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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隨著教育改革行動的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成為社會各界所關注的焦點,期待 教師能具有「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創新」、「班級經營」、「行動研究」

及「學校行政」等專業知能,而這樣的專業發展應是一段不間斷地成長與發展的 歷程。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即藉由評鑑方式,評估教師教學的優缺點,然後提供 改進方案,協助達成專業發展的目標。教育部當前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乃自95 學年度起推動「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

本節主要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之背景脈絡、推動方式、實際現況以 及價值,分別陳述如下:

壹 壹 壹

壹、 、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推動的背景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 推動的背景 推動的背景 推動的背景

綜觀此方案的產生過程以及實施計畫,研究者以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的 背景脈絡,可導因於下列三大因素:

一 一 一

一、、、、 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視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視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視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視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的發展源自於民國84年行政院公布的《教育改革總諮 議報告書》中所提及的提升教師專業素質及建立教育評鑑制度(行政院教育改革 審議委員會,1995)。由於教育之成敗,教師專業是重要的關鍵(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1996),教師的專業表現成為教育改革的核心,在這樣的需求下,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被提出作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

教師評鑑方案在法規制度上雖曾於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第23條之1,但此法案並尚未成為正式的法案。礙於缺乏明確法源推動政策 之情況下,教育部目前採取試辦方式,期透過試辦計畫引導發揮實務工作的推 動,並於正式全面辦理之前能先行做好政策實施的準備,故「教育部補助試辦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教育部,2006,2007)即為此脈絡下的政策產物(潘 慧玲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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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以促進教師專業知能的發展,進而引領學校整體的改變。

總而言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指針對教師的專業表現進行價值判斷和 決定的歷程,其站在形成性評建的基礎上,將教師視為專業的教育人員而對其進 行持續性與改進性的評鑑,在教師自願參與的原則下,鼓勵學校申請試辦,而協 助教師瞭解教學現象,以幫助教師從評鑑活動中獲得專業成長,並期盼藉由教師 的專業發展促進學校整體的革新。

二 二 二

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

Stufflebeam(1971)曾指出:「評鑑的目的是改善而非證明」。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之目的亦期盼透過評鑑機制,促進教師自我省思、專業實踐,進而引領教師 教學專業的精進。潘慧玲等人(2008)認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主要的目的不在 考核受評教師的績效、行為表現成果等總結性的良窳評定,而是扣緊著「發展」

(development)的概念,試圖透過評鑑的機制,以教師為評鑑的客體,展現評 鑑本身的「促進」面向,避免教師產生聞評色變的排斥心態。

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第二條明訂(教育部,

2006;張素貞、林和春,2006):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係協助教師專業成 長,促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果。同時,該評鑑以 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要目的,期望透過經費補助試辦的作法,指引參與試辦之學校 建構教師自我評鑑以及同儕相互評鑑的機制,並依據評鑑後結果,提供給教師教 學上的肯定與回饋(教育部,2006b)。

綜而言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將教師視為一個持續發展的對象,將傳統校 務評鑑之評鑑的總結性、結果性思維,轉向促進面的功能,並以「改善」、「協助」

為目的的形成性評鑑機制,引領教師成為教育改革和學校革新的行動者。對於提 升教師專業地位、維護教師專業尊嚴、促進專業倫理規範、增進師生相互瞭解的 重要歷程具有正向之助益。

參 參 參

參、 、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效益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效益 效益 效益

一 一 一

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是整體教育工作中的實踐者與參與者,教師在整體教育場域中扮 演著一個聯繫的角色,教育品質的提升,有賴教師持續專業成長(羅珮瑜,2007)。 教育政策、教學方案的實際推動、學生的課程教學、生活輔導、學習成效均與教

17 師的專業發展密切相關。

究竟,評鑑如何促進教師專業的發展呢?Hopkins(1989: 3)提出,由於評 鑑本身具有改進的功能,因此,評鑑必須與發展相連繫,並提供教師藉由自我專 業判斷及思考課程與教學改變的可能途徑。同時,Stenhouse(1975: 22)與Hopkins

(1989: 4-5)認為,評鑑應該是引領發展的歷程,並且使得所有的參與者融入其 中。而Henry和Mark(2003: 296-305)指出,評鑑為一持續改變與貢獻的歷程,

