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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文化資產保存認知相關研究

認知概念(cognitive elements)是指個體對於事物所持的信念、意見、

知識及想法,此信念或意見是以過去某特定時刻對於特定對象之知覺或印 象為有形之證據,因此認知常為帶有評價意味的事實型式(factual-type)

之陳述(袁之琦、游恆山,1993)。認知為人們對人、事、物、制度、觀念 等產生心理和情緒的感覺,是一種持久性且綜合許多內在信念體系的反應 方式,其反應可依認知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轉引自吳忠宏、王月鶯、

李世昌、邱廷亮,2005)。而認知的廣泛概念則包含知覺、想像、辨認、

推理、判斷等心理活動,屬於內在的歷程,在方法上是如何去研究個體內 在的「知之歷程(knowing process)」(侯錦雄,1990;陳淑娟,1998)。傳

統心理學上,把人的行為基礎解釋為三大層面:其一認知,其二情感

(affection),其三意動(conation),即為知、情、意三元論的說法(張春 興,1992)。

影響認知的因素各研究者所提出的看法略有不同,謝淑芬(1995)歸 類以下三點:外在環境因子,包括知覺對象本身特徵、對象和背景的差別 與變化、知覺對象之組織以及觀光客的生理條件;內在心理因素,個人的 心理要素在環境知覺領域中佔有很大的作用;個體本身所具有的屬性,認 知歷程中,涵蓋了個體將環境刺激轉化、推測、儲存以及獲致使用的過程,

除了會受到外在環境刺激型態差異、個人內在驅力的差異外,尚可將個體 本身具有之屬性獨立分別出來。知識與隨之產生的知覺形成所謂的信念

(beliefs),代表遊客相信此標的物擁有某些屬性特徵以及不同行為可能產 生的特別後果,將信念被定義為根據某些特定的屬性或特徵而對某些事物 所施加的認知評價(莊旻潔,2002)。鄭麗玉(1993)認為認知是知識的獲 得及使用,涉及知識在個體記憶中是如何儲存的,以及儲存何種的記憶內 容問題,強調的是心智結構(mental structures),是如何被使用或處理的歷 程問題。而旅遊認知被解釋為遊程中感覺、記憶、推論、知覺、計畫、注 意、想像、預期、決定、問題解決及思想的溝通等,隨著社會的進步,現 代的遺址文化區漸漸地由搜集、保存並使文物、標本增加可及性、展示的 功能轉變成同時具有休閒、娛樂、教育的功能,再加上知識性休閒意識提 升,遊客需要一個正面積極、自我成長的休閒場所。因此,遺址區除了以 豐富收藏,讓遊客於參訪過程中,可得到精神上的滿足外,也藉由資訊系 統的建構,以提供有效率的資訊服務,進而提高服務品質,增加參觀遊客 認知價值、滿意度與再遊意願。

高廣孚(1998)則認為,認知是指具有強烈的認知能力,其可分為事實 的認知、技能的認知、規範的認知。綜合上述,各研究者對認知的看法,

認知乃是對人或事物信念、評價或意見,即是個人對態度對象的瞭解情

形、認識程度和看法,將事務有系統地組織成完整的體系,個人經由生活 經濟所吸取到的知識與技能,進而改變既有的認知結構,從而得到新的認 知與發展。

所以,當個人對某一問題表達看法時,即可從其看法中,瞭解個人所 擁有的知識、經驗、問題處理能力、觀念以及態度;對於相關的問題,亦 可從中推論出其認知態度,因為認知即是對態度所持有信念的組合體系

(劉碧雯,2002)。

二、文化資產保存的認知

洪昇帄(2008)曾在文化資產保存的社會文化意義中,討論文化資產 的價值並非只是單純的器物外貌,同時更應包含了該物與社會脈絡之相互 連結關係,同時應改變一般民眾對於欣賞文化資產只領略物美的偏頗現 象。陳淑君(2004)研究中指出,關於文化資產保存認知問題之看法,多 數遊客認同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性,亦贊成文化資產受到保存是社會大眾 共同的責任。對待文化資產的保存,並不是將現況和舊圖套疊,而畫出虛 擬的空間舊遺骸,從而指認這些斷垣殘壁來進行殘蹟保存。例如一棟古宅 的保存與否,經常不是單一業主的決定,而需整個家族的共識,或者古宅 業者不想保存而由熱心人士集眾人之力來保存,或者需眾多單位一起來協 商保存等,上述參與文化資產保存的社會行動者除了人與組織外,更需法 令、制度、經費、技術、經營、行銷、抗爭等種種社會運動一起構成。文 化資產的意義系統性保存並非凍結於過去歷史情境,而是應對和於時代變 遷之現代生活中,再造一個新的意義系統性,要以文化資產保存活化為主 軸來改變現有使用狀況(林崇熙,2009)。

對於遊客而言,保存文化資產的價值,除了提供文化觀光的去處外,

更經由文化感受與情感交流的意識作用,傳達地方獨特文化之知性與感性 之文物藝術,進而透過歷史文化背景與生活記憶,產生心裡層面的知識與

信念,然而,文化資產保存認知於地方所扮演的角色、功能和影響如何?

