眾傳播媒體無遠弗屆的力量,學生似乎不如以往年代的 單純、質樸,面對形形色色的學生,以及政策、家長、教學等各方面的壓力,教 師們的無力感逐漸增加,滿懷的教育熱忱也被慢慢地消磨殆盡,甚至產生「多做 多錯,寧可不做」的消極心態(陳美珠,2007)。零體罰時代來臨,不代表教師不 需管教學生,但要如何管教卻又能免於觸法呢?禁止體罰或零體罰只是一種消極 性的管制政策,對於學生的輔導與管教需要更積極的發展政策,因此教育部於「學 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中」條列鼓勵、讚美等正向管教方式並提供 正向管教措施參考表,希望教師以說理代替說教、鼓勵取代責罰,也讓教師的輔 導與管教有更明確的原則。同時教育部亦訂定「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協助引導教師專業成長以及如何管理自身情緒,能以「正向管教」措施取代違法 或不適當的管教方式。
一、正向管教的意義
傳統心理學或醫療心理學比較重視個人心智功能運作的負面、缺失處;正向
傳統心理學或醫療心理學比較重視個人心智功能運作的負面、缺失處;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