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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甄選制度運作的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甄選制度運作的現況

本節主要具體描述教師甄選制度運作的現況,共分為三個部分來敘述。首先 定義教師甄選的意義、目的、原則,接著探討教師甄選的考試方式與內容,最後 深入了解儲備教師面對教師甄選之初始因素與持續因素。

一、教師甄選的定義

從先瞭解教師甄選的意義後,更需探討其目的,並從中掌握出教師甄選的原 則。

(一)教師甄選的意義

要界定教師甄選的意義前,要先了解「甄選」的意義。在辭海中,「甄」的解 釋是「別也,察也」;「選」的解釋是「挑選」,「甄選」的解釋則為「考察人才而 薦舉之」。因此,其意義在於透過甄選制度選擇出適合此工作職位的真正人才。大 致而言,甄選、甄試、考選、遴用、選用都具有相同的概念(李慶宗,2001)。在 本研究中研究者將其視為相同的意義。林海清(1993)認為甄選是採用公平且客 觀的方法來選拔有學識的人,而張潤書(1990)提出了甄選需依據組織事先所訂 的標準來進行選拔的概念,顏慧萍(1992)、蘇鈺琦(2004)另提出甄選是從符合 資格的應徵者中來加以挑選的,最後吳復新(1996)、張喬媚(1998)、梁金都

(2002)、吳福春(2003)、Wise(1987)則提出甄選是根據組織的人力需求下進 行的。綜合上述學者對於「甄選」的觀點,研究者將其概念整理如下:

1. 甄選是為了確保新進人員的資質,使其能夠順利完成組織所賦予的任務,

因此必須根據組織的需求來設定標準或條件。

2. 甄選是一種選用方式為組織挑選新進人才。

3. 甄選須注重公平正義的原則,強調公開、公平、客觀。

4. 甄選是從招募大量的應徵者中選擇最優秀的人才,為組織盡力。

因此,依據上述的概念,研究者認為甄選及教師甄選的意義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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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是指根據組織的人力需求設定基本資格或條件吸引應徵者前來,並採用 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甄選原則,經過一定的考選過程,從中選出最優秀的 人才達到組織目標。

而教師甄選是指根據學校課程與教學現場人力需求,設定專業素養標準吸引 儲備教師前來應徵,透過學校自辦或委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採用客觀、公平、

公正、公開的甄選原則,經過一定的考試過程,挑選出最符合學校需求的新進老 師加以錄用。

(二)教師甄選的目的

釐清了「教師甄選的意義」後,也應更進一步瞭解「教師甄選的目的」,避 免對教師甄選的方式有所偏頗。

以目標而言,顏慧萍(1992)、張喬媚(1998)、梁金都(2002)、李慶宗

(2002)、吳福春(2003)、Castetter(1996)均認為甄選目的不只組織目標能順 利達成外,並能達到個人的自我實現。以過程而言,張清良(1993)、張潤書(2002)、 蘇鈺琦(2004)均提出甄選目的需講求公正、公開、公平、客觀,讓人人都能在均 等的機會下競爭。以結果而言,林海清(1993)、Seyfarth(1996)亦認為甄選目 的為能為組織選用最優秀、最符合組織需求的專業人員,並更進一步助其發揮其 潛能,提升組織整體效能。

因此,本研究認為教師甄選的目的為:

1. 實現學校、個人願景:透過甄選過程而挑選出學校自己所需的教師,並能 將之長才加以應用於學校發展上,實現學校的願景目標,更進一步展現學校特色,

另外,亦達成教師個人的自我實現。

2. 講求立足點的平等:透過公開、公平、客觀的方法,避免徇私舞弊。

3. 遴選優秀教師:透過甄選的過程,遴選出具有專業知能的教師,不僅傳授學 生基本知識外,更是學生各方面模仿學校的優良對象。

(三)教師甄選的原則

瞭解了甄選的意義、目的後,應留意甄選的原則,有效掌握甄選的過程是否 確實執行。

在甄選內容的適切性方面,傅肅良(1990)、張清良(1993)認為甄選的內 容與任用的標準要能相符合。在甄選方式的多樣化方面,謝文全(1993)、張喬 媚(1998)、楊裕仁(1998)提出甄選需依甄選標準取才,避免單一化的甄選方式,

以免有所偏失。在甄選過程的公開化方面,吳定(1990)、張金鑑(1992)認為 甄選應秉持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挑選出最優秀人才。在甄選流程的確切性 方面,Baltzll 和 Dentler(1985)等人認為甄選需明訂確切的甄選辦法與甄選流程。

最後,在甄選人員的專業化方面,謝文全(1993)、張喬媚(1998)、楊裕仁(1998)

也提出甄選須根據評分的標準加上專業判斷來選用人才。

因此,研究者認為教師甄選的原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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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師甄選內容應以能夠促進學校發展為依歸:學校須根據其發展訂定應試 人員的資格標準,以能促進學校發展為最終目標。

2. 教師甄選過程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依據一定的評分標準加以 評分,或採用統計方式消除其不公平性。另外,應試過程宜透明化,達到公開的 原則。

