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地位反映出個人在社會群體中之價值與貢獻程度 (林晟鑑,2008)。教師 擔負著培育國家未來棟樑的使命,是社會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本節探討教師 社會地位意涵與相關研究,以做為本研究理論依據。
一、社會地位
「地位」(status)一詞的拉丁語源代表的是“站立之處”,表示一個人在社會中 的位置,每一個人在社會中都有其被賦予的地位。社會學辭典指出:地位通常與 角色(role)歸納在一起,角色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上擁有某個地位時,被期待或被鼓 勵實現的權利、義務的規範或行為模式。一個人(或一群人)角色扮演的情形可以 反映出其相對的社會地位(呂碧琴,2004;葉千芷,2008)。社會地位是指一個人 於社會上,由許多因素如教育、經濟、政治與種族…等決定其社會階級所得到的 榮譽和聲望,亦即一個人或群體在社會中的位置和排名。社會地位可以由兩種方 式達到:一是自致地位,即透過自己行使知識、能力、技巧努力爭取而獲得的,
如工作成就;二是先賦地位,是一個人透過承襲制度得到社會分層體系中所處的 位置,在某些社會中,一個人從出生起就被賦予無法改變的社會地位,如中國古 代各朝皇帝家族世襲。在任何社會都有基於性別、年齡、種族和家庭背景等的先 賦社會地位。具有相同社會地位的團體群聚形成一個社會階級,而此階級的人群 通常會有相似的行為模式或階級意識(葉千芷,2008)。
然而各個研究對於社會地位的定義因探討的焦點不同,本研究以結構功能論 與社會衝突論進行討論:
(一)結構功能論
結構功能理論認為社會是處著靜態、非破壞性的平衡,社會是由許多不同的 環節所組成,每個環節都發揮著各自的有機功能,彼此之間維持著均衡與整合的 狀態,且都具備著不可取代的重要性。社會中各個部門位置各有其目的與功用,
應分配社會中的成員至各種社會職位中,個人不同的才能負責不同的職位,所擔 負的工作職務對於社會貢獻的功能程度不同。然社會階層的存在是有必要的,社 會會因不同的需求而有不同地位階層的安排,依不同的努力、付出與地位給與不 同的報酬(劉志賢,2008;蔡文輝,2009)。然而社會的資源是有限的,為了這些 資源,人們透過競爭與合作產生了功能分化,這種持續性的協調與主從關係形成 了階級分化,重要的位置職務必須由最適合的人擔任,相對的有能力且擔當重要 職務者能獲得更多的聲望、財富及權力(黃彥超,2007;葉千芷,2008),如此的 功能分化,目的在於讓社會順利運轉,因此社會中才會存在著不平等。
(二)社會衝突論
主張衝突論學者認為社會是動態、無時無刻在變化的。整個社會體系處於絕 對不均衡中,在社會體系的每一個部分都包含著衝突與不和的因素,是社會變遷 的來源。社會在運轉中所保持著的秩序,除了社會成員對社會價值和權威的認 同,權力也負起很重要的維持作用,有些社會位置吸引人的並不一定是物質報 酬,而是一種內在的價值滿足(黃毅志,2003)。上層階級利用本身所擁有的財富、
地位與與權力鞏固自己的社會地位,支配弱勢團體,造成衝突不斷,只能透過階 級意識,保持著不平衡中的平衡(陳奎憙,1999)。因社會特殊結構形成階級,同 時也是構成社會的要素,以社會衝突的觀點來看,社會階層並非因社會各階層功 能重要性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而是因階級衝突而產生的結果。
綜合結構功能論與社會衝突論之觀點,Perrucci 與 Kundsen(1983)提出兩者特 徵差異如下(引自黃彥超,2007):
表 2
與作用,如此的必要性造成社會的分工,然而社會的分工會形成社會階級,但也 會造成權力的分化。權力不像財富一樣外顯,但是其實質的效用不亞於財富對地 位的影響(葉千芷,2008),因此當個人或團體擁有權力,力用其權力來主導形勢,
對社會的影響越大,所得到的地位也越高。然而教師的權力是運用在當師生互動 時,教師以其優越的地位或學校所給予的資源,有意圖的促使學生讓其行為或態 度達到教師所希望的的教育目標(郭丁熒,1998)。
