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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韓國金融改革的政治分析

第一節 韓國傳統金融體系結構

韓國金融體系的與台灣相似,都是官治體系的結構。從朴正熙上台開始(1963 年),韓國政府就開始進行一連串的經濟發展計畫。在威權時期,政府就偏好以 統治經濟的方式發展工業(Woo-Cumings,1997)。政府利用控制金融體制以及 政策貸款(policy loan)指導產業政策以及財閥的發展方向。韓國政府刻意壓低 政策貸款的利率,降低企業貸款的成本。雖然政府也制定法律促進票券市場的運 作,但因股票或公司債發行成本高,票券市場的發展很緩慢。金融壓抑政策導致 企業自有資本低,且過度借款(overborrow),但也因此政府更得以有效的運用 金融政策影響企業經營(林文斌,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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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金融體系以韓國銀行(Bank of Korea, BOK,相當於我國中央銀行)、一 般商業銀行以及特殊銀行為主。1960 年代時,韓國通過特別銀行法,設立特殊 銀行金援特別的經濟產業。特殊銀行由商業經濟部(Ministry of Finance and Economy)監管,這些銀行雖然主要是由大眾存款獲取資金,但也可以藉由向政 府借款或是發行債券作為財源。這些銀行同時也是政府實行政策貸款(policy loan)的工具。特殊銀行中有關於商貿發展的是韓國工業銀行(Industrial Bank of Korea)。韓國工業銀行於 1961 年成立,主要任務是提供資金給中小企業。工業 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和中小企業聯合會;接受存款的限制與一般商業銀行 相同,而放款給中小企業的標準則是由政府做保,可以借比資本額高出十倍的貸 款。

而在政策放款的部分,1960-1980 年代間的被准許的金融信用放款多屬此 類。自1960 年代開始,商業票據重貼現(commercial bill rediscount system)是 重要的出口產業融資工具。此外,銀行被規定只能與「合格的」外銷產業交易,

而貸款內容則限定特定的內容與一定的金額。BOK 的重貼現率則調整在原重貼 現率的30%到 50%之間。貨幣局(Monetary Board)則制定了另一套合格的重貼 現率規範。此外,中小企業可獲得一般的貸款,而外銷產業則可獲得設備貸款

(equipment loans)。基於政策貸款的原則,韓國銀行也會適時調整銀行貸款可重 貼現的數額。大部分獲得政策貸款的是大企業;政府貸款給大企業的原因雖然是 政治扈從關係的展現,但同時政府也要求大企業必須發展政府建議的產業。但是 大企業往往從這些巨額政策貸款中抽取部分金額,投入自己獲益率較高的生產 線。在經濟自由化之後,以往接受政策貸款的大企業的出口貿易開始降低,然而 政策貸款的情形並未減少。如以往被用於資助中小企業的政策貸款,則被轉用於 重整與信託公司的錯誤投資,以免金融體系崩潰。(Shim,2000:29-30)。

政府的政策放款偏重大企業,表面看來,財閥沒法影響政治。可是當財閥向 政府貸款越來越多時,政府就越來越難以控制財閥。企業家很明白,政府一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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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徵收他們的財產以作為懲罰的話,不只會使其他財閥對政府失去信心,國家 的經濟也勢必陷入動盪狀態。此外,由於這些企業提供政治人物政治獻金以確保 自己可以取得貸款,使政治人物沒有理由動機制裁企業以免自斷生路。學者David Kang(2002:151-157)把這樣的情況稱之為「相互綁架」(mutual hostage),也 就是指政府與商業部門(也就是財閥)勢力相互掛勾。政治菁英和經濟菁英都心 知肚明,即使要打擊對手,對手也絕對經得起打擊並有能力反將一軍。在這樣的 情況之下,雙方都會讓對方好過以降低交易成本。因為政商勢力勢均力敵,所以 雙方可由貪污與競租行為中獲得部分利益,不能獨佔全部利益。政經菁英彼此「掛 勾」,而非「合作」,雙方在最大限度之內盡可能的利用對方。這個過程從不易失 控,因為雙方都有把柄在對方手裡─政府擁有銀行(及擁有核貸權),但是財閥 則對銀行有高比率負債,負債成為對付政府的籌碼。

韓國特別的是地域政治對金融體系亦很有影響。地域政治的形成與韓國的地 理、歷史、文化有密切的關聯。南韓共分為九道、六直轄市,衝突的地域主要集 中於東南方的慶尚道與西南方的全羅道。慶尚道俗稱嶺南,而全羅道則俗稱湖南

(陳寧寧、劉德海,2001:17-22)。學者綜合兩個地區衝突的主要原因有在於.

唐朝時新羅王國(今慶尚道)併吞了百濟(今全羅道)與高句麗完成統一,但是.

