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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本介紹與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文獻回顧

20 世紀電影出現後,取代小說成為最熱門的敘事形式,主流電影大多改編 自 19 世紀小說 (McFarlane, 1996, p.viii),舉例而言,奧斯卡金像獎 (Academy Award, 舊稱「學院獎」) 於 1929 年成立後,獎勵 1927-8 年的電影作品,其中 有「四分之三的得獎作品是改編自小說」(McFarlane, 1996, p.8),改編的地位顯 而易見;奧斯汀作品自 20 世紀以來也多有影視改編 (Wright, 1975),但九零年 代以前的改編品大多不甚知名且國際能見度低,但九零年代,因英國廣播公司新 推出的《傲慢與偏見》影集成功席捲英美兩地,接下來其他奧斯汀影視作品也相 繼推出,多受好評,不僅提升奧斯汀改編相關的研究數量,也刺激奧斯汀著作的 學術研究。利用學術資料庫 JSTOR 輸入關鍵字查詢,對照九零年代前後數量,

便可發現研究數量有上升的趨勢 (詳見下列圖表)。首先,奧斯汀著作方面的研 究,以全文檢索查詢期刊文章和書籍類別,限定文獻年份範圍為奧斯汀去世的

1817 年至 1990 年以及 1990 年至 2017 年,可得資料筆數如下:

表 1

1990 前後期奧斯汀作品之研究數量

年份/

1817-1990 1990-2017

關鍵詞

期刊 書章 期刊 書章

珍·奧斯汀 2,878 284 3,079 2,028

作品 2,088 234 2,488 1,606

敘事 1,193 182 1,904 1,276

女性主義 280 18 713 332

陽剛性 75 21 330 210

求愛 234 31 345 315

書信 1,311 170 1,414 1,069

書信體 158 36 249 185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珍·奧斯汀 作品 敘事 女性主義 陽剛性 求愛 書信 書信體

篇數

關鍵字(皆包含「珍·奧斯汀」)

圖 1

1990 前後期奧斯汀作品之研究數量

1817-1990 期刊 1817-1990 書章 1990-2017 期刊 1990-2017 書章

雖然不同關鍵字查詢所得的結果多少有重疊項目,但由上兩圖表仍可一窺奧 斯汀著作相關的研究情形。另一方面,查詢奧斯汀影視改編的研究資料,同樣以 1990 年為分野,可看出資料筆數前後差異:

表 2

1990 前後期奧斯汀改編品之研究數量

年份/

關鍵詞 1900-1990 1990-2017

期刊 書章 期刊 書章

電影改編 7 0 63 63

影集改編 1 0 13 12

改編+女性主義 31 3 146 106

改編+陽剛性 7 4 107 74

改編+求愛 27 30 104 101

改編+書信 216 36 329 292

改編+書信體 24 16 73 51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電影改編 影集改編 改編+女性主義 改編+陽剛性 改編+求愛 改編+書信 改編+書信體

篇數

關鍵字(皆包含「奧斯汀」)

圖 2

1990 前後期奧斯汀改編品之研究數量

1900-1990 期刊 1900-1990 書章 1990-2017 期刊 1990-2017 書章

由圖/表 1、2 可見無論是奧斯汀著作或是奧斯汀改編品的相關研究皆在 1990 年之後攀升,不同研究主題的攀升幅度不等,但無論是著作或改編,明顯 可見書信和書信體兩主題的研究相對較少。上述資料統計來自國外期刊資料庫。

反觀國內碩博論文,若以「奧斯汀」查詢關鍵詞檢索,得到 31 筆資料直接與奧 斯汀相關,另有一筆資料重複,一筆來自工程領域研究,與珍·奧斯汀無直接關 係;另外,若檢索關鍵詞「奧斯汀」+「書信」,則出現有 1 筆資料探究《傲慢 與偏見》中的書信體敘事;但若改查詢字串為「書信體」則可得 14 筆,皆與奧 斯汀著作無直接關係;最後,以不限欄位查詢「奧斯汀」+「改編」,可得 12 筆 資料,其中 6 筆與奧斯汀直接相關,切入角度包含字幕評析、背景音樂研究、

男女地位在小說與改編品中的變動。

由這些資料庫數據可看出,奧斯汀作品的確廣為國外學者討論,反觀國內碩 博研究,數量少但切入角度多元,可惜無論國內外研究,以奧斯汀書信為主題的 論述佔相對少數,討論影視作品如何呈現原著書信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然而,

