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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評鑑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六節 教師專業評鑑的相關研究

二十世紀正值各國進行教育改革之際,賦予教育工作者績效責任 及促進專業成長,而教師專業評鑑的兩大訴求「提昇教育品質」及「促 進教師專業成長」,不僅有助於提昇教師素質,進而能獲致教育改革 的成功,是故推動教師專業評鑑的重要性及急迫性,益發彰顯出來。

以下將分國內與國外情形說明之:

壹、國外情形

美國自從 1930 年開始進行一系列有效能教學研究,指出教師的 行為特質與教學效能有關聯,Barr 於 1961 年出版一系列有效能教師 特質的記述。指出如達觀、合作、情緒穩定、個人魅力、博學等明確 的行為特徵。上述特性在六○年代被視為教師評鑑規準的基礎,並在 各州編寫視導員的訓練手冊,推動教學視導工作(引自李珀,2000)。

二十世紀末,英美國家即開始進行教師的評鑑工作。美國人採用 行為主義來做教師評鑑,因此量表、指標的取定是非常清楚的。可以 獲得管理、量化、質化、績效快速的成長。美國大部分州的教師聘約 中,均訂有教師定期評鑑之制度,評鑑不良者,經輔導不成後,會遭 到解聘、不續聘,甚至證書被撤回之懲戒。國內若欲推動教師專業評 鑑,可透過修法,取得教師專業評鑑的法源依據,使得教師專業評鑑 得以順利實施。

英國之前主張以獎懲為目的對教師進行評鑑,評鑑結果和教師的 晉級、加薪、解聘相互聯結,即是以「總結性目的」進行教師評鑑。

但在 1989 年的教師評鑑改革結果報告書提到,為配合「1988 年教育 改革法案」,改以「形成性目的」進行教師評鑑,此種教師評鑑受到 廣大教師的歡迎。英國目前的教師評鑑制度是依據 2001 年的教育規 程所制定的(引自朱芳謀,2005)。

傅木龍(1995)認為英國進行教師評鑑所面臨的問題:1.評量教 師工作表現的困難。2.缺乏充裕的時間及充分的經費。3.相關教育政 策的排擠效應。對照國內推動教師評鑑所遭遇的問題是尚未訂定一套 客觀的、可行的教師評鑑規準及指標。

傅木龍(1995)針對英國的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國內推行教師評 鑑的諸多啟示:1.教師評鑑的目標應配合學校整體及個別教師的需 求。2.不同性質的學校得根據學校特性及相關規定,與學校教師溝通 協商後,訂定出合適的評鑑層面及指標。3.以公開、公正的方式實施 評鑑,不因性別、種族而產生差異。4.評鑑的結果雖與教師的晉級、

加薪沒有直接關聯;但校長可以參考評鑑的結果並配合其他相關資 訊,適當的提出對於教師晉級、加薪的相關建議。

Ingvarson&Chadbourne(1998)以調查法進行「澳洲維多利亞省中 小學評鑑制度(PRP)實施滿意」研究,得到結論:1.PRP 增加教師、

校長工作量但不致影響教學。2.PRP 結果與教師職級結合,增加教師 階級存在的負面影響。3.PRP 對教師生涯發展沒有改善。4.評鑑規準 效度、信度不足,評鑑方式教師不甚滿意。

貳、國內情形

至於國內推動教師專業評鑑的情形,已於第一章詳細說明了,故 在此省略之。

歐陽教、高強華、王秋絨、李春芳、張德銳(1992)以調查法進

行「教師評鑑模式之研究」,得到結論:1.多數教育人員、學生、家 長贊成中小學推行教師評鑑制度。2.教師評鑑要兼顧形成性目的和總 結性目的。3.教師評鑑的規準要考慮多領域、多指標,應包含教學知 識與技巧、教室管理與技巧、學生輔導參與和績效、教學熱忱與敬業 精神四領域。4.以教師自我評鑑、學校行政人員評鑑、校內評鑑小組 評鑑,較受歡迎。5.中小學教師評鑑的獎勵宜採休假、進修、嘉獎、

獎金。處罰宜採告誡、強制進修、不續聘或解聘、留原俸級。

朱淑雅(1998)以調查法進行「國民小學教師評鑑效標之研究」,

得到結論:1.教師評鑑的效標架構包含七個領域、46 個效標。2.評鑑 效標均具有重要性。3.國小教育人員對教師評鑑效標的可行性不若重 要性樂觀,且彼此之間的意見紛歧。4.國小教育人員在教師評鑑效標 重要性、可行性間看法的差異各有不同且複雜。

林榮彩(2002)以調查法進行「高雄市國小教師專業評鑑實施意 見之研究」,得到結論:1.教師專業評鑑的目的宜以「形成性」為主,

「總結性」為輔。2.評鑑項目多元且廣泛呈現教師專業表現。3.評鑑 實施方式多元化,評鑑方式以「教師自評」最受肯定,蒐集資料以「自 我評鑑檢核紀錄」最受肯定。4.評鑑結果優異教師獎勵方式以「給予 升遷機會」最受肯定。對評鑑結果欠佳者處理方式以「強制進修」最 受肯定。5.評鑑結果以「不做其他政策推行之依據,只為提昇教師專 業及教學品質」最受肯定,採用「個別通知」。6.評鑑組成人員以「教 師」最受青睞。7.每位教師每年做一次「自我評鑑」。8.對評鑑結果不 滿意者處理方式以「教學省思並改進」「申請複評」。9.評鑑最大阻力 是「尚缺乏適切的評鑑規準」。10.多數國小教育人員不贊成高雄市推

