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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檢閱

策制定中的重要行為者。而社會鑲嵌形成了行為者互動的背景,資源分配的結果 則同時是政策執行的結果與進行資源再分配的動機。本研究除了討論各行為者作 為的背景形成、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中角色的優勢與劣勢之外,並關注行為者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角力與合作,以呈現政策制定過程的全貌,藉以了解「誰」、

「在什麼時期」「做了什麼」,以及最後的結果。

第二節 文獻檢閱

本節分兩個部分討論。首先就金融自由化與金融管制理論做出簡單的整理與 回顧。由於本研究的討論範文就在於由兩國由1990 年代的金融自由化走向金融 改革之後的再管制政策,故針對這兩個政策方向的討論有其必要性。金融自由化 的過程與管制方式並沒有固定的一套模式以及方法,學者的研究方向則是討論各 個國家金融自由化與改革的共同點與相異點,並就內容做出分析比較。本節的第 二部分的焦點為台灣與韓國金融改革。本文先整理出在過往文獻的分析中台灣與 韓國金融改革過程與結果的特點,再針對以往文獻不足的地方做出討論,並提出 本研究的與過往研究在分析架構上的不同之處。

金融自由化與金融管制理論首先討論的是金融自由化的部分。金融自由化通 常是經濟自由化的一部份。而做出自由化改革的契機可以由政治和經濟兩方的觀 點來討論。但不論是政治或經濟的觀點都認為「政府」與「決策」在改革中扮演 重要的角色。

由政治學的觀點來看,自由化對國家而言可以從三種的不同角度解釋。從多 元主義的角度來看,自由化是一種對衝突的妥協,且具有廣大影響力的利益分 配。而參與這場改變現狀的行動的包括國家、社會利益團體、企業等。多元主義 也認為自由化隱含了一些正面的價值如容忍衝突的價值等(Dahl,1971)。

而由政治文化的觀點來看2,自由化是由特定的權力與權威標準中脫胎出 來:在自由化後,由於權威是受到限制而且只是工具,所以個人與團體能較輕易 追求想要的利益或是自由。這同時也隱含著人民願意容忍不同價值的利益追求,

以及具備較高的政治參與意願(Almond and Verba,1963)。

國家主義者則是把焦點放在國家自身的偏好、能力、結構以及所處的國際環 境。首先,一個已經政治民主化的國家不會追求權力集中。在經濟政策上,民主 國家選擇把政策留給勞工、企業、利益團體、個人的追求去決定。此外,國際行 為者如跨國公司等也不希望國家干涉太多(Rueschemeyer and Evans,1985;

Krasner,1984)。國家主義者強調的是一個由有效的政府、活躍且組織化的政黨、

獲得充分資訊的民眾、獨立的監理糾核機關所構成的國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國 家的自由化才有充分的動機與執行能力。

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國家會進行經濟自由化改革的動機有三點。首先,

改革通常是肇因於一些事件或是衝擊,這些事件改變了現況下經濟政策決策權的 平衡,進而導致改革(Krueger,1993)。

其次,當某個政權「學習」(learning)到採取新的經濟政策有利於降低成本 並增加收益,便會決定採取自由化。學習可以降低政策執行的不確定性,並有助 於執政者認知道怎樣才會成為贏家(Fernandez and Rodrik,1991)。所謂學習意 味著將發現與結果重新做出結合3。一國內部的學習也可能是來自於外部的原 因;如當國家必須追求國際資本時,便必須受到全球性或區域性的規範(Simmons and Elkins,2004)。

最 後 , 自 由 化 的 改 革 可 能 是 來 自 於 一 國 政 府 的 意 識 形 態 (Alesina and Roubini,1992;Cukierman and Tommasi,1998)。同時,一些政府上的結構特徵 如傾向貿易開放、法律體系、政府型態等都可能會帶動自由化的改革(Abdul and        

2 「自由化」與「民主化」時常在文獻中被同時提起。持政治文化觀點的學者則認為在進入自由 化的步驟時,必須有一套或多或少執行民主憲政的程序,才能順利推動自由化(Pye,1985)。

3 Krueger(1997)在討論貿易政策的改革中,提出所謂「學習」就是當經濟研究在找出改革帶 來的效益時所做出的漸步調整(lagged adjustment)。

Mody,2005: 67-68)。

由以上的討論可看出,國家是推動金融改革的主要力量,其動機在於追求國

Frieden(1991)提出,受經濟自由化影響的主要有幾個團體:資本家、特定 產業的企業家與勞工、貿易產品的廠商、非貿易產品的廠商、國際投資者等。資 本流通帶來的財富重分配帶來政治上結盟關係的變化。在已開發國家,資本流動 率的提高有利於資本家還有跨國企業,然而對於特定產業的廠商而言,卻可能是        

4 相關理論探討可見 Goodman, John B., and Louis W Pauly. 1993. "The Obsolescence of Capital Controls? Economic Management in an Age of Global Markets." World Politics 46(1): 50-82;