3. 教師甄選方式宜多樣化:可透過筆試、口試、試教、實作…等方式,確實 掌握應試人員的專業性。

4. 教師甄選人員專業化:可聘請校內外優良教師或國內大專院校教授…等專 業人士協助教師甄選,才能選用出最合適的人才。

5. 教師甄選流程確切性:多樣化的甄選方式需要告知應試人員明確的流程,

避免主辦單位無所適從,亦可穩定應試人員的心。

二、教師甄選的考試方式與內容

一百年全國各縣市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的考試方式與內容不完全相同。大體來 說,考試方式分為初試和複試,而初試內容為筆試,考試科目有教育專業科目、

國語文、數學,而教育專業科目為各縣市唯一共同的科目。複試內容則以口試和 試教為主。初試和複試各有其規範,可詳見於表 2-1-1,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考試的方式

考試的方式採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辦理,初試通過者始得報名複試。初試以筆 試為主、複試為口試、試教,每個縣市均有筆試、口試、試教。另外,加考作文 的縣市只有台北市。

1. 筆試內容方面,考試的科目以國語文、數學、教育專業科目為主,教育專 業科目是各縣市都有採用的,地方文史、英文為少數縣市另加考的,但各縣市的 考試科目多寡不完全相同。

只考教育專業科目一科的縣市有:花蓮縣、新北市、台東縣。

只考教育專業科目、國文兩科的縣市有台南市。

考教育專業科目、國語文、數學三科的有: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

嘉義市、金門縣。

加考英文的有:台北市、桃園縣。

加考地方文史的有:台南市、金門縣。

而考試科目的題型以選擇題為主,採北、中、南聯合命題的方式為主,亦有些縣 市自行出題。

北區聯合命題的縣市有:新北市、花蓮縣。

中區聯合命題的縣市有:台東市、台中市、彰化縣、苗栗縣。

自行命題的縣市有: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金門縣。

2. 口試內容方面,口試時間除桃園縣 15 分鐘、台東縣 12~15 分鐘、台南市 8 分鐘外,大都是以 10 分鐘為主,口試範圍為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輔導知能…等,

另外,個人檔案攜帶方面,台中市、彰化市、台南市不可攜帶,其他縣市均可 3. 試教內容方面,試教時間大都以 10~15 分鐘為主,試教科目、版本、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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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題時間不盡相同,試教科目以國語、數學為主。可詳見表 2-1-2,其分述如下

(1)試教科目方面:

兩科抽一科的縣市有:台北市、新北市。

兩科均演示的縣市有:桃園縣、苗栗縣。

限定一科:花蓮縣、新竹市、彰化縣、嘉義市、金門縣。

(2)試教版本方面:除台北市、花蓮縣、新北市、台東縣不限定版本外,

其他限定版本縣市的內容如上表詳述。

(3)試教冊數方面:大都以 9~12 冊為主,詳述如上表:

(4)抽題時間方面:除台中市為 15 分鐘前抽題、台北市 60 分鐘前抽題外,

其他各縣市都為 30 分鐘前抽題。

(5)另外,大部分縣市均可自行準備教案或教具,數量不限,因此常見考 生攜帶大型行李箱赴考,而台中市、彰化縣除承辦單位所準備提供之教科書及教 具、粉筆外,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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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1 一百年全國各縣市國小教師聯合甄選之考試方式、內容、佔分比例

http://teacher.1111.com.tw/file_download.asp?fil_adr=gramme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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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2 各縣市一百學年度教師甄選試教科目之內容與方式 甄選縣市 試教科目、版本、冊數 抽題時間 備註 台北市 國語—第 1~12 冊、不限版本

數學—第 1~12 冊、不限版本

60 分鐘前 兩科抽一科 花蓮縣 數學--第 9~12 冊、不限版本 30 分鐘前

新北市 國語—第 9 冊、不限版本 數學—第 11 冊、不限版本

30 分鐘前 兩科抽一科 桃園縣 國語—第九冊五單元、南一

數學—第九冊五單元、康軒

30 分鐘前 兩科均演示 新竹市 數學—第九冊五單元、康軒 30 分鐘前

苗栗縣 國語—第十二冊、康軒 數學—第 9~12 冊、課程綱要

兩科均演示 台中市 數學—第 12 冊、教育研究院 15 分鐘前 不可附教案

承辦單位準備教科書 彰化縣 國語—第十冊、翰林

數學—第十冊、南一

30 分鐘前 國、數(不帶東西)

(報名時自選一科) 台東縣 國語—第 11 冊、不限版本

數學—第 9 冊、不限版本

30 分鐘前 兩科抽一科 嘉義市 國語—第 10 冊第 1~10 課、

南一

30 分鐘前 台南市 國語—第 10 冊、南一

數學—第 10 冊、康軒

30 分鐘前 兩科抽一科 金門縣 國語康軒 30 分鐘前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佔分比例

教師甄選內容的佔分比例方面,可見表 2-1-3,詳述如下:

大多數縣市採用將筆試、口試、試教按一定比例採計加總,只有台北市、花 蓮縣、新北市筆試成績不採計,將其當成進入複試之門檻。

筆試的佔分比例除了新竹市(20%)與台東縣(30%)外,其他各縣市都是 40%以 上,可見筆試成績對於總分有一定的影響程度。而筆試科目中各縣市教育專業科 目的佔分比例為 40~50%,可見教育專業科目為筆試的關鍵考試科目。在國語文與 數學的考試科目中,兩科佔分比例相同的有: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嘉義市、

金門縣。兩科中國語文佔分比較較高的有:台北市、桃園縣、彰化縣。

金門縣。兩科中國語文佔分比較較高的有:台北市、桃園縣、彰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