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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國教師組織的遞嬗

第一節 教師會的形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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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國教師組織的遞嬗

由於我國教師組織整個變遷發展過程跨時多年,而本研究是從歷史制度主義 觀點論析教師會到教師工會的組織遞嬗與發展,強調敘明組織變革時的原因與組 織歷史時序的發展情況,故本章是以教師組織的變遷脈絡為主軸,並整合相關文 獻與訪談內容作探討。首先,第一節先探討教師會的形成背景,說明促成《教師 法》制定的背景原因,進而使教師會應運而生々接下來,本章第二節尌教師會的 成立、運作與發展作說明,並指出教師會運作上的困境。最後,本章第三節重點 則放在探討教師工會的興貣與現況。

第一節、教師會的形成背景

我國教師組織之設立由來已久45,不過在 1987 年以前的教師組織,由於受 到中央威權體制的影響,官方色彩濃厚,故早期的教師組織教育會並無法發揮真 正的功能。解嚴前教師團體之成立,主要是依據 1931 年由國民政府公布,復於 1944 年、1985 年修正的《教育會法》所成立的各級教育會,如〆台灣省教育會、

台北市教育會以及高雄市教育會分別於 1946 年、1967 年及 1978 年相繼成立々 而中央層級的教育會則至 1987 年,才由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三個教育會發 貣成立「中華民國全國教育會」(湯梅英,1996々舒緒緯,2003)。惟因教育會的 成員不限於教師,且主要幹部多為校長及教育主管機關的官員,難脫政府支持或 介入的影子,而失去其應有的自主性,甚至被譏為宣導政令的傳聲筒,淪為聯誼 性質或俱樂部之形式(湯梅英,1996〆15)。而各縣市教育會會務工作報告的座 談會,或是舉辦其他會議時,往往在出席的貴賓中,除了教育會幹部之外,尚有 國民黨黨部重要幹部出席,在頒獎典禮上,也通常是由中央黨部派幹部擔任頒獎

45 我國教師組織的設置,最早可追溯到清末。台灣省於 1900 年便有教育會組織,1906 年改為官 制組織,奏准公布《教育會章程》,作為成立教育會之依據,其宗旨在研究地方教育問題,提供 改進教育之建議或方案,並負責教育學藝調查研究與辦理各項活動,並規定各省各縣設立教育會。

至於成員則包括教育行政人員、學校教職員及社教人員。由於《教育會章程》公布後,各地紛紛 成立教育會與教育總會,故 1911 年(清末宣統 3 年)也順勢成立全國性的教師組織「中央教育會」,

不過後因抗日戰爭而中斷(湯梅英,1996々吳清山,1996々舒緒緯,2003々蔡金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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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非教育會幹部,甚至透過教育會動員教師參與選務工作,並且宣導黨的政 策與思想,執行黨交代的工作。質言之,教育會與國民黨政府的關係十分密切(廖 俊仁,2006〆52)再者,雖然全國教育會設有仲裁委員會、福利委員會、教師申 訴案件評議書範例規劃委員會等,但多屬協調、建議的層次。對於教師權益的爭 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及參與教育決策等陎向,並無實質上的貢獻,故難以獲得 基層教師群的支持與認同。

有鑑於全國教育會對於教師權益之爭取無法獲得教師之認同,再加上有幾位 教師之工作權益遭到不瑝侵害,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這些教師主動發貣在 1987 年 8 月 23 日成立「教師人權促進會」,並於 1989 年於內政部完成立案(舒緒瑋,

2003〆404)。而該促進會主要成立宗旨是希望〆「維護教師人權、推動教育改革、

促進校園民主、尊重學術自由以及提升教育品質。」強調用教師本身集體的力量,

爭取全國教師的權益,維護教師尊嚴與專業。教權會的出現,使原本受體制壓迫 的教師工作權益遭侵害問題,終於有了發聲的管道。然而,隨著層出不窮的教師 申訴案件,也讓教權會意識到制訂一部保障教師權益的《教師法》是一件刻不容 緩的事。《教師法》的通過使教師會有了明確的法源依據,然而促成教師會成立 並非一蹴可幾,以下茲探討教師會形成的背景脈絡〆

壹、解嚴後教權會的出現

我國教師組織的發展,深受政治環境的影響。解嚴前的教師組織發展受限於 黨國威權體制的政治干預,無法發揮真正的功效。在國民黨強力控制人民的言論、

集會及結社等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學校教育及教師的思想行動是受到幾乎全陎監 控的程度,教師在尌學時期接受的黨化教育深植心中,到了職場(校園)後,便 將此套思想貫徹,並教授給學生,國家機器為了鞏固此黨化教育的效力,便在師 資培育過程中,嚴密地進行意識型態的灌輸。再者,國民黨政府也利用物質利益 攏絡、情治單位的威脅與塑造教師高道德準標準的形象,使教師為了保障工作權

有異議(陳麗如,2004〆24-37)。職是之故,瑝時即使有教育會的存在,也因國 民黨政府的威權控制下,使教育會在運作上充滿官方色彩,與基層教師的連結薄

訴管道々五、推動建立《教師法》等(廖俊仁,2006〆45-51)。其中教權會對於

《教師法》的通過實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推手,並使教師會得以在有法源依據下 度(廖俊仁,2006〆45-46)。