是本文研究文化資產保存認知所要架構建立的基礎。村松貞次郎(1990)

曾指出「文化資產之所以要保存,是因為它反映著時代精神、生活方式、

科學技術與材料運用等訊息,更是都市容貌與街道形象的基礎,有著居民 的情感記憶,更暗示著當地的風土內涵,以及地方自明性之建立」(轉引 自黃贏生,2006)。因此,社會大眾對文化資產保存的認知,應從歷史意義、

文化價值、文化認同、社會責任等面向來了解文化資產保存的意義。茲分 別說明如下:

(一)歷史意義

從「歷史證據」的角度與觀點來說明,文化資產述說著、傳遞著並映 照了人類在歲月中的理路與痕跡,各世代所產生的歷史古物(文化資產)

包含著過去歲月所傳下來的信息,留給當今世代一個人類古老傳說的活見 證,人們認識到人類各種價值的統一性,而將古代的紀念物視為一種共同 保護的資產,體認保存文化資產是深具歷史意義的(威尼斯憲章,1964 年)。

歷史文物以原物顯示其産生時代的歷史文化,具有物質性、客觀性和 不轉移性的特點,已走入歷史卻留下來的遺址,有其獨特之歷史意義。遺 址的保存在歷史軸線上關涉史前史及生活內涵的建構,許多研究者藉由講 習與實地踏查,探討遺址之歷史意義、部落文化特色及都市開發、環境影 響評估與遺址保存相關法令,希望建構都市開發與文化權、環境權的對話

(張崇山,2002)。

如果一個古老物件的歷史性與意義性沒有被認知,若沒有實質性的認 識了解遺址的年代史蹟及文化資產的意義,這些文物尌僅是一般文物。歷 史事件往往是被一種隱藏的精神或見解賦予目的與結構,它以一種觀念或 形式,而被隱藏於視覺世界的無限變化形式之中(陳逸杰,2010)。從文 化資產發展脈絡中,可瞭解「歷史意義」在價值判定上的重要性,尤其是

重大歷史事件見證物的評價上,「物」不單是為了見証而存在而是有其獨 立的歷史脈絡,「物」的歷史價值,是隨著大歷史背後的意義而標定(陳 翼漢,2004)。顯示在文化資產價值的認定上,「歷史」的概念具有先天的 優勢,文化資產的保存往往也帶有著歷史保存的色彩,也可以說明某些遺 址的指定,其價值判定的根本仍著眼於「歷史意義」上以及「物」的生命 史。是故,顯現歷史事件經驗表面之下的觀念,是保存遺物的首先要務。

也只有透過對這些事件的詳細研究,才能使得這一觀念成為歷史性的意 義。當今的時代是空間的紀元,同時性的時代,並列的年代,因此,將現 代性與後現代性的概念予以一般化,有利於在遺址的特殊性與異質性當中 見證歷史的演變過程。

(二)文化價值

Throsby(2003)在《文化經濟學》中價值理論的概念,分析文化資產 保存的意義,得知文化資產保存的核心概念是「價值」,以 Throsby 對於文 化價值的描述,除具有傳達文化意涵,將文化導向實用性意義外,另外含 有精神、美學、社會、歷史、象徵與真實價值等組成成分(轉引自張維倫、

潘筱瑜、蔡宜真、鄒歷安,2003)。美學價值:於美學概念下,將作品的美、

和諧、具有形象與美學特徵,視為該作品公認的文化價值成分。精神價值:

於宗教脈絡詮釋下,作品內在特質為全人類所共享,其所傳達的含括了理 解、啟蒙與洞察力等成分。社會價值:在於作品傳達了一種與別人聯繫的 感覺,有助於我們理解社會的本質與認同感。歷史價值:有關作品承接的 歷史關聯在於它的歷史價值成分。象徵價值:文化物品所背負的傳達意義 是它的象徵價值。真實價值:尌作品本身而言,表現出真正的、原創的、

獨一無二的真實性與完全性具有可驗證的價值成分。

不論從文化資產法對於文化資產的評價(例如歷史價值、文化價值、

科技價值、藝術價值等)來看,或從文化資產類別(例如古蹟、歷史建築、

聚落、文化景觀、考古遺址、民俗與相關文物、古物、傳統藝術、自然景

觀等)來看,都承載著人類文明的珍寶(林崇熙,2009)。文化資產要成 為眾人的價值所在,須被各種社會行動者所需要。首先,文化資產要能成 為一種社會利益的連結所在,此社會利益泛指各式各樣的社會行動者在政 治、經濟、軍事、族群、性別、產業、科技、社會、文化等面向的社會行 動都因文化資產而得到相關的利益、協助、支持、智慧或啟發等好處時,

行動者願意支持文化資產保存,當文化資產成了各種社會行動者的堅實盟

行動者願意支持文化資產保存,當文化資產成了各種社會行動者的堅實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