而這樣的改變歷程與結果顯示出評鑑能夠在個人(individual)、人際(interper sonal)及群體(collective)等三種層次產生影響。由前文可知,我國所推動的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係採取「形成性評鑑」,同時,透過評鑑所產生的教師專業發展,

包含了班級經營、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識與應用、敬業態度與精神等。而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所促進的教師專業發展效果不僅是一種有意義、有目的的過程,亦是 有系統的持續性改變,目的在加強教師的專業知識、技巧、態度,此將成為教育 改革成功的關鍵因素(陳美玉,1999;陳嘉彌等,2002;Gukey, 2000)。因此,

就理論而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具有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的效益。

由前文可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係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其目的。若從 實務報告層面探究,依據潘慧玲等人(2008)的報告顯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 辦方案對於教師「增進評鑑概念的認識」、「知覺個人專業發展需求」、「提升教師 教學相關能力」、「增進專業學習社群的形成」等方面均呈現相當有效益或有效益 的結果。其中,在提升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方面,包含了增進教師教學專業能力、

省思能力以及同儕間的互動關係,教師透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結果,將可指引 其專業發展的需求,從而形成具有共同願景的專業學習社群。由此可知,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的推動,除了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更將牽引學校中專業學習社群的產 生和改變。

二二

二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促進學校改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促進學校改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促進學校改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促進學校改進

評鑑本身擁有改進的功能,若能將評鑑融入學校的脈絡與教師的學習社群網 絡之中,將能發揮評鑑促進學校改進的功能。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目的,透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 施,使得教師在評鑑歷程中經由對於評鑑結果的專業研討與觀察會議,提供教師 與教師間專業發展的省思、對話、分享與成長的機會。而教師的專業發展由於展 現在教師對於課程資料、教學方法,以及教師對於教學革新信念之成長,影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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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整體改進的目的與作為(Avila, 2008: 159-181; Hargreaves & Fullan, 1996:

1-2),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具有促進學校改進的效益。

再者,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計畫中,重視學校本位視導與評鑑的精 神,目的在使各領域教師的需求以及對於專業發展與學生學習成長的理念落實到 實際的學校活動之中。使得校長由傳統的主導者轉變為領航者的角色,而教師則 成為了行動的主體,促進學校整體權力結構、組織型態產生轉變,(孫志麟,2008:

66;Fullan, 2001; Hopkins, 1989)。學校所有成員共同參與和致力於評鑑促進發 展的工作,肯定教師的主體能動性,在教師專業發展的評鑑過程中,以平等互惠 的態度和關係建構專業成長的學校學習網絡,使得學校成為一個專業的學習社群

(Roberts & Pruitt, 2003)。

總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對於學校的「組織發展與教師發展」、「學校權力結 構」、「課程自主與教學革新」產生了影響。藉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提供 了教師參與評鑑的機會,並增進教師專業自主的能力,進而營造學校中的支持、

協作的學習社群現象,使得學校成員透過互動的學習與改進引領自我專業成長,

進而為學校組織的發展注入嶄新的活力。

肆 肆

肆 肆、 、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與評鑑方式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與評鑑方式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與評鑑方式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與評鑑方式

一 一 一

一、、、、推動方式推動方式推動方式推動方式

教育部自西元2005年底至2006年7月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籌備,並 於2006年8月展開三年三期執行的試辦階段。在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軸的精神 下,鼓勵中等以下學校申請試辦,教師自願參加,並組織「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 動委員會」,負責訂定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審議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計畫、辦理輔導、考評實施成效,建立專業成長輔導機制等相關工作,促進鼓勵 教師以自我省思及同儕專業互動作為成長手段,以精進教學和班級經營為主要成 長內涵鼓勵學校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小組,並規劃相關工作,期盼協助教師專 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

在評鑑指標方面,學校可參照選用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指標,自行訂定之。試辦計畫已於西元2006年底之前,完成 第一波和第二波試辦單位的縣市內部初階段研習課程,而這兩波的試辦縣市與學

在評鑑指標方面,學校可參照選用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指標,自行訂定之。試辦計畫已於西元2006年底之前,完成 第一波和第二波試辦單位的縣市內部初階段研習課程,而這兩波的試辦縣市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