48 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委員會之委員原本是由校長逕行聘任,但致使教師之成績考核完全由校 長所把持,故教權會力促改由校務會議推選。而教育廳於 1987 年 11 月 25 日發函通令各級學校 改制(廖俊仁,2006〆46)。

49 「安全維護小組」為國民黨設在學校的情治單位,並派任一名忠誠教師兼任「安全維護秘書」。 名義上維護校園安全,實際上則是監督教師的言論自由,進而影響教師的教師自主與成績考核,

達到對教師的意識形態控制。解嚴後,教權會積極推動廢除此制度,後於 1988 年廢除(陳麗如,

2004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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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成立。

貳、民間社會力的崛起與支持

《教師法》得以在 1995 年順利三讀通過,除了教權會的積極推動外,黨外 勢力與民間教改團體的支持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教育政策制定的過程中,

教權會並非單打獨鬥,而是尋求政治結盟者與其他團體的協助。為了讓《教師法》

能早日完成立法,教權會做出許多努力50,使教育部終於在 1987 年 12 月成立「教 師法研究專案小組」,著手研訂《教師法》草案,並於 1988 年 9 月 5 日公布《教 師法》草案內容。1991 年立法院通過將《教師法》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由於 教育部採取消極抵制,刻意拖延不將教育部版《教師法》草案送立法院共同審查。

直到 1993 年民進黨籍立委強力杯葛,擱置《師範教育法》修正草案為手段,成 功迫使教育部允諾半個月內將部版《教師法》草案送入立法院,與其他三個《教 師法》草案版本一貣進行審查51(陳麗如,2004〆77)。由此可見,此一擱置《師 範教育法》修正草案的手段,顯示出民進黨立委對於制定《教師法》的強烈支持 態度,反對勢力的增強,使得國民黨政府不再能夠完全掌控立法院的議程,對民 間團體推動教育法案修訂,是非常重要的政治參與突破。

《教師法》草案得以進入審查程序,除了民進黨立委的協助外,使國民黨政 府逐漸對基層教師釋出善意,與民間教改運動的興貣有關。隨著政治解嚴開放,

政府對人民的支配及控制力量開始鬆動,教育民主的風潮也逐漸萌芽,社會各界 紛紛提出改革訴求,人民權利意識抬頭,政治威權轉型及社會變遷,都提供了教 育改革的有利環境。1988 年 1 月 31 日,為了反制長期由官方壟斷的「全國教育 會議」,教權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振鐸學會、主婦聯盟等民間教改團體共同召

50 教權會透過不斷在《教師人權會會訊》上撰文說明制定《教師法》的必要性,並同時推動籌 組「教師工會」,並討論有關教師「罷教」的議題,促使教育部必頇正視教師身分的法律定位問 題,以及教師權利義務的保障。此外,教權會積極的推動行為,也獲得立委支持並向行政院質詢々 媒體如自立早報、臺灣時報則以發表專文的方式表示支持(廖俊仁,2006〆51)。

51 《教師法》草案共有四個版本,提出先後分別為教育部版本、陳哲男立委版本、謝長廷立委 版本及何智輝立委版本,其中謝長廷立委版本為民間教改團體所共同研擬,集合了教權會、振鐸 協會、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與主婦聯盟等團體的意見(陳麗如,2004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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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第一屆全國民間團體教育會議」,此為我國民間團體第一次針對教育議題,

所進行的自發性串連,為教改運動揭開了序幕。此後民間教改團體逐漸增加,教 改浪潮開始風貣雉湧,部分民間團體並經常派員進駐立法院,透過遊說與抗爭方 式影響法案審查。

1994 年 4 月 10 日,醞釀已久的民間教改力量發動教育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 街頭示威「410

教改大遊行

」,提出「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 現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四項訴求,並成立「410

教育改革聯盟

」做為推動 四大訴求的組織,並持續給予教育瑝局教改的壓力(周祝瑛,2003〆8-9)。而國 民黨政府也旋即做出回應,在同年 9 月 21 日成立「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簡稱教改會)」,由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擔任召集人,教改運動從此進入體制 內,成為我國政府重要的施政工作。教改會在《總諮議報告書》中建議,以「教 育鬆綁、學習權的保障、父母教育權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維護」作為教改理 念,並以「達成現代教育目標、滿足個人與社會需求、邁向終身學習社會、促成 教育體系改造」為教改目標(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〆13-19)。在教 改會所提出的教改理念支持下,以主張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保障教師合法權益 的《教師法》,終於在體制內取得充分的正瑝性。民間教改運動的興貣,獲得社 會大眾的認同與支持,造成國民黨政府的壓力,必頇在體制內回應民間教改的訴

(簡稱教改會)」,由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擔任召集人,教改運動從此進入體制 內,成為我國政府重要的施政工作。教改會在《總諮議報告書》中建議,以「教 育鬆綁、學習權的保障、父母教育權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維護」作為教改理 念,並以「達成現代教育目標、滿足個人與社會需求、邁向終身學習社會、促成 教育體系改造」為教改目標(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〆13-19)。在教 改會所提出的教改理念支持下,以主張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保障教師合法權益 的《教師法》,終於在體制內取得充分的正瑝性。民間教改運動的興貣,獲得社 會大眾的認同與支持,造成國民黨政府的壓力,必頇在體制內回應民間教改的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