Mathieson, Donald J., and Liliana Rojas-Suarez. 1994. "Capital Controls and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in Industrial Countries." in Capital Mobility: The Impact on Consumption, Invest-ment and Growth, eds. Leonardo Leiderman and Assaf Razi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與 Sobel, Andrew C. 1994. Domestic Choices, International Markets: Dismantling National Barriers and Liberalizing Securities Markets.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危害。故支持經濟自由化政策的,往往是金融經理人、資本家、有企圖多國投資 的跨國企業(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MNCs)。

學者如Quinn and Inclan(1997)與 Slaughter and Scheve(2000)也都提出不 同技術層次的勞工對於經濟自由化政策的支持度有差異。技術層次低、薪資低且 較不穩定的勞工較不支持自由化政策;反之,高技術勞工則認為國際資本進入國 內市場後的人才競爭可以為他們提高薪資,故普遍較為支持自由化政策。

而經濟自由化的政策在東亞的新興工業國(New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NICs)執行的成果又與在已發展國家的經驗不同。主要是因為東亞國家的政治 系統中,恩庇關係(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是相當普遍的。基於方言、血緣、

出生地、軍隊、官僚體系等的小集團將國家的政治版圖切割,並各自佔據著政府 職位。韓國與台灣是都有明顯的恩庇關係,因而影響了金融自由化。

又由於政治人物都必須鞏固票源,故當支持者的意識形態偏向哪個方向(更 開放或更閉鎖)時,政府就可能採取該方向的政策。左派的政府偏向採用凱因斯 式的政策,也就是政府要創造及控制制度環境。控制資金流通對於左派政府來說 是較安全的,因為那控制了通貨膨脹、擁有穩定的稅基,並且可以有效的執行他 們所想要的經濟政策。相反地,右派政府較偏向採取自由化政策以吸引跨國企 業、資本家、以及金融體系相關人士。右派政府會藉經濟自由化,讓不同的團體 分散風險,並且獲得較低的交易成本與較好的收益。

而就Quinn and Inclan(1997)的實證研究來看,強勢或多數政府較容易藉 由管制資本流動的方式以維持既有利益;反之,弱勢或少數政府較易順應遊說、

開放自由化改革。強勢或多數的政府傾向控制貨幣流通,控制資本流動。然而這 樣的政府同時也需要選票,因此他們會運用優勢的政策制定能力,採取刺激或補 貼性的經濟政策是,繼續維持自己的執政地位。由以上的論述可以得知,經濟自 由化政策的採行與否,主要關鍵仍在於執政當局的意識形態與偏好的設定。5        

5 作者針對 OECD 的 21 個會員國作跨時性的研究,時間設定在 1950-1988。研究結果發現這些 國家極少有是因為政治結構而改變;此外,國際壓力也佔了較低的因素。簡而言之,政府的左右

從社會的研究途徑來看,經濟自由化政策的受益者通常是資本家及大企業。

在東亞國家,資本家與大企業等通常都與政府有扈從關係。因此東亞的自由化政 策的推動在某種程度上而言,是現況下的利益既得者在向政府表現他們需求,並 企圖進一步獲得更多利益。而從國家的研究途徑來看,國家是就自己的偏好決定 是否採行經濟自由化。若將兩種理論結合,並放在東亞國家的架構中討論,可以 發現這些國家在經濟發展前期通常都是採用管制政策,並對利益團體得由會進行 壓制,同時政商的扈從關係表現明顯。而在經濟自由化之後,政府的統治能力降 低,必須接受利益團體的遊說開放經濟管制。而在前一個時期的政商網絡在自化 之後並未消失,反而使商界利益團體更可以有效的遊說政府。這樣的的政經結構 除了會使社會利益分配不均,也會使政府失去控制能力,無法對金融機構做有效 的監管,過度金融(overbanking)、超貸等危機便接踵而來。

接著討論的是金融管制理論的部分。首先,政府會採取金融管制(financial regulation),除了如前述的維持政權穩定之外,也可以是為了維持經濟穩定,透 過法律規範,矯正市場弊端。此外,透過金融管制,也可使民眾在經濟波動中也 可獲得財產的保障。政府採取金融管制的手段,主要是透過金融主管機關動用行 政手段,控制金融機構的設置、運作、交易、經營,以及審查金融機構進出市場 的資格與手續等。透過這樣的管理措施,可以促使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業等謹 慎運作,確保營運的穩定性、安全性以及債務清償能力。這樣的作為除了可以保 障民眾權益,並可以在金融危機爆發時,儘可能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金融管制的類型大概可以分為四種類型:利率管制、業務分離、經營的地域 限制以及外匯管制(張軒榮,2008:12-13)。但以上操作方法討論的較偏向國家 為了穩定經濟而做出的貨幣金融的管制,與大刀闊斧做出整體金融體系的矯正與 監管仍有差距。然而政府應該如何因應情況調整做出金融體制的監督與管理,近

金融管制的類型大概可以分為四種類型:利率管制、業務分離、經營的地域 限制以及外匯管制(張軒榮,2008:12-13)。但以上操作方法討論的較偏向國家 為了穩定經濟而做出的貨幣金融的管制,與大刀闊斧做出整體金融體系的矯正與 監管仍有差距。然而政府應該如何因應情況調整做出金融體制的監督與管理,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