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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意涵與實施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意涵與實施現況

壹、 評鑑的意義

評鑑(evaluation)有人譯為「評量」或「評價」,代表一種價值判斷的動態 過程,在不同的教育領域,用法不同,在教育行政上則較多使用「評鑑」或「評 價」。評鑑扮演著許多角色,不只可以針對個人特質,也可以針對教學、課程或 行政措施做評析。隨著時代與理念的變遷,許多學者對評鑑一詞也賦予不同的意 義,茲列舉如下:

一、 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評鑑是一種選擇、收集並提供描 述性與判斷性的資訊以利決策,並增進對研究現象的瞭解及符應績效責 任的要求。

二、 Alkin(1990) :評鑑涉及系統化地蒐集、分析及報告一些可以用來改變 態度或改進方案運作資料的活動。

三、 Tenbrink(1974) :評鑑是獲得資訊進而形成判斷,並據以作決定的過 程。

四、 秦夢群(1998):評鑑是對於教育現象或活動,透過收集、組織、分析 資料,加以描述與判斷的歷程。

五、 湯志民(2001):評鑑是一種以系統的方法收集和分析資料,並評估其 價值,以協助決策的歷程。

六、 Stufflebeam(2003):評鑑是某一對象之目標、設計、執行和成果的優 點、價值的描述性、判斷性資訊的陳述、獲得、提供和應用的歷程,以 作為改進決策之指引,提供績效責任報告,以更瞭解所參與對象的現象。

七、 謝文全(2003):評鑑是對事務加以審慎的評析,以量定其得失及原因,

據以決定如何改進或重新計畫的過程。

八、 吳清山(2004):評鑑是依據適當的標準,對某事項進行審慎、系統化 的蒐集資料、分析和報告之價值判斷,透過價值層面與事實層面的比 較,量定事務的利弊得失和原因,以獲取作決定的有用資訊,並提供改 進的歷程。

九、 林進材、蕭英勵、敬世龍、劉峰銘、蔡啟達(2008):評鑑是一種價值 判斷的過程,具有形成性與總結性兩種目的,也具有規範性與描述性功 能,屬於對個人或個別機構的整體鑑定、鑑別和鑑賞的價值判斷概念。

上 述 學 者 對 於 評 鑑 的 看 法 略 有 不 同 , Stufflebeam 和 Shinkfield 、 Tenbrink、秦夢群、湯志民等學者的看法,較傾向「評鑑的結果」是做為決策判 斷的依據,也就是據以評斷教師績效;Alkin、謝文全等學者的看法較取向於,

將「評鑑的結果」作為診斷教師教學成效,瞭解利弊得失並據以改進教學;吳清 山、林進材、蕭英勵、敬世龍、劉峰銘、蔡啟達等學者則涵蓋評定績效及改進教 師教學二種意涵。綜合以上學者對「評鑑」一詞的看法,研究者認為「評鑑」是 有系統、有規劃的搜集資料、分析加以描述判斷的歷程,並將結果作為決定如何 改進的參考,具有形成性與總結性兩種目的。

貳、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意涵

國內外學者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著作論述,多以教師評鑑為研究取向,

而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注意事項」所敘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教 師評鑑」、「教師專業評鑑」等名詞之區別,主要在於評鑑目的取向之不同。評 鑑目的可分成形成性取向評鑑目的及總結性取向評鑑目的兩種,形成性取向之評 鑑目的,旨在改善教師之教學,教育部所推動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評鑑目的即 為形成性取向;而「教師評鑑」、「教師專業評鑑」兩者意義相同,除形成性評 鑑目的外,另有總結性評鑑目的之意涵存在,涵蓋改善教師教學及對教師教學效 能之評價。茲將各學者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定義整理如下:

歐陽教與張德銳(1993):教師評鑑是「一種對教師表現價值判斷和決定的 歷程。其步驟為依據教師表現的規準,蒐集一切有關訊息,以瞭解教師表現的優 劣得失及其原因,其目的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和行政上決定教師任用獎懲的依 據。

傅木龍(1995):教師評鑑是學校整體經營的一部份,旨在透過評鑑者、被 評鑑者及學校行政領導者的共同合作,經由一個連續且有系統的過程,對被評者 的專業表現、未來需要及潛能予以檢討、分析、評鑑;同時在兼顧被評鑑者個人 專業及學校整體發展需求下,協助被評鑑者建立未來發展目標,並提供適時的在 職進修教育與訓練,以確保其目標之實現,進而提昇教育品質。

