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辯證
第二節、 閒置空間再利用與文化創意產業結合的困境
延續前述的概念與現象,台灣過去的產業思維仍然影響著新經濟模式的發 展,空間的發展模式一直主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政策的效能無法創造出文化 創意產業的條件,以及該類別在全球比較經濟上的優勢。傳統觀念認為吸引企業 或是建設工業區就能促進地區的成長,台灣在思考文化產業化的議題上,也尋著 過去成功的加工出口區模式,希望藉由文化創意空間的建設來產生聚集經濟的效 果,包括閒置空間再利用、藝術村、地方文化館及創意設計中心等計劃,但其聚 集效應多數在政府補助停止後相繼結束,原本立意良善的計劃,在中央無法繼續 財政支援下,地方政府也無力維持的因素下,其中也包括地方議會在預算上的壓 力,相關的文化創意空間就成為再次閒置的空間,其過程的累積也無法成為產業 的基礎,多數僅成為文化創意事件。
一、閒置空間與文化創意產業共構的困境
文建會在 2001 年以前,已輔導各縣市陸續設立主題館、特色館、鄉鎮展演 設施、社區藝文設施等計一百三十處;閒置空間再利用試辦點六處;以及鐵道藝 術村網絡四處,雖已初步達成均衡城鄉文化之目標,但該館舍在營運上,仍有相 關問題亟待解決,有必要協助其在既有的基礎上,強化永續經營機制與體質,因 此文建會特別規劃推動「地方文化館」建設計劃,自 2002 年起,輔導地方政府 及民間團體,以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概念,經由專業團體與地方文史團體或表演團 體之投入,籌設具永續經營能力之各類文化館(表演館或展示館),使其充分展現 台灣豐富多元之文化特色,進而成為地方文化據點與旅遊資源,並為地方帶來就 業機會與經濟效應(文化白皮書,2004)。
楊富強(2005)指出探究其根本,台灣積極設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主要來自 於兩大考量:一是瞭解到當代文化產業在空間發展上的條件需求,另一則是掌握 到文化產業與現今都市再造運動的緊密關係,並考量後福特主義時代,勞動方式
的改變, 採用空間發展的理論,來辯證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學說約有兩派,學 者 Scott 及 Hilary Anne Frost-Kumpf (1999)指出當代文化產業在空間上出現明顯 的群聚現象,Scott 稱之為團塊化,其三大好處為:第一是降低產業交易的成本;
第二是加快資本與資訊在產業體系流通的速率;第三是強化商務往來的社會連結 關係。好比美國影視音產業在全球市場上的成功即是歸功於文化產業在紐約、洛 杉磯等地的團塊化作用。除了以團塊來論述聚集經濟的學說外,學者 Hilary Anne Frost-Kumpf 則是以文化特區一詞去指稱文化產業的聚落化現象。文化特區指的 是一都市中具備完善組織、明確標示、供綜合使用的地區,而文化設施高度集中 在此一地區內,創造出吸引力。Frost-Kumpf 的文化特區討論主要是聚焦在藝術 這一類的文化產業。他將美國的藝術文化特區區分成下列五大類型:文化複合用 地(cultural compounds)、重要藝術機構專區(major arts institution focus)、藝術 與娛樂專區(arts and entertainment focus)、市中心專區(downtown focus)、與文 化生產專區(cultural production focus)。文化特區是文化生產與消費的結合、是 多項使用功能(工作、休閒、居住)的結合,由於群聚之後達到「關鍵眾數」,
文化園區往往成為居民與遊客聚集,從事城市文化與娛樂夜生活的好地點。
(資料來源:楊富強,本研究整理)
運用空間理論來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的植入十分具說服力,因為初期來看其成 效十分明顯,空間是有形的工程實體,一切的規劃及生成可藉由行政手段快速達 成,但其中含有致命的盲點,在 1980 及 1990 年代,美國許多城市和世界其他地 方,都試圖利用建造高科技園區或成立創投基金會,來把自己變成下一個矽谷,
這個遊戲的理想是,利用土地或資金培育剛起步的高科技公司或把已經稍具雛型 的,從其他城市吸引過來,但大家很快就發現,這一招並沒有效(Florida,2003),
這類情況也正在台灣各地上演,高科技園區如此,利用文化園區來發展文化創意 產業的情況更顯吃力,因為連產值與市場都無法控制與期待,因為空間與市場是 供與需的對等關係,當地區市場明顯不足,而相關產生又缺乏國際競爭力,供給 就無法維持。更進一步,Richard Florida(2003)提出能夠吸引創意階級居住的區 域,將為其帶來較好的經濟發展,其中有論述即地方是否具有 3T(包容、人才、
科技),是該區域能否高度發展的關鍵,並提出相關的統計資料來檢視所謂創意 人才聚集的地方,是否真的是經濟特別發達的區域,其統計方式的確為美國的區
