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
使用質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對研究方法的信度及效度來說,一直有著爭議 性,但筆者認為並非為研究方法的信度及效度的問題,因為不論質性或量化都有 其問題存在,量化的變數項是否足夠取信,相信與質性的辯證論點是否夠科學的 懷疑是一般的,使用質性的研究方法,對研究者來說,這是一條漫長且需一再學 習的路,相信如果能透過研究的內容來發現文化創意產業在發展上的困境,透過 系統性的整理與辯證,反映出其中的問題與解決的可能辦法,應該也存在著研究 的價值及供獻,文化創意產業的蓬勃與否對於區域競爭力,不論現在或是未來,
都扮演著重要的因素,找到唯一的發展方法或許不是真實現象,但找到方法及發 現問題應可為其發展帶來趨向成功的條件與環境,並為地方帶來產業與文化上的 質變與量變。
第五節 研究結構與流程
圖 1-1 研究流程圖
價值辯證 觀點辯證 一般說明
發展歷程
研究背景與動機
文化創意產業
台灣的政策 各國的定義
創意經濟 文化資本 創意階級
反映困境因素 建議採用方法
結論與建議
辯證說明 歸納概念
台灣發展的困境 文化生態構面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文獻回顧
在文化產業與文化經濟的理論架構下,過去侷限於純美感及精神體驗上的哲 學觀點,已經有了經濟化與產業化的學理,雖然純文化批判對於人類明文的發展 仍扮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德國法蘭克福學派阿多諾(Adorno)和霍克海默 (Horkheimer)半世紀前對於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的批判仍然影響著文化界 對於符號現象的良心體認,雖然文化產業已經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正常化與主流 化,但文化產業也在名稱刻意與文化工業區隔,稱為文化產業(culture industries),
在中文裡可用工業與產業來區隔,英文則使用字首大寫寫及複數來代表其區隔 性,從文化工業到文化產業的發展脈絡,在全球化的趨勢下愈加快速,並也朝區 域的競爭力發展,並衍生出創意經濟與創意產業的新學理,其基礎來部份至於知 識經濟的學理,並著重在人的創意能力、才華與智慧財產權的結合,因為大部份 文化核心產業與智慧財產權關係密切,所以文化與創意產業有同樣的本質,只是 創意產業的表徵內容又較文化產業為多,所以在探討文化創意產業時,必須先針 對其基礎進行探討,以便於確定其發展屬性與特質,簡言之,如當把文化與創意 設定在某幾個項目內,兩者的差異幾乎不見,但如果不加設限,則其所擴延出的 範圍就十分廣,包含了所有關於人的表示方式及其企圖的現象,而其包含的層面 就不僅於經濟,尚還有輔助的政策與機制,也將是本研究透過該本質將檢視的部 份。
第一節、文化創意產業理論發展歷程
當文化、創意及產業三者被結合論述時,其所代表的價值基本上無法用單一 領域的解釋來看,維基百科解釋文化一詞起源於拉丁文的動詞「Colere」,意思 是耕作土地(故園藝學在英語為Horticulture),後引申為培養一個人的興趣、精 神和智能,此後,文化的定義層出不窮,美國著名的文化人類學家克萊德·克拉
克洪在其《人類之鏡》一書中,用了二十七頁篇幅分析了關於「文化」的種種規 定,並羅列了100多個文化的定義。人類學大師泰勒對於文化的定義為「包括知 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 的複雜整體」。而當我們使用文化創意產業來啟動產業轉型的需要,其內涵及價 值必須有確切的說明與認知,因為文化的意含一直沒有的共識,且不易產生共 識,因為文化表徵了人類所有的活動現象,文化經濟學作者大衛‧索羅斯比(David Throsby)指出英國文化研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曾經描 述文化是英文裡最複雜的兩三個單字之一,布羅夫斯基(Robert Borofsky)也提 過,企圖定義文化如同「把風關進籠子裡」。這樣生動的描述可說明文化變動不 定的本質,同時也強調這個名詞是多麼難以精確的形容,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 展脈絡,必須先就「文化」的表徵開始談,因為文化的模糊性,也常讓政策便宜 行事,許多宣稱扶植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並未真的給予其發展的幫助,但卻又 在寬泛的解釋下,得到合理化的情況,因此需先了解文化的內涵,解釋如下:
表2-1 文化內涵解釋與分析
學理角度 內容
文化人類學的觀點 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作 為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的複雜整體 (泰勒)。