(二)教師經濟與地位
黃毅志(2003)指出經濟收入、專業技術與道德形象是影響社會地位的因素。
現今大學畢業生進入社會工作起薪不及三萬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13),相較 之下教師這個職業除了服務公職且以國中教師為例初任教師起薪將近四萬元,待 遇水準穩定且可滿足生活所需,在這不景氣的年代中可說是名副其實的「鐵飯 碗」,加上工作與教學時數尚屬合理範圍之內,退休福利雖不如以往,但退休制度 亦可保障未來退休後的經濟生活,這應該可以解釋為何教師甄試年年擠破頭了(丁 泰之,2010)。
(三)教師聲望與地位
職業聲望是由社會組成份子的價值觀所決定,在現代社會中職業分工越來越 精細,欲了解個人社會地位,其所從事的職業可得到答案。然而職業聲望的高低,
則成為判別社會地位的主觀因素之一(陳奎憙,1999)。聲望越高,在社會中所擁 有的社會資源越多,亦代表著社會地位越高。在相關研究中亦顯示具備專業技能、
收入高、權力大、社會肯定程度高的,其職業聲望亦高(葉千芷,2008)。
自古以來,由於儒家文化思想的影響,強調尊師重道,教師一職擁有神聖的 形象。「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更可看出教師的地位極為崇高。然此現象經過社會 變遷、多元發展後,人們價值觀逐漸改變,各行各業逐漸平等,教師更被認定為 是服務業,服務社區、家長與學生。其所受到的尊重大不如前,教育工作者的言
行舉止亦常常被用放大鏡來檢視,所遭遇的挑戰亦越來越嚴苛。
丁泰之
中高層階級,應為大專體育教師身分歸類為大學教授,所以其研究結果所呈顯之 職業聲望評等與國中教師相較之下明顯高出許多。
表 5
教師自評社會地位與職業聲望排序摘要表
五、小結
一般民眾評定一種身分其社會地位與職業聲望,從傳統文化價值的影響到近 年來依據工作本身的專業程度可見,但從歷年來研究發現,一般民眾對於國中教 師社會地位的認知定位變化並不大,顯示教師在社會上還是有其存在的重要性,
惟教師對於自我在社會上的地位歷經社會變遷、數度國家教育政策改革,從以前 課堂上是教師為上,傳統講求師道為先的觀念,轉變至今教學以學生為中心,甚 至是變相的家長過度干涉教育,明顯感受不如以往的尊嚴與權力。
林清江研究調查 80%的民眾認為教師是一種專業,但到了 1991 年的調查卻 降低至僅有 71%,越來越多人認為教師這門職業只是一種半專業(黃彥超,2007),
如此的結果確實衝擊著教師在社會中的價值。教師身分比起其他一般職業有其特
研究者(年代) 研究對象 教師社會地位排序
林清江(1971) 臺灣省各區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自評排名 12 位 林清江(1980) 臺灣省各區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屬第二層次,第 15 名 林清江(1991) 臺灣省各區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屬第二層次,第 15 名 呂碧琴(2004) 臺灣省大專院校體育教
師 大專院校體育教師屬於中高層階級
郭丁熒(2006) 臺灣省小學教師 教師地位日漸式微 林晟鑑(2008) 台北縣市四所國中現職
教師與實習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為第三層次,第 18 位 劉志賢(2008) 臺北市、臺北縣公立國
民中學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屬第二層次,第 17 名 丁泰之(2010) 中部地區中小學教師 國中教師職業聲望排名第 11 位
殊性,關係到培育國家未來棟樑之重責大任,因此對於教育人員的要求更甚於其 他行業。教師是否能展現其專業,給予學生帶著走的能力,才是能否擁有其地位 之重要條件,其背負之使命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