新羅統一韓國後的兩個王朝─高麗與朝鮮都對全羅道地區採取歧視政策。此外,

韓國文化長期受儒家影響,儒家思想中對君王的順從使人民忍耐著接受政府政 策,可是隱忍的結果更強化了雙方仇視情緒。且長期以來慶尚道人才掌握政商要 職,經濟發展結果也多貢獻於慶尚道建設,使也對經濟發展有貢獻的其他地區心 理更不平衡(Kwon,2004:548)。此外,1985 年的光州事件更被全羅道人視為 慶尚道當權者屠殺全羅道子民的血淋淋鐵證。為延續把持政權,主控第五共和

(1982-1987)與第六共和(1988–今)政治核心的 TK(大邱─慶尚的簡寫)集 團,曾經考慮修憲將總統制改為內閣制,以讓當時在國會中占多數的民主正義黨

(所屬者多出身於慶尚道)鞏固既得利益,但後來在反對黨候選人金泳三(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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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尚道人,但與當時當權的盧泰愚派不同)與民意強烈反對下作罷(Lee,1992)。

兩個區域的競爭通常表現於選舉之中。韓國的選舉民調,一般顯示地區和年齡是 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重要因素(Kim,1999)。以實例來看,1971 年朴正熙與金 大中之間的總統之爭就被詮釋為地域之爭,而地域主義也完全反應在兩位候選人 的競選策略中。雙方候選人都將焦點放在全羅道與慶尚道的地方爭鬥上,並藉由 激化地方衝突情結以獨佔自己出身地區的選票。此外,朴正熙當時為執政者,其 發展策略將產業發展中心與經濟利益完全放在首爾─釜山地區(省份上屬於京畿

─慶尚區),這也正是金大中陣營強烈抨擊的。慶尚與全羅發展的明顯差異,使 1971 年的總統選舉變成因政經發展差異而造成區域相互對抗(Kwon,2004:

552)。地域情結在韓國是由歷史與文化長期積累而成的非制度因素,雖然不在憲 政體系之內,卻深刻的影響了政治行為者的舉動。

[圖 3-1 韓國區域對抗示意圖置於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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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韓國地域衝突示意圖(資料來源:http://cafe.naver.com/philipPintravel/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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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地域政治影響到韓國的政黨體系。韓國政黨體系不同於台灣的兩陣營 對立,其政黨體系破碎而零散。這個政黨體系有以下幾個特徵:第一、在時間演 變下,韓國政黨政治由最初的政黨林立的多黨制,因強人政治逐漸轉變為執政黨 優勢,進而形成形式上的兩大意識形態陣營(保守─開放)。第二,保守型的執 政黨以擁有群眾魅力(charisma)的政治家為中心,又分裂成不同的派閥,派閥 經常重組。改革型的在野黨則因長期缺乏政策制定經驗未見成長。第三,地域主 義的激化加上政黨壽命不長,政黨少有整合的機會。韓國政黨體系兩大陣營的形 成,和歷史演變有關。因為韓國歷史上多由強人執政,相對於傳統而保守的執政 黨,在野黨通常採取呼籲「公論」的方式對抗。因為執政黨強力壓制在野黨的言 論,使市民階層同情並進而支持在野黨,形成抵抗專制統治的政治傳統。此外,

韓國政黨壽命長短與該黨的領導人有相當的關係。不管是保守派或是自由派,當 同一陣營中的派閥不合,且政黨領導人不夠強力,派閥領導人會帶領成員出走,

另組新黨。但分裂出去的派閥形成的新政黨,和同一陣營中的政黨在意識形態上 還是一脈相承的。如盧武鉉在受彈劾後,便帶領四十七名議員離開「新千年民主 黨」,另組「開放的我們黨」。「開放的我們黨」在名稱上雖然是新政黨,但是政 治意識形態上仍與「新千年民主黨」相近。

派閥合組新政黨有時也出於執政利益。2009 年迄今執政的「大國黨」就是 由三個同陣營的政黨整合繼承產生的。由政黨變化的趨勢可觀察出,政黨若有組 織能力,領導者有政治資源,則政黨的壽命也較長。一旦失去政治資源,派閥領 導人組的政黨會消失。但派閥領導人自組政黨卻不會與另一個陣營的政黨合作

(森山茂德,2005:111-120)。

韓國政黨體系中兩大黨陣營對抗的情形在盧泰愚上台(1988)後有了改變。

其中地域政治為政黨版圖的重塑影響很大。韓國的政治菁英多出身於大邱─慶尚 地區,而這樣的任用方式並未隨著朴正熙時代的結束而隨之減弱,反而有越來越 強的趨勢。舉例而言,金大中自朴正熙時期便開始競選總統,卻屢次無法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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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遭到政治迫害。因此TK 地區與全羅地區之間的矛盾,在威權時期過後反而 越演越烈。政治民主化後,政黨組成的限制降低,地域主義藉機抬頭,韓國的兩 黨制於是向多黨制發展。政黨的地域傾向可由其領導人的出身以及議員的組成看 出。如金大中所領導的「新國民政治會議」,全羅道跟首爾是該黨最大的票倉。

金大中為全羅道出身,該黨大部份的議員多由首爾出身。地域主義影響了人民的 投票傾向與政黨組成,成為影響韓國政黨體系組成的要素。圖 3-2 顯示 1945 年 至2008 年韓國政黨的分合。執政的保守陣營在 63 年中,有 21 個政黨(涵括改 名的政黨)出現;在野的改革陣營則有39 個政黨出現,這項數字可看出韓國政 黨體系的零碎。

[圖 3-2 韓國政黨變遷圖置於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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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韓國政黨變遷圖(資料來源:http://ko.wikipedia.org/wiki/%EB%8 C%80%

圖3-2、韓國政黨變遷圖(資料來源:http://ko.wikipedia.org/wiki/%EB%8 C%80%