1) 一個民族生活方式的總和
2) 個人從群體那裏得到的社會遺產 3) 一種思維、情感和信仰的方式 4) 一種對行為的抽象
5) 就人類學家而言,是一種關於一群人的實際行為 的理論
6) 一個彙集了學識的寶庫
7) 一組對反復出現的問題的標準化認知取向 8) 習得行為
9) 一種對行為進行規範性調控的機制 10) 一種調整與外界環境及他人關係的技術 11)一種歷史的積澱物
(克萊德·克拉克洪)
經濟觀點 文化會影響甚至於決定群體欲追求的經濟或社會目 標。在整體社會的層次上,文化價值有可能與追求 物質進步完全一致,並藉此來判斷一個社會的總體 經濟成果為成功或失敗(大衛‧索羅斯比)。
1)文化會影響經濟效率:藉由增進群體共有價值的 方式,使群體成員得以進行經濟的生產程序。
2)文化會影響公平:透過不斷灌輸像關懷他人這樣 的共有道德原則之方式,並由此建立使關懷得以表 達的機制。
藝術觀點 需排除文化人類學的代表型式,而單純指有關藝術 方面的價值與屬性,屬於特定的指稱文化為藝術的 表現範疇名稱,其內容屬性歸納有音樂、舞蹈、戲 劇、美術、電影、建築等,具有文化行為的專門定 義項,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文化也多指稱於此類別,
因此乃區隔出文化人類學與藝術的觀點。
存在主義的觀點 文化是對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人們 存在於自然中,同時也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時間
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自然中的重要平臺;社 會、國家和民族(家族)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 歷史和時代中的另一個重要平臺;文化是指人們在 這種存在過程中的言說或表述方式、交往或行為方 式、意識或認知方式。文化不僅用於描述一群人的 外在行為,文化特別包括作為個體的人的自我的心 靈意識和感知方式。一個人在回到自己內心世界的 時的一種自我的對話、觀察的方式。
(本研究整理) 使用文化與創意的結合手法,從生活使用習慣上,該字義表現出直觀式的良 性意義,因為文化一詞的使用已經被這階段群體視為賦予更高的價值,而其中的 吊詭則隱含在文化背後可寬可載的解釋性,梁炳琨、張長義 (2004) 指出文化產 業初期的論述多為對大眾文化的批判,直指科技將文化活動商品化,致使文化滑 入交換法則,傳統文化價值與其意義被數量化,遺忘文化的價值及其意義,文化 生活與經濟生活陷入緊張。林信華(2002)指出到了1980年代後文化產業驅動的消 費文化及全球文化影響,使得人類擁有更多的共同特徵以及生活秩序,因而在全 球社會中一些層面上可以相互理解,文化自主性相對提高。文化相對自主性讓原 有文化與經濟的緊張關係趨於緩和,文化可以變成經濟的資源,而經濟也可以成 為文化的一種形式,改變文化與經濟間的關係,也逐漸增強文化的影響力道,因 此德國法蘭克福學派阿多諾(Adorno)和霍克海默(Horkheimer)對於文化符號被大 量的商業化的批判形成的認知,經產生了轉向,文化產業化的需求已經被視為競 爭力的表徵。
換言之,文化的演變也並非停滯的,也同時隨著時代的價值有了不同的意 義,過去曾被高度質疑的文化工業的發展,將為人類文化帶來災難的影響,在當
品已經取得了全球的表述權,並對人類的生活產生了規範的行為,並有了明顯的 經濟利益。Chris Jenks(1993)指出雖然文化已經在商品化的利益下得到主流價值 的認同,但文化的文本隨著時代改變,但也表徵著其無法單一看待的特性,換言 之,當我們提到文化時,究竟是什麼意思?以及這詞到底如何使用?台灣在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更必須謹慎的思考政治的因素,在無關對與錯的前題下,
在文化的文本上,政策要介入的層面為何,以免產業的價值遭到政治對於文化詮 釋的企圖取代。因此將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政策分成不同的軌道運行,也在結構 上分別其屬性,讓文化政策的企圖得到發展,另也可維護文化創意的特性與生 態,因此就文化的使用與解釋層面,台灣必須有清楚的認知,如欲發展產業,就 需將其內涵清楚的界定,以免發生內涵取代的情況,或可將其屬性分別擺放在皆 有其發展的結構下,配合政策與產業的不同特性。
二、從經濟資本到文化資本
與文化經濟有關,探討空間與經濟間關聯的符象經濟 (symbolic economy),
起於1960年代,盛於1980年代的房地產業及藝術市場。認為投資藝術,可以提高 名望,可以促成社會空間位置的流動;並且確信藝術的符象經濟,經由空間生產 和符號生產,可以促進城市經濟的成長。1990年代進一步認為以藝術塑造地方,
必然伴隨地方認同的建立,地方符象經濟的可見性及可行性,在地方創造上扮演
必然伴隨地方認同的建立,地方符象經濟的可見性及可行性,在地方創造上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