文化特區 文化複合用地
藝術與娛樂 特區
文化生產專區 重要藝術機構
專區
市中心專區
圖 4-4 文化特區與城市文化發展
域發展與國際社會帶來了新的價值參考,該論述打破過去發展的制式思維,傳統 論述地方發展的方向多從硬體建設談起,而創意階級的觀念是從看的見的地方生 活機能與看不見的文化特質上決定一個地方的吸引力,提出不僅是空間上的建 設,也包括了群體智慧與思考習慣方面來決定命運,美國的熔爐政策,吸引了世 界各地的人才前往發展,並發展出許多國際條件的文化創意產業聚落。
創意階級所形成的創意地理的觀點,來至於創意階級被地方的特性吸引,因 人才的聚集帶來地方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其中包括文化等消費傾向高等,而 當形成具創意生態的條件,地方的文化創意產業與城市競爭力都將相對提高,也 是指地方的創新能力與文化競爭力都提高(Florida,2003)。城市學家Jane Jacobs提 出過人才到大城市發展所帶來的創新與發展上的影響。換句話說,當我們將文化 的發展政策列為邏輯的首位概念,產業的文化就不易產生,因為後續的政策與活 動都是為了文化的效果而非產業的效果,也就喪失了創意產業的基本特性,本研 究將提出有關創意產業的基本邏輯論述,並給予公共政策制定者思考文化與創意 產業的異同處,創意經濟的特質以及其中生態的樣貌,以便導出最為關鍵的發展 方向。但因為發展有機的文化與創意聚落,需要彈性與有效的輔助政策,英國採 用行政法人模式支持各類的文化創意產業從業人員與相關環境,並視各類條件與 屬性的差異進行補助,屬重點級的範疇給予高額的補助,但也同時關照小規模與 個體性的需要,而非因中央政策的需求,或配合中央的發展策略,而進行人力與 資源的整合,而忽略其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特性,規劃與經營文化及創意的園區 有其必要性,但該重點的文化園區或藝術村所採取的策略,應為固定的資金支 持,而非期待透過硬體的建設,以及民間單位短期的參與,就能把文化與創意產 業的永續條件創造出來。
二、從駁二藝術特區的發展過程探討政策的困境
駁二藝術特區位於高雄港蓬萊商港區,海域內緊鄰第三船渠與愛河口,隸屬 於港埠行政區,陸域方面介於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與必信街、環市鐵道圍繞之台 糖倉庫的區域範圍內。包括 C1-C6 之六棟台糖倉庫,以及周邊閒置空地使用面積 約 3896.2 平方公尺。「駁二」係指第二號接駁碼頭,位於高雄港第三船渠裡面。
駁二倉庫原來是港口倉庫,建於民國六十二年(西元 1973 年);台糖物流倉庫 據推測應於日治中期開闢蓬萊商港區之後所建。這些倉庫近年來因使用功能消失 而閒置。民國八十九年高雄舉行國慶煙火表演,在尋找煙火施放場所時,無意間 發現這些遭閒置的倉庫,其後,一群藝術家與熱心藝文活動的藝術界人士於民國 九十年五月八日成立「駁二藝術發展協會」,並開始推動駁二碼頭作為愛河文化 流域的開端,其發展過程共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九十一年至九十二年十二月 為止,由「駁二藝術發展協會」營運管理;第二階段為樹德科技大學的受委託經 營管理;第三階段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自行承接營運管理之責。每個階段都有其 發展重點與方向,論其核心的出發點,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承租駁二藝術特區係希 望將此處改造成具特色之藝文中心,希望其扮演「社區藝文中心」、「在地藝文 資源起始點」、「高雄港灣藝文休憩中心」、「南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平台」、
的角色,並進一步促進高雄成為國際化的藝術海港城市。
圖 4-5 駁二藝術特區空照圖 (資料來源:Google Earth)
圖 4-6 駁二藝術特區計畫範圍圖 (資料來源:天圓地方工作室)
圖 4-7 駁二藝術特區計畫範圍圖 (資料來源:天圓地方工作室)
閒置空間再利用從駁二藝術特區的角度來看,基本上可以說明台灣大部份閒 置空間再利用、藝術村及文化園區等發展的景況,駁二藝術特區經歷了台灣文化 創意產業不同的政策階段,第一期為藝術村的計畫,其目的較為偏重藝術家進 駐,屬於文化資本累積與國際交流的性質,進駐的藝術家為視覺藝術家及表演藝 術家,第二期則為文化創意產業屬性的工藝新生活階段,其進駐藝術家偏重於工 藝創作,第一期進入第二期內容上的轉換,其考量為工藝品較具有商品量產化及 快速流通的價值,並期待透過進駐內容的經濟性,創造出足夠的商業利潤來支持
親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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