在奧斯汀作品中,書信元素極為重要,一方面因為書信在當時是不可或缺的通訊 工具,若要聯繫遠在他方的親友,僅能透過魚雁往返傳訊 (Fritzer, 1997, p.72),

另一方面則因 18 世紀左右書信體小說創作流行一時,連帶促成該元素在奧斯汀 作品中佔有一席之地 (Bender, 1967, p.13; Fritzer, 1997, pp.73, 79

)

。有鑑於此,該 主題有一定的研究價值,值得投注更多心力在觀察、分析原著至影視等多媒體媒 材的過程中如何轉化書信符號,本論文將深入剖析影集以何種方式呈現書信,由 小說轉變至影集的過程中發生哪些變動 (如增刪、扭曲、搬動),其變動原因為 何,是否與赫全 (2006) 所論的媒材特異性有關,而變動後帶給閱聽人的感受是 否與讀者接收到的感受有所不同。

書信體中的「讀者」角色

進一步探究影集如何呈現書信之前,首先應概略認識書信體小說和奧斯汀的 書信運用手法。所謂書信體小說 (epistolary novel),顧名思義,即是全書以書信 構成的小說,主要採用第一人稱為敘事觀點。約莫 18 世紀中期,英國作家塞繆

爾·理查森 (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 帶起國內一波書信體小說的風潮,他 成功利用信件內容敘事和塑造角色 (Bender, 1967, p.6),其作品如《帕梅拉》

(Pamela, 1740) 和《克萊麗莎》(Clarissa, 1749) 皆為典型例子;到了 18 世紀下 半葉,歐陸也隨之流行起這類敘事形式,歌德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1749-1832) 的《少年維特的煩惱》(Die Leiden des jungen Werthers, 1774) 與拉克 洛 (Choderlos de Laclos, 1741-1803) 的《危險關係》(Les Liaisons Dangereuses, 1782)便分別是德國與法國著名的書信體小說代表。書信體小說的讀者不僅可直 接從角色 (寫信人) 觀點看待事件發展,或從信件文字、風格,瞭解寫信人的真 面目和意欲呈現出的表象 (Altman, 1982, p.112; Bender, 1967, p.15; Ráčková, 2005, p.224),也可以從讀信人的解讀看待同一事件,此即書信體敘事形式獨有的 其一功能:提供多重觀點/視角。

書信體敘事中讀信人和讀者所扮演的角色有多重要,可從《書信體小說》

(Epistolarity) 一書中略知一二,書中,艾特曼 (Janet Altman, 1982) 利用整整一 章的篇幅剖析「讀者」的地位和重要性,「讀者」一來扮演賦予文本意義的角色 (p.87),二來作為形塑文本走向的關鍵 (p.91)。此處「讀者」包括「內部讀者」

(internal reader,亦即讀信人) 和「外部讀者」(external reader,亦即小說讀者)。

首先,寫信人和讀信人之間存在一種交互影響的關係 (p.88),一方面寫信人目的 在影響讀信人或傳達訊息,另一方面,目標讀者會反過來影響寫信人的風格和內 容,例如收信人若位高權重,則信中用字遣詞會傾向於正式、精簡 (p.90)。其次,

讀信人可能成為形塑故事走向的關鍵,或反成為敘事者,因為讀信人在解讀信件 內容 (decode) 的過程中,必定會產生自己的詮釋,此詮釋有時成為一則全然不 同於信件本身的新訊息,此時,身為外部讀者,除了必須自行解讀信件內容和寫 信人的動機、目的,也必須解讀讀信人的詮釋 (p.92)。簡而言之,因讀者作為構 成書信體敘事的主要元素,因此該種形式的小說通常設計許多讀 (reading)、重 讀 (rereading)、校讀 (proofreading) 信件的情節 (p.92)。

專門研究浪漫時期小說家的牛津大學教授蘇特蘭 (Kathryn Sutherland, 2014)