許嘉文(2005):教師評鑑係指兼顧教師績效表現和專業成長等內涵,針對 教師表現所做的價值判斷和決策的歷程。其意義包括以協助教師改進的專業成長 導向以及作為教師任用獎懲依據的績效導向的意涵。

顏國梁、洪劭品(2007):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根據具體客觀的評鑑規準,

藉由多元化、系統化、科學化的蒐集相關資料,並透過診斷、輔導的方式,提供 教師適當的在職進修課程和改進計畫,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進而提升教學品質。

教育部(2006a):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係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 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一種以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為 目的之教師評鑑,而不是以教師績效考核為目的之教師評鑑。換言之,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和教師績效考核是脫勾處理的,它更和教師分級制度無關。

Stronge(2006):教師評鑑的目的,包含幫助教師瞭解教學缺失,促進教 師專業成長改善教學的形成性的目的,以及瞭解教師教學績效的總結性目的,最 終目的希望經由教師評鑑提升教師專業,增進教學績效。

林進材、蕭英勵、敬世龍、劉峰銘、蔡啟達(2008):教師評鑑是針對學校 教師所進行的評鑑,以有系統的蒐集教師教學過程與結果的相關資料,依據教學 評鑑規準進行評鑑,以診斷、發現、協助、修正或改善教師於教學上可能存在的 問題。

另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目的而言,形成性取向之評鑑目的旨在藉由評鑑的 過程或手段,以達成協助教師專業成長、提升教學品質的目的,並不作為聘用教 師、續聘教師、決定教師薪資水準、表揚優秀教師,以及處理不適任教師等總結 性評鑑目的之依據;總結性評鑑則將評鑑結果作為教師任用獎懲依據以評定教師 之教學績效,目前教育部所推動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了鼓勵教師參與,所以,

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評鑑目的定位在形成性取向之評鑑,和教師績效考核是脫 勾處理,更和教師分級制度無關,但是未來是否將教師的績效併入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中,尚待教育部的評估與規劃。

綜合以上所述,研究者認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以根據具體客觀的評鑑 規準,藉由多元化、系統化、科學化的蒐集相關資料,並透過診斷、輔導的方式,

提供教師適當的在職進修課程和改進計畫,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進而提升教學 品質。

參、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實施現況

2005年教育部頒布「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作為各 縣市推行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依據,自2006年度起教育部補助各學校試辦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因此各縣市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仍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並考量地區的需求及學校的特色,而調整計畫內 容(教育部,2005)。本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實施狀況,從以下三方面加以探 究:一、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狀況;二、中部地區試辦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概況;三、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推動策略。

一、 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狀況

自從1996年「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針對「改革中小學教育」部分,提出

「提昇教師專業素質、建立教育評鑑制度」的呼籲,教育部即著手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相關計畫的規劃。在這形成共識的當中,也參考了率先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的三個縣市的實施經驗。首先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998年委託大橋國小組成 研究小組,進行有關教師專業評鑑的規劃研究,以「發展性的教師評鑑系統」為 藍本,研發出「發展性的教學輔導系統」,並於2002年開始進行「教學輔導教師 設置試辦方案」迄今。同一時間,高雄市教育局亦於2000年2月發布《高雄市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評鑑試行要點》,並於2000年度開始進行全面試辦。

在台北市與高雄市試辦教師評鑑的激勵下,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於2002年9 月協調會議中,針對實施專業評鑑的推動進行初步協商。隨即由本部邀集全教 會、全國家長聯盟,學者專家等籌組「公立中小學教師專業評鑑制度起草小組」,

於2002年11月至2003年8月期間共召開25次會議,針對教師評鑑的各項議題,做

深入的意見交換,擬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評鑑試辦辦法〈草案〉」初 稿,2003年9月召開的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針對法源尚未確立的現實及推動教師評 鑑的實際需要,更改名稱為「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評鑑實施計畫〈草案〉」

並修正計畫內容,以符應實際需求。

期間台北縣教育局亦於2005年2月徵求15所國中小試辦「推動『教學精進、

專業昇華』方案-以試辦學校『形成性導向之教學專業評鑑工作試辦計畫』」,

嘗試將教育部的構想在教學現場中進行,以了解其可行性。最後在參考各國辦理 教師評鑑的實際情況後,教育部於2005年7月份再次邀集全教會、全國家長聯盟,

學者專家等召開4次座談會,以整合彼此的意見,最後於2005年10月25日會議中 決議開始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育部2006年4月3日台國字第0950039877D 號 令訂定並發布「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試辦三年,每年 檢討評估其可行性並調整各項推動措施(教育部,2007)。

教育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的是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

教育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的是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