行教師專業評鑑制度。

徐敏榮(2002)以問卷法、德懷術進行「國民小學教師評鑑規準 之研究」,得到結論:建構國民小學教師評鑑規準,共分為品德行為、

教師專業知能、專業態度、學生輔導、班級經營、行政配合、人際關 係七個評鑑領域及八十個評鑑規準。

許德便(2003)以調查法進行「南部地區國中教師對教師評鑑制 度態度之研究」,得到結論:1.國中教師傾向支持教師評鑑。2.教師評 鑑重視學校本位,採教師自行辦理;肯定其目的在獎優裁劣;評鑑項 目兼重品德與專業。3.教師兼行政、資深教師、專科畢業及年齡愈高 的教師對於教師評鑑支持度也愈高。4.服務於市區與中型學校之教師 在教師評鑑的權責單位看法上不同於離島地區及其他規模學校之教 師。5.服務於離島地區與小型學校之教師在教師評鑑支持度高於其他 地區與類型學校之教師。

陳白玲(2003)以訪談法進行「國民小學校長對教師評鑑態度之 研究」,得到結論:1.教師評鑑富積極意義並具有多元目的。2.教師評 鑑之規準宜具體明確,充分展現教師專業表現。3.多元方式、合理程 序和公平客觀原則是實施教師評鑑成功之要素。4.教師評鑑之模式宜 謹慎規劃。5.現階段推行教師評鑑仍存在諸多問題與困難。6.強調教 育行政單位的支持與協助。7.取得法源基礎,是教師評鑑制度成功的 先決條件。8.宣導教師評鑑的觀念。9.強調民主化和人性化評鑑的特 色需求。10.實施教師評鑑宜循序漸進,先徵求試辦再全面實施。11.

周延的規劃與設計是順利推動教師評鑑的重要因素。12.教師評鑑應

與教師專業發展相結合。13.教師評鑑須結合相關教育政策。

陳怡君(2003)以調查法進行「國民小學教師評鑑之研究」,得 到結論:1.教師評鑑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與促進專業成長。2.英美教 師評鑑制度以學校本位為基礎。3.國內教師評鑑制度流於形式化。4.

教師評鑑目的以形成性目的為主。5.依據教師專業表現,發展適當的 評鑑規準。6.教師評鑑方式多元化,資料蒐集多樣化。7.教師評鑑人 員缺少評鑑的專業知識。8.教師評鑑制度實施程序之完備性受到重 視。9.初任及非初任教師評鑑時機不一。10.教師評鑑應於學期末實 施。11.教師評鑑之實施鼓勵重於懲戒。12.評鑑結果以「形成性目的」

之政策推行為主。13.參與制定教師評鑑制度之人士應以學校教師為 主。14.學校行政人員與基層教師對教師評鑑的看法不同。15.國小推 行教師評鑑制度之時機仍待考量。

許峰維(2005)以調查法進行「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實施專業 評鑑之意見調查研究」,得到結論:1.77%的教師同意實施專業評鑑。

最贊成的評鑑項目是「服務熱忱與精神」,評鑑目的是「促進教師專 業成長」。2.教師最贊成的評鑑時機是「每學年末一次」,評鑑方式是

「教師自評檢核」。3.教師最贊成的評鑑組成人員是「同儕經驗教 師」,評鑑資料來源是「教室觀察、班級經營紀錄、自我評鑑檢核紀 錄」。4.教師最贊成的評鑑結果用途是「發布書面獎勵」,對評鑑結果 欠佳者「給予參加專業成長的進修研習機會」,對評鑑結果不滿意者

「申請另組評鑑小組辦理複評」。5.評鑑最大阻力是「尚缺乏適切的 評鑑規準」。6.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於專業評鑑內涵、評鑑結果處理、

評鑑可能遭遇的困難的看法相當一致。

蔡美儀(2005)以調查法進行「嘉義縣國民小學教師對實施教師 評鑑意見之調查研究」,得到結論:1.教師最贊成的評鑑項目是「教 師教學技能」,評鑑目的是「提昇教師教學品質」。2.教師最贊成的評 鑑時機是「每學年末一次」,評鑑方式是「教師自我評鑑」。3.教師最 贊成的評鑑組成人員是「教師」,評鑑資料來源是「教師教學檔案」。

4.教師最贊成的評鑑結果用途是「作為職務調升或升遷之依據」,評 鑑最大阻力是「評鑑標準難以明確、客觀界定」。5.教師最贊成的評 鑑效能是「提昇教師教學品質」,約四成左右的教師贊成實施教師評 鑑。

楊麗珠(2005)以調查法進行「台中市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教師 評鑑意見之研究」,得到結論:1.實施教師評鑑現況以成績考核辦法 為主,惟仍限於總結性評鑑。2.高度肯定實施教師評鑑。3.教師評鑑 以形成性目的為主,總結性目的為輔。4.評鑑項目最贊成「教學專業 知能」、「班級經營與輔導知能」、「專業發展與進修」。5.評鑑實 施方式以自我評鑑為第一優先 ,其次是校內人員評鑑。6.資料來源 以教師自我報告、教師晤談為主。7.高度肯定教師評鑑制度行政程序

楊麗珠(2005)以調查法進行「台中市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教師 評鑑意見之研究」,得到結論:1.實施教師評鑑現況以成績考核辦法 為主,惟仍限於總結性評鑑。2.高度肯定實施教師評鑑。3.教師評鑑 以形成性目的為主,總結性目的為輔。4.評鑑項目最贊成「教學專業 知能」、「班級經營與輔導知能」、「專業發展與進修」。5.評鑑實 施方式以自我評鑑為第一優先 ,其次是校內人員評鑑。6.資料來源 以教師自我報告、教師晤談為主。7.高度肯定教師評鑑制度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