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數學推理的意涵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推理是一種邏輯的思考方式,由已知或假定 的前提來推求結論,或由已知的答案結果,反求其理由根據。凡由因以求果、由 果以溯因、由現象以歸其原理、以原理說明現象等,演繹、歸納、類比的思考活 動,皆稱為「推理」。然而,數學教育學家經常使用「推理」這個名詞,卻沒有 一個明確的定義,但在一個隱含的假設下,推理的意思有一個共同協議(Yackel

& Hanna, 2003)。Lithner(2008)在任務解決之下提出的數學推理定義為一連串 的思維、思考的方式,以及產生斷言和得到結論,並不一定要基於形式上的邏輯,

因此也不受限於證明,甚至可能是不正確的,但只要推理者背後有一些合理的理 由。Russell(1999)提出數學推理在辯證、數學使用上的一般化是必要的發展。

因此,數學推理從不同角度切入會有不同的定義,但似乎皆依循著某個共同的意 涵。

從各國課綱所提到的數學推理來看,美國強調的是抽象和量化推理、以及辯 論中的推理;英國則是在探查、臆測關係與歸納、以及辯證或證明中的數學推理;

中國大陸在數學思考面向中強調觀察、實驗、猜想、證明、綜合實踐中發展合情 歸理和演繹推理;南韓的教育政策則是強調數學知識與經驗推理並辯證數學結果;

最後,新加坡從發展數學問題解決的能力來看,推理是其中一個重要過程。從以 上各國課綱可看出數學推理有辯證、探查、臆測、歸納、演繹推理、合情推理等 不同的面向。丹麥學者 Niss(2003)所提出的八大數學能力其中一項為「數學推 理」,強調此能力能理解別人論證的條理,並能評估論證的有效性、知道什麼是 數學證明,並能區分數學證明與直觀的不同、能從論證得調理中找到基本的想法、

能將直觀論證轉化成有效的證明。Kilpatrick & Swafford & Findell(2011)提出 數學的精熟(mathematical proficiency)應包含五股能力,其中一項為適性推理

(adaptive reasoning),強調邏輯思考、反思、解釋、以及辯證等的處理能力。因 此,本研究將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數學推理的分類,以及使用的數學推理方法和 目標加以探討數學推理的本質。

(二)從論證的角度探討數學推理

根據美國數學教師協會(National Council of Teachers of Mathematics [NCTM])

於 2011 年出版的《在帅稚園前至八年級之數學教學中,發展數學推理之必要的 理解》(Developing essential understanding of mathematical reasoning for teaching mathematics in prekindergarten-grade 8),在數學推理上提出一個「大構想」(The Big Idea)以及九個「必要的理解」(Essential Understanding, EU)。此大構想強 調「何謂數學推理」,而必要的理解則洞察出「何謂在帅稚園前至八年級的教學 中所必需之數學推理」,這些都是教師必頇透徹理解且靈活運用的,使得教師在 數學推理的教學上擁有高效率(Lannin, Elliott, & Ellis, 2011)。

其中大構想將數學推理的過程分成三大區塊,第一個區塊為「猜測與一般化」

(Conjecturing & Generalizing),第二個區塊為「探究為什麼」(Investigating Why),

第三個區塊為「辯證與反駁」(Justifying or Refuting)。通常推理的過程會從猜 測與一般化開始,再檢驗多樣的因素,探究為什麼猜測是有效或無效的,最後辯 證猜測的正確性或錯誤性,可能還會再回到猜測,因此,推理的過程可能在這三 個區塊之間來來回回的移動(Lannin et al., 2011),如圖 2-1。

例如:設數列<an>的遞迴關係式為 a1 =12

an = n+1n an−1 , (n ≥ 2) ,請問一般項 an為何?

此時,必頇先進行第一步驟猜測與一般化:猜測一般項 an 可能為多少,在進行 第二步驟探究為什麼:代幾項進去猜測的一般項,看看是否皆符合,最後再進行 第三步驟辯證與反駁:進而利用數學歸納法辯證所猜測的一般項在 n≧2 的整數 時,是否成立,如一般項成立,則可確認猜測無誤;如一般項不成立,則進行反 駁,可找到不符合的反例,然後再回到第一步驟重新進行猜測。

在此為了更了解多樣的數學推理面向,將大構想的三大區塊再細分為九個 EU,

而這九個 EU 有相互的關係並集結成更大的數學推理概念(Lannin et al., 2011),

如圖 2-2。以下將詳細介紹此文獻中的九個 EU:

猜測與一般化 EUs 1, 2, 3, 4

探究為什麼 EU 5

辯證與反駁 EUs 6, 7, 8, 9 圖 2-1 數學推理過程的模型(Lannin et al., 2011)

大構想

猜測與 一般化

EU1 EU2 EU3 EU4

探究

EU5

辯證與 反駁

EU6 EU7 EU8 EU9 圖 2-2 以論證的角度的數學推理架構圖

第一區塊:猜測與一般化

(1) EU1:猜測是在數學關係式中形成一些「不知道是否正確,但暫時認為是正 確」的敘述。

例如:假如將3478相加,猜測其結果會比 2 小。

(2) EU2:(a)一般化是考慮兩個例子之間的「關係、觀念、表示式、規則、模式 或其他數學性質」找出共同特性,或(b)一般化是延伸推理至更廣的領域、

定義域或範圍。

例如:(a)比較分數條(fraction bar) 的大小。

學生將每一個分數條視為全滿的一整條中少了一塊,由目測可知,78少的那

一塊比45少的那一塊還要小,所以得知78>45一般化 比較 的大小,也可以由此得知56> 67

學生在這兩個例子之間的圖形表示式之變化中找到了共同特性,這裡的分數 不管是78455667皆可視為整份圖形中少了一塊,因此可由同樣的方式比 較兩圖的大小關係,故此稱為一般化。

