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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體育教師的角色

體育教師授課型態及教材教法與一般學科不同,除了須具備一般教學的能力 之外還需兼備體育專業能力,範圍廣泛,因此體育教師扮演的角色,除了體育教 學,只要是和體育、運動相關的一切事務,都由體育教師包辦(歐宗明,2007)。

各個學者對於體育教師應扮演的角色定義不一:Ojeme 於 1988 年提出教師扮演的 工作角色為教學者、教練、運動管理者、研究發展者、學生福利維護者。教育部 (1997)亦明定體育教師為(1)教職員的同仁、(2)學生的體育教師、(3)代表隊的教 練、(4)運動比賽的裁判、(5)班級導師、(6)行政人員。郭霈晨(1999)提出體育教師 應扮演體育教學者;體育課程推動與研究者;社區關係協調者;運動代表隊教練;

體育教學評鑑者;運動競賽推行者。如此多元的角色定位,需具備各方位專業能 力,教師如何看待這些角色論述,影響著教師專業身分的認同。

二、體育教師的專業能力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關於教師地位之建議案」(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eachers)中提到:「教職必須被視為專業,教職是一種需要

教師嚴謹地與不斷的研究,以獲得專門知識與特別技能而提供公共服務。」(取自 楊國賜,1992)。Chisholm 與 Ely(1976)認為專業能力包括三項特質:(1)知識:專 業人員每日所需了解的事實、資料;(2)技巧:運用知識以解決特別問題的能力;

(3)態度:對其工作情感趨避作用的行為表現。因此專業能力是每個人從事特定的 工作,完成特定的任務時,因其需求具備特有的知識、技能及態度(侯銀華,2005;

黃暐睿,2006;張世欣,2010)。

學校體育教育是國家推展基層體育運動發展政策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因此 在這歷程擔任引領者的體育教師即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體育教師在學校 內之任務與其他一般教師比較之下相對特殊且專業,因此多位學者針對體育教師 專業能力內涵探討如下:

黃國義(1985)認為理想的體育教師應具備的體育專業知識與能力包含:

(1)對體育目標的理論的了解;(2)運動技能的養成與培養;(3)體適能要好;(4)體 育教學能力與方法;(5)指導運動代表隊的知識及能力;(6)運動裁判知識與能力;

(7)評量體育成績及從事體育研究的知識與能力;(8)舉辦運動比賽與體育表演知識 及能力;(9)具備運動安全知識與能力;(10)有其他科目的教學能力。

中小學體育教師手冊(1994)說明體育教師之專業能力表現應包含下列:

(1)學識修養:普通知識、體育知識、教育專業知識。

(2)體育教師的品格:客觀公正、民主開朗、同情、理性、愛心和耐心、犧牲奉獻。

(3)體育教學能力:教學能力、輔導能力、行政能力、領導能力、應用能力、勤學 能力等。

(4)操守:有教無類、因材施教。

(5)健康的體魄。

程瑞福(2000)將教師專業能力劃分為「教學專業」及「體育專業」兩大領域:

(1)教學專業:教學態度與知能、教學能力與方法、管理與輔導能力;(2)體育專業:

體育認知、教學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健康體適能、運動技能、運動安全、運動

裁判、運動指導、學術研究、自我成長。其中包含 13 類指標。

劉兆達(2002)認為體育教師專業能力內涵包含:

(1)教育專業能力:教師應具備一定的人文素養,教育與教學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對教育之責任感、教育熱忱、奉獻精神及學習精神與理念及其他教師需要具有其 他的能力。

(2)體育專業能力:體育專門知識、良好運動技能、運動安全、學術研究、行政管 理、運動指導、體育教學與評量、良好健康體適能、運動裁判及自我成長。

吳子宏(2003)針對國小教師提出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應具備兩大類的專業能 力:

(1)基本教學能力:教育理論基礎、教學技能、學習與發展、輔導與管理能力、教 育信念與態度、人際溝通能力等。

(2)領域教學能力:健康與體育認知、領域統整課程教學設計、運動指導能力、運 動安全與健康、領域學術研究能力、適能指導能力、領域教學與評量、體育行政 管理能力、領域協同教學能力、運動與健康生活規劃。

對於中等學校體育教師專業能力,侯銀華(2005)提出其內涵應包括:

(1)教學專業能力:教學知能、教學技能、管理能力、教育理論基礎、教育專業精 神、管理與輔導能力、人際溝通協調能力、教學能力與方法。

(2)體育專業能力:體育專門知識、體育教學與評量、運動指導能力、運動技能、

運動安全、學術研究、行政管理、健康體適能、運動裁判。

何榮杰(2006)將體育專業能力內涵分類如下:

(1)教學能力:係指教師擔任教學工作應具備之能力,包括掌握教學進度、擅用教 學資源、擁有良好表達能力、尊重學生個別差異等。

(2)體育認知:體育教師應具備運動常識,了解體育歷史演進、熟悉各項運動規則、

設計運動處方以提昇健康體適能等。

(3)運動技能:體育教師應具備示範運動技能之教學能力、維護運動安全、處理運

動傷害,並具備指導某項運動代表隊之能力。

三、小結

綜合上述多位研究者所論,研究者統整如表 1,認為體育教師需具備之專業 能力應包含「教育專業能力」與「體育專業能力」兩大類專業能力:

(1)「教育專業能力」包含教育專業基礎、教學能力,班級經營能力、輔導能力與 人際溝通等。

(2)「體育專業能力」包含體育專門知識、運動指導能力、體育教學評量、行政管 理能力、健康體適能及自我專業成長。

體育教師身分特殊,扮演角色多樣,所應具備專業能力不僅止於教學專業,

還包含行政管理、班級經營、各種運動項目技能指導、運動相關知識等,涵蓋層 面相當廣泛,在這講求專業至上的社會中,具備各領域的專業能力是最基本且不 可或缺的條件。體育教師實踐體育教學或相關活動,是體育教師能否有效的執行 其專業能力的重要因子(李怡貞,2012)。Kennedy 與 Barnes(1994)提出,教師除了 需具備一般的學科知識與教學技巧外,教師本身的信念、價值、教師角色認同與 自省能力也是屬於專業認同的一部分(取自黃暐睿,2006)。因此了解自我專業能 力有助於提升對自我專業的認同,而對自我專業認同程度越高亦會對自我專業知 能成長,兩者是息息相關的,充分了解、認同並發揮專業知能是十分重要的一件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