同樣重視「讀者」一角,但定義稍有不同,她主張在禮教至上、進退須得體的社 交場合中,角色必須成為技巧高超的「讀者」,一方面時時「閱讀」他人的行為,

另一方面則是閱讀、詮釋書信,由字裡行間推斷寫信者的動機和目的。奧斯汀描 繪的社交場合大都非常狹隘、擁擠,難以享有獨立空間,在這個情況下,一舉一 動、一言一行盡收他人眼底,換句話說,每個人都被監視著 (monitored),同時 也都在監視他人 (watch);蘇特蘭 (2014) 特別以《傲慢與偏見》為例,說明在 舞會等公共場合或家庭聚會等半公開場合,時常出現兩名角色私下交談,討論他 人行徑、解讀行為背後的動機和目的,至於為何要私下談論,與當時禮教規範大 有關係,評判他人是可接受的行為,但不應公然批評、恥笑,否則會降低自己的 人格,成為「負面」角色 (Fritzer, 1997, p.53)。轉而看到較狹義的「閱讀」,亦即 閱讀信件,這部分蘇特蘭 (2014) 的看法與艾特曼 (1982) 不謀而合,認定奧斯 汀頗為著重「讀」與「重讀」信件的場景,尤其重讀信件更有助角色發現自己的 盲點 (例如伊麗莎白每每重新閱讀達西的長信皆有新的省思) (Sutherland, 2014),

至於艾特曼 (1982) 所主張的「重讀」則不僅限於讀信人,而是擴展到寫信的一 方,認為無論何者,只要以嚴謹的態度檢視、重讀自己所寫的信件或他人來函有 助於揭示性格 (revelation) 和促進真相水落石出 (discovery) (p.92)。

從艾特曼 (1982) 和蘇特蘭 (2014) 的立論,可見書信體敘事或書信往返的 設計中,讀者/讀信人的地位非常重要;雖然本研究對象的原文本並非純書信體 小說,但該作品承襲書信體風格,書中出現超過 40 封往返信件 (Klenck, 2005, p.40; Sutherland, 2014),顯見書信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原著轉化為影集後,信件 接收層次改變,內部讀者仍是劇中讀信人,但外部讀者成了閱聽人,按照艾特曼 (1982) 和蘇特蘭 (2014) 的說法,閱聽人會先進行第一重解讀,亦即自行詮釋信 件內容和寫信人的動機,再來,閱聽人會從第二重解讀 (亦即內部讀者的詮釋) 得到關鍵資訊,至於影集中讀信人的詮釋是否成為關鍵,成功形塑故事走向,並 輔助閱聽人瞭解信件內容甚至劇情發展,則是值得深究的議題。

奧斯汀的書信運用

瞭解信件接收者的重要性後,應轉而觀察奧斯汀如何設計信件以及如何運用 書信達成有效的敘事效果。班德 (Barbara T. Bender, 1967) 聚焦於奧斯汀的書信 體風格,分述奧斯汀前期的書信體作品和後期的非書信體但保留書信往來的作品。

剛開始,奧斯汀深受理查森影響,嘗試創作書信體小說,早期作品如《愛與友情》

(Love and Friendship,1790) 和《蘇珊夫人》(Lady Susan,寫於 1794,發表於 1871) 等便是書信體創作之例;後期的小說創作捨棄書信體敘事手法,但保留書信往來 的情節,至於奧斯汀為何轉而推崇一般敘事形式,班德 (1967) 推測原因有三:

一是書信體創作逐漸退流行,二是書信體本就是難以駕馭得當的敘事手法,最後 則是該形式其實不全然受讀者歡迎 (pp. 19-20),甚至連奧斯汀自己都認為書信體 並非推進故事情節的有效敘事方法,且會使角色顯得過度多愁善感 (p.12),若改 採用書信往返,配合一般敘事,則不僅能去除書信體敘事滯礙情節發展的缺陷,

又能善用書信揭示角色和事件的功能 (pp.15, 28),不僅如此,「去信」、「回信」

的設計,或是角色對來信的反應,皆提供讀者對同一事件的多重觀點 (pp.13, 32),

因此混用書信敘事和一般敘事的寫作手法可謂一舉多得。

班德 (1967) 歸納奧斯汀後期作品中的信件可細分為揭示角色性格、流露事 實、渲染角色情緒、串起全書結構的重要環節等四大類別 (p. 28)。書信有效形 塑人物的功能早已為理查森確立 (p.6),另外也有助於揭露表象與事實和提升客 觀性,免於使用全知觀點描繪一切,反而可任由外部讀者自行解讀寫信人的性格

班德 (1967) 歸納奧斯汀後期作品中的信件可細分為揭示角色性格、流露事 實、渲染角色情緒、串起全書結構的重要環節等四大類別 (p. 28)。書信有效形 塑人物的功能早已為理查森確立 (p.6),另外也有助於揭露表象與事實和提升客 觀性,免於使用全知觀點描繪一切,反而可任由外部讀者自行解讀寫信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