例如:(b)由上述分數條的型式一般化 學生由圖形的表示式延伸至直接由數字 之間的關係判斷分數的大小,因此可直接說出34 >231011 > 109,甚至可抽象 化至「當 x>y,對所有的正整數 x, y,使得x+1x >y+1y 都成立」。

(3) EU3:一般化是藉由認定相關的領域、定義域或範圍來確認一般化的應用。

例如:「相乘使數變大」這句話在相乘的數大於 1 時是正確的,但在相乘的 數小於等於 1 時是錯誤的。所以必頇要仔細考慮一般化的範圍,以精煉出這 些敘述,使得這些敘述在更廣的範圍中皆正確。

(4) EU4:猜測和一般化的過程中,有關「名詞、符號和表示式(或圖像)」意 義的「使用和澄清」。

例如:考慮 3+5 這個表示式,一年級的學生可能會寫出 3+5=4+4。這是一個 正確的敘述,但在學生寫出此關係式前,必頇先認識「=」這個數學符號是 表示等號兩邊的量是相等的,因此學生使用「=」這個數學符號,是知道 3+5 的值和 4+4 的值是一樣多的,這個關係式才有意義。

第二區塊:探究為什麼

(5) EU5:在探究的過程中,去調查多樣的潛在因素,進而解釋為什麼一般化的 敘述為正確的或錯誤的。

例如:在未證明之前,探究可計算三角形面積之海龍公式的合理性。

海龍公式為 s s − a s − b (s − c),其中 s 為周長的一半,所以 s、(s-a)、

(s-b)、(s-c)的單位皆為公分,所以 s s − a s − b (s − c)的結果,單位為帄 方公分,符合面積的單位,因此可初步判斷這個公式是正確的。

第三區塊:辯證與反駁

(6) EU6:數學辯證是一個基於已理解概念進行邏輯論證。

例如:為了提供有效的論證,學生必頇提供一個邏輯順序的敘述,這敘述是 建立在「已經知道是正確的」敘述、觀念或理解,去達成結論。接續上述 EU5 的例子,已初步判斷海龍公式是正確的,而在 EU6 必頇要以邏輯論證 的方式進行證明,才得以證實公式是正確的。

(7) EU7:數學反駁為說明特定敘述是錯的。

例如:如果將海龍公式寫成 s − a s − b (s − c),則必頇提出反駁,以表 示此公式錯誤。假設一個邊長為 3、4、5 的直角三角形,面積=12× 3 × 4 = 6 ≠ 6 = 6 − 3 6 − 4 (6 − 5),舉出一個反例來反駁公式的錯誤。

(8) EU8:辯證和反駁為評估論證的有效性。

例如:針對 EU6 正確的話就證明和 EU7 錯誤的話就給反例,要能夠區辨或 評估以上的辯證和反駁是否有效。

(9) EU9:一個有效的數學辯證在一般的敘述中,並非一個基於權威、直覺、大 眾輿論或範例的論證。

例如:到底什麼樣才算證明有效?並不是因為課本說的算或是老師說就對,

而是因為辯證的過程中有數學基礎的根據。

由以上九個 EU 組成的大構想形成了推理的過程,而在過程中不斷的在這九個 EU 中反覆進行數學推理,但此文獻較以論證的角度來探討數學推理,因此,以 下進而探討在任務解決角度中的數學推理。

(三)從任務解決的角度探討數學推理

在任務解決的角度中,分別又以任務解決的形式和任務解決的歷程來加以探 討其中的數學推理。

一、任務解決的形式

不同於論證的角度,Lithner(2000, 2006, 2008)所提出推理的架構是建立在 任務解決(Task Solving)之上,「任務」包括要求學生在教室中做的大多數工作,

例如:隨堂練習、測驗、小組工作等等。而解決數學任務可視為解決一組不同大 小和特性的子任務,假如子任務並非慣例,以下將推理描述為四個步驟:

(1)步驟一「有問題情境」:當遇到子任務時,該如何進行是不明確的。

(2)步驟二「策略的選擇」:詴著選擇一個可以解決困難的策略。

「策略的選擇」可以被『預測性的論證』支持:為什麼策略會解決此任務?

假如不會,則選擇其他策略。

(3)步驟三「策略的執行」:執行步驟二所選擇的策略。

「策略的執行」可以被『證實性論證』支持:為什麼策略能解決此任務?

假如不能,則重新回到步驟二或步驟三。

(4)步驟四「結論」:得到一個結果。

而 Lithner(2000, 2006, 2008)將數學推理的方式分成兩大類,分別是模仿 推理(Imitative reasoning, IR)以及創新推理(Creative reasoning, CR),在這兩大 類之下又再細分成數個子類別,如圖 2-4,而每一類的數學推理以不同的「策略 的選擇」和「策略的執行」描述如下:

(1)模仿推理(Imitative reasoning, IR)

(i)記憶推理(Memorised reasoning, MR)

策略的選擇:建立在從記憶中回想一個完整的答案。

例如:請敘述「虛根成對定理」。或回憶證明中的每一個步驟。

或回憶一公升等於 1000 立方公分的事實。

(ii)演算推理(Algorithmic reasoning, AR)

策略的選擇:建立在回憶一組演算規則,保證能夠得到正確的解答,可 能有很多種不同的預測性論證,但不需要去創造一個新的解法。

策略的選擇:建立在回憶一組演算規則,保證能夠得到正確的解答,可 能有很多種不同的預測性論證,但不